关于2005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6年7月17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省审计厅厅长 张如飞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05年,我省审计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在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同时,认真督促审计决定的执行,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贵州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地方税务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情况,水利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省工商系统、城市供水系统、贵阳医学院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和建设情况。
一、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05年,省政府及其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提高;财政支出加大了对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较好地支持了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总的看,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是好的,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作未作省级一般预算收入3257万元。(1)2005年度省财政未将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上缴的售楼款等917万元作一般预算收入。(2)2005年度省财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共有2340万元的工程质量监督费、医师资格考试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2、未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2295.16万元作一般预算收入的专项收入。
3、在上年农业税收经费结余508.45万元的情况下,省财政2005年仍安排937.5万元预算,造成该项资金结余1199.73万元。
(二)省地方税务局负责省级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对省地方税务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时发现,省地方税务局违规办理延期缴纳税款4.28亿元。2005年12月,省地方税务局在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完全具备纳税能力的情况下,违规批准两家企业将2005年11月末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28亿元延期在2006年3月31日前缴纳,截止2006年4月底,尚有未缴纳税款1.68亿元。同时,2005年度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税收会计账只反映同期待征税收79万元,少反映上述企业延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28亿元,税收会计账未能真实反映待征税收情况。
(三)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省审计厅共审计了9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应作未作收入、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等。如在对省供销合作社审计时发现,省供销合作社工会将1992年至2006年3月收取的房屋租金等款项共计144.27万元存入个人储蓄存折,未纳入单位法定账户统一核算。另外延伸审计省供销合作社下属公司时,发现存在违规转让社有股权给个人的问题。1998年由省供销合作社下属省供销储运公司和省供销贸易大厦等5家公司出资组建贵州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营运资金主要是省农资公司将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农资集团公司减让的应付货款拨入省农资公司工会后转入的3980万元。2001年12月贵州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省供销合作社(出资2100万元,占70%的股权)和个人(出资900万元,占30%的股权),资金来源主要是省农资公司拨入的款项,而个人出资是向贵州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2005年11月省供销合作社将其21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个人,而个人购买股权的资金实际上又是向贵州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致使全部由社有资金组建的贵州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个人未出资的情况下完全变更成私营企业,3980万元社有资金存在流失风险。
(四)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5年,受省委组织部委托,省审计厅对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对外投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审计发现,由于该公司在对外项目投资上大多数投资决策程序不规范,项目疏于管理,造成投资、借款损失严重。一是被投资单位及借款单位已注销、停业10家,投资及借款1.07亿元大部分损失。二是投资及借款单位亏损严重,长期无收益的14家,投资及借款资金1.29亿元,存在较大风险。如控股企业汕头通天亿联营公司主要经营的房产已被处置,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却一直不知情。由于汕头通天亿联营公司已注销,造成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通天亿联营公司的投资、借款及房产损失3449.46万元。另外,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遵义天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工艺技术、设计、管理等多方面原因,长期亏损,2003年12月注销,造成2201.65万元的损失。
2、对外债权1.25亿元未收回,潜在损失风险较大。如委托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管理的资金尚有6000万元本金未收回,存在损失风险。
3、违规设置账外账和收入不入账,导致企业损益不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如1992—1999年间,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收入不入账和转移账内资金等多种手段,形成账外资金9083.61万元,漏缴国家税金689.88万元。
4、由于引进设备失误(设备购置时未形成决议),导致用2245万元引进的两条生产线大部分不能运转,国有资产长期闲置。该公司下属的大隆公司1997年从美国太平洋有限公司购进两条生产线,至今仍无法正常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同时付款和合同金额比发票金额多37.2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15万元),至今未追回。且合同是与美国太平洋有限公司签订,而出具发票和收款却是香港大华企业有限公司,据大华香港企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料反映:其公司性质为有股本的私人公司,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主要领导人持有其中的50%股份。
5、虚列支出、无依据支付资金给其他企业和个人1282.69万元。如该公司以“支付货款”等名义从账外支付1003万元换汇给香港大华企业有限公司,采取多种虚假方式将账抹平。
6、未经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违规出让国有资产。2000年和2003年,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两次将1994年由赤天化出资1494.47万元成立的生产经营状况一直良好的大荣公司1441.11万元股权转让给赤天化天益公司(该公司属集团公司职工持股基金会)。
(五)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05年,省审计厅组织对省及9个市、州、地和83个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14个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部分直属单位200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省工商局对财政拨入经费的分配和拨付未编制预算,同时其他各级工商机关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加之省财政对全省工商系统下达的总预算指标没有具体细化和对省以下垂管单位的分配情况,使得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经费安排和支出上预算约束差,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如部分工商机关无依据发放各种补助津贴、列支自筹基建支出等584.77万元,其中遵义市工商局从财政拨入经费中列支误餐费和用虚假发票冲办案费等157.76万元。二是全省共有23个工商行政机关违规设立“小金库”376.47万元,其中部分基层工商机关从省工商局经济信息中心等单位领回IC卡发行费和查询费返还等323.75万元的现金后,交由经办的科(股、所)自行保管使用,大部分用于科室人员劳务费、餐费和交通费等。贵州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所在法定账簿外设置两套账外账,截至2004年末,结余808.21万元。另外部分基层工商机关未将国有资产处置、出租收入932.94万元纳入机关财务统一核算。三是部分工商机关违规收费716.69万元,部分直属单位违规收费501.51万元。
2、2005年,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87家城市供水企业200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2004年87家城市供水企业亏损5032万元,不良资产及潜亏共计1.28亿元,占企业审定资产总额的3.73%,其中,不良资产总额1.13亿元,潜亏总额1589.44万元。城市供水企业从事自来水产销和供水管道、水表安装业务,经营特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部分供水企业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主业业务(管道、水表安装)交给多由职工集资的“三产”单位经营,转移主业利润,造成国有企业利润的大量流失。截至2004年末,仅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就向“三产”单位让利1421.45万元。审计还发现,一些“三产”单位依托主业垄断地位,抬高安装工程收费。如:遵义市供排水公司测算当地“一户一表”收费标准为850元,但实际收费高达1500元至1800元不等。供水企业的乱收费行为给用户增加了经济负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而有的“三产”单位通过虚开大量劳务、材料及运输发票,虚列成本套取巨额现金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如: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内部核算单位—营销中心挂靠“三产”单位从事安装业务,“三产”单位采取虚开材料、运输发票,虚列民工工资等手段套取现金1174.02万元返还营销中心私设“小金库”;另外贵阳市供水总公司“三产”单位—贵阳鸿远供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虚列成本套取现金872.27万元违规私设“小金库”。上述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内部核算单位和“三产”单位共违规私设“小金库”2046.29万元,其中的1604.17万元主要被用于支付营销中心处室及班组提成及奖金、供水总公司职工股分红和职工集体福利,以及职工旅游费用等,剩余的442.12万元存入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另外,贵阳市供水总公司营销中心、都匀市供排水总公司等企业违规设置账外账1703.54万元;贵阳市供水总公司“三产”企业—贵阳筑水建安公司用肖世福(时任该公司经理)等人虚开的劳务及材料发票,套取现金286.49万元,除支付工程款和税金99.83万元外,其余的186.66万元下落不明。对以上涉嫌经济犯罪的有关人员,省审计厅已移送司法机关查证处理。
3、2005年,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2003年—1004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为19.07亿元,审计查出滞留资金9387.6万元、其他违规资金8131.28万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9%。审计情况表明,近年来,在省委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提高了我省农业生产效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但是,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和资金被滞留挤占以及一些项目管理不完善等原因,致使有的建设项目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一是地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造成部分工程项目末达到预期效果、不能及时发挥效益。二是部分水利建设资金被滞留和挤占挪用1.22亿元,占同期全省水利建设投资的5.6%。经抽查,省、市(州、地)、县(市、区)财政部门滞留专项资金共9387.6万元,其中毕节地区和黔东南州财政部门分别滞留专项资金2482.34万元和2086.04万元。同时,部分水利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的行为。经查,全省水利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837.21万元,其中,用于行政性开支1073.44万元,用于维修、修建办公楼、购车和其他项目等1763.77万元。个别县水利局还虚列工程支出等私设“小金库”249.47万元,有的涉嫌个人侵占公款。三是部分项目工程概算执行情况较差、管理不到位和监管力度不够。有的县未经批准擅自调整计划项目的建设地点或建设内容,造成部分项目超概;有的工程项目由于造价控制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多计或增加工程投资;还有的建设项目存在工程质量等问题。
4、2005年,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79个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此次审计总金额1.88亿元,审计查出违规问题资金5541.9万元,占审计金额的29.4%。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未征或少征排污费共2524.1万元,占违规问题金额的45.5%。各地普遍存在此类问题,主要原因是在征收煤炭排污费和审核企业申报排污费数据时,未按标准或未按相关程序执行。如:金沙县2004年至2005年6月,未按规定的标准征收煤炭企业排污费,致使少征排污费546.6万元。二是由于市(州、地)、县(市、区)征收部门未按规定将征收的排污费及时解缴入库,造成征收的排污费在部门或财政滞留。全省滞留排污费1697.2万元。三是一些县(市、区)财政困难,用排污费平衡财政预算。如西秀区财政局将2003年底结有的119万元排污费,用于平衡以前年度财政预算。
5、2005年,省审计厅在对贵阳医学院200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一是无依据、超标准收取研究生答辩费等112.2万元。二是院图书馆等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306.25万元未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
(六)对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
1、2006年,省审计厅组织部分审计机关和社会中介机构对20条国债通县油路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国债资金投入改造完成的通县油路工程,提高了行车条件,改善了我省通县公路的交通状况,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但部分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混乱,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部分监理工作不到位,个别项目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等问题,同时“同体作业”现象较为普遍。审计发现,由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重复计价,高套单价,监理单位重复签证,以及工程结算未按签订的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的约定办理,造成多计工程投资1101.48万元。同时,由于多报征地拆迁费和购置施工及大型养护设备等,挪用项目资金575.96万元。
2、对威宁县草海湿地保护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该项目在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时未进行科学论证,目前实施的建设项目的主要建筑物大部分在综合规划水位线以下,将影响整个项目的正常使用。同时,该项目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投资约束机制差,地勘、设计深度不够,主材(砼预制管)采购规避招投标,监理不到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3、对贵州日报新闻业务楼1.52亿元投资和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外科大楼概算内投资1.21亿元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和取费不合理等问题。经审计,分别核减工程投资2576.43万元和1 334.24万元,核减率分别为16.93%和10.99%。
对于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领导多次强调,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制度化建设,从根本上保证各项资金的正确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次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省审计厅在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查出的问题已依法进行了处理。(1)对违反财政财务法规的,已下达审计处理决定。截至2006年4月底,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62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067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1.67亿元;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已移交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共向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案件5起,涉案金额2147.5万元)。(2)对制度规定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有关部门根据省审计厅的建议,并结合自身实际,正在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省财政厅正按审计决定的要求将应作收入的作预算收入,同时将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制定更科学的预算编制办法,使预算编制工作更规范。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非常重视存在问题的整改,局党组专门召开全系统和省局的整改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门的整改方案,并专门到基层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整改落实,纠正和取缔了违规设立的“小金库”;针对违规收费的问题,在全省推行“阳光收费”的做法。贵阳市委、市政府以及供水总公司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和供水总公司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根源,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制度,从今年1月起全部收回属于主业的业务,成立和变更了一些监督机构,违规设置“小金库”余额已按规定上缴。
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省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二、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建立有效的出资者财务监督与约束机制。从审计情况看,由于政府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不健全,政府作为出资者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影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出资者将资本经营权授予代理人,是以保留选择经营者、收益分配、重大决策三项权利为条件的,这些权利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才能得以保障和实现。省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管理国有资产,有必要参与所管理企业的重大财务决策。要制定省国资委审批决定所监管重大投资、筹资方案、资本转让、资产重组及重大资产处置事项、收益分配办法等重大财务决策的办法,及其具体标准、范围和程序。同时,要调整企业内部权力结构,实施权力制衡。要建立相应的个人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一些行为无责或有责难究的问题。
(二)严肃财经法纪,遏制“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的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但近年来,审计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已成较为普遍的问题,屡禁不止。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仅造成国家和单位收入的流失,而且由于失去监管,很容易诱发和滋生各种腐败,应引起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遏制“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的产生。要严肃查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和健全科学的预算管理和考核办法。近年来对一些省级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表明,由于预算不够明确,未予细化,致使具有预算再分配权的一些部门和部分省以下垂管单位在经费安排和使用上缺乏实施预算约束的主动性,随意调节和使用财政性资金,也不利于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为此,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和健全对省级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科学预算管理和考核办法。
省审计厅厅长 张如飞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05年,我省审计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在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的同时,认真督促审计决定的执行,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贵州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省地方税务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情况,水利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全省工商系统、城市供水系统、贵阳医学院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和建设情况。
一、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05年,省政府及其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提高;财政支出加大了对农业、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较好地支持了全省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总的看,200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是好的,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作未作省级一般预算收入3257万元。(1)2005年度省财政未将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上缴的售楼款等917万元作一般预算收入。(2)2005年度省财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共有2340万元的工程质量监督费、医师资格考试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2、未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2295.16万元作一般预算收入的专项收入。
3、在上年农业税收经费结余508.45万元的情况下,省财政2005年仍安排937.5万元预算,造成该项资金结余1199.73万元。
(二)省地方税务局负责省级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对省地方税务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时发现,省地方税务局违规办理延期缴纳税款4.28亿元。2005年12月,省地方税务局在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完全具备纳税能力的情况下,违规批准两家企业将2005年11月末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28亿元延期在2006年3月31日前缴纳,截止2006年4月底,尚有未缴纳税款1.68亿元。同时,2005年度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税收会计账只反映同期待征税收79万元,少反映上述企业延期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28亿元,税收会计账未能真实反映待征税收情况。
(三)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省审计厅共审计了9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应作未作收入、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等。如在对省供销合作社审计时发现,省供销合作社工会将1992年至2006年3月收取的房屋租金等款项共计144.27万元存入个人储蓄存折,未纳入单位法定账户统一核算。另外延伸审计省供销合作社下属公司时,发现存在违规转让社有股权给个人的问题。1998年由省供销合作社下属省供销储运公司和省供销贸易大厦等5家公司出资组建贵州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营运资金主要是省农资公司将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农资集团公司减让的应付货款拨入省农资公司工会后转入的3980万元。2001年12月贵州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省供销合作社(出资2100万元,占70%的股权)和个人(出资900万元,占30%的股权),资金来源主要是省农资公司拨入的款项,而个人出资是向贵州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2005年11月省供销合作社将其2100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个人,而个人购买股权的资金实际上又是向贵州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致使全部由社有资金组建的贵州三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个人未出资的情况下完全变更成私营企业,3980万元社有资金存在流失风险。
(四)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05年,受省委组织部委托,省审计厅对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对外投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审计发现,由于该公司在对外项目投资上大多数投资决策程序不规范,项目疏于管理,造成投资、借款损失严重。一是被投资单位及借款单位已注销、停业10家,投资及借款1.07亿元大部分损失。二是投资及借款单位亏损严重,长期无收益的14家,投资及借款资金1.29亿元,存在较大风险。如控股企业汕头通天亿联营公司主要经营的房产已被处置,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却一直不知情。由于汕头通天亿联营公司已注销,造成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通天亿联营公司的投资、借款及房产损失3449.46万元。另外,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遵义天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工艺技术、设计、管理等多方面原因,长期亏损,2003年12月注销,造成2201.65万元的损失。
2、对外债权1.25亿元未收回,潜在损失风险较大。如委托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管理的资金尚有6000万元本金未收回,存在损失风险。
3、违规设置账外账和收入不入账,导致企业损益不实、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如1992—1999年间,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收入不入账和转移账内资金等多种手段,形成账外资金9083.61万元,漏缴国家税金689.88万元。
4、由于引进设备失误(设备购置时未形成决议),导致用2245万元引进的两条生产线大部分不能运转,国有资产长期闲置。该公司下属的大隆公司1997年从美国太平洋有限公司购进两条生产线,至今仍无法正常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同时付款和合同金额比发票金额多37.2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15万元),至今未追回。且合同是与美国太平洋有限公司签订,而出具发票和收款却是香港大华企业有限公司,据大华香港企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料反映:其公司性质为有股本的私人公司,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主要领导人持有其中的50%股份。
5、虚列支出、无依据支付资金给其他企业和个人1282.69万元。如该公司以“支付货款”等名义从账外支付1003万元换汇给香港大华企业有限公司,采取多种虚假方式将账抹平。
6、未经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违规出让国有资产。2000年和2003年,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两次将1994年由赤天化出资1494.47万元成立的生产经营状况一直良好的大荣公司1441.11万元股权转让给赤天化天益公司(该公司属集团公司职工持股基金会)。
(五)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05年,省审计厅组织对省及9个市、州、地和83个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14个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及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部分直属单位2004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省工商局对财政拨入经费的分配和拨付未编制预算,同时其他各级工商机关未按规定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加之省财政对全省工商系统下达的总预算指标没有具体细化和对省以下垂管单位的分配情况,使得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经费安排和支出上预算约束差,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如部分工商机关无依据发放各种补助津贴、列支自筹基建支出等584.77万元,其中遵义市工商局从财政拨入经费中列支误餐费和用虚假发票冲办案费等157.76万元。二是全省共有23个工商行政机关违规设立“小金库”376.47万元,其中部分基层工商机关从省工商局经济信息中心等单位领回IC卡发行费和查询费返还等323.75万元的现金后,交由经办的科(股、所)自行保管使用,大部分用于科室人员劳务费、餐费和交通费等。贵州工商行政管理研究所在法定账簿外设置两套账外账,截至2004年末,结余808.21万元。另外部分基层工商机关未将国有资产处置、出租收入932.94万元纳入机关财务统一核算。三是部分工商机关违规收费716.69万元,部分直属单位违规收费501.51万元。
2、2005年,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87家城市供水企业200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2004年87家城市供水企业亏损5032万元,不良资产及潜亏共计1.28亿元,占企业审定资产总额的3.73%,其中,不良资产总额1.13亿元,潜亏总额1589.44万元。城市供水企业从事自来水产销和供水管道、水表安装业务,经营特点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部分供水企业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将主业业务(管道、水表安装)交给多由职工集资的“三产”单位经营,转移主业利润,造成国有企业利润的大量流失。截至2004年末,仅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就向“三产”单位让利1421.45万元。审计还发现,一些“三产”单位依托主业垄断地位,抬高安装工程收费。如:遵义市供排水公司测算当地“一户一表”收费标准为850元,但实际收费高达1500元至1800元不等。供水企业的乱收费行为给用户增加了经济负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而有的“三产”单位通过虚开大量劳务、材料及运输发票,虚列成本套取巨额现金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如: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内部核算单位—营销中心挂靠“三产”单位从事安装业务,“三产”单位采取虚开材料、运输发票,虚列民工工资等手段套取现金1174.02万元返还营销中心私设“小金库”;另外贵阳市供水总公司“三产”单位—贵阳鸿远供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虚列成本套取现金872.27万元违规私设“小金库”。上述贵阳市供水总公司内部核算单位和“三产”单位共违规私设“小金库”2046.29万元,其中的1604.17万元主要被用于支付营销中心处室及班组提成及奖金、供水总公司职工股分红和职工集体福利,以及职工旅游费用等,剩余的442.12万元存入个人活期储蓄账户。另外,贵阳市供水总公司营销中心、都匀市供排水总公司等企业违规设置账外账1703.54万元;贵阳市供水总公司“三产”企业—贵阳筑水建安公司用肖世福(时任该公司经理)等人虚开的劳务及材料发票,套取现金286.49万元,除支付工程款和税金99.83万元外,其余的186.66万元下落不明。对以上涉嫌经济犯罪的有关人员,省审计厅已移送司法机关查证处理。
3、2005年,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2003年—1004年度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为19.07亿元,审计查出滞留资金9387.6万元、其他违规资金8131.28万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9%。审计情况表明,近年来,在省委和中央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全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提高了我省农业生产效益,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条件。但是,由于地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和资金被滞留挤占以及一些项目管理不完善等原因,致使有的建设项目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效益。一是地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造成部分工程项目末达到预期效果、不能及时发挥效益。二是部分水利建设资金被滞留和挤占挪用1.22亿元,占同期全省水利建设投资的5.6%。经抽查,省、市(州、地)、县(市、区)财政部门滞留专项资金共9387.6万元,其中毕节地区和黔东南州财政部门分别滞留专项资金2482.34万元和2086.04万元。同时,部分水利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的行为。经查,全省水利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837.21万元,其中,用于行政性开支1073.44万元,用于维修、修建办公楼、购车和其他项目等1763.77万元。个别县水利局还虚列工程支出等私设“小金库”249.47万元,有的涉嫌个人侵占公款。三是部分项目工程概算执行情况较差、管理不到位和监管力度不够。有的县未经批准擅自调整计划项目的建设地点或建设内容,造成部分项目超概;有的工程项目由于造价控制不严,管理不善,造成多计或增加工程投资;还有的建设项目存在工程质量等问题。
4、2005年,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79个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使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此次审计总金额1.88亿元,审计查出违规问题资金5541.9万元,占审计金额的29.4%。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存在未征或少征排污费共2524.1万元,占违规问题金额的45.5%。各地普遍存在此类问题,主要原因是在征收煤炭排污费和审核企业申报排污费数据时,未按标准或未按相关程序执行。如:金沙县2004年至2005年6月,未按规定的标准征收煤炭企业排污费,致使少征排污费546.6万元。二是由于市(州、地)、县(市、区)征收部门未按规定将征收的排污费及时解缴入库,造成征收的排污费在部门或财政滞留。全省滞留排污费1697.2万元。三是一些县(市、区)财政困难,用排污费平衡财政预算。如西秀区财政局将2003年底结有的119万元排污费,用于平衡以前年度财政预算。
5、2005年,省审计厅在对贵阳医学院200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一是无依据、超标准收取研究生答辩费等112.2万元。二是院图书馆等部门收取的各项费用306.25万元未纳入学院财务统一管理。
(六)对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情况。
1、2006年,省审计厅组织部分审计机关和社会中介机构对20条国债通县油路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国债资金投入改造完成的通县油路工程,提高了行车条件,改善了我省通县公路的交通状况,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但部分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混乱,招投标工作不规范、部分监理工作不到位,个别项目存在挤占项目资金等问题,同时“同体作业”现象较为普遍。审计发现,由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重复计价,高套单价,监理单位重复签证,以及工程结算未按签订的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的约定办理,造成多计工程投资1101.48万元。同时,由于多报征地拆迁费和购置施工及大型养护设备等,挪用项目资金575.96万元。
2、对威宁县草海湿地保护污水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该项目在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时未进行科学论证,目前实施的建设项目的主要建筑物大部分在综合规划水位线以下,将影响整个项目的正常使用。同时,该项目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投资约束机制差,地勘、设计深度不够,主材(砼预制管)采购规避招投标,监理不到位,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3、对贵州日报新闻业务楼1.52亿元投资和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外科大楼概算内投资1.21亿元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和取费不合理等问题。经审计,分别核减工程投资2576.43万元和1 334.24万元,核减率分别为16.93%和10.99%。
对于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领导多次强调,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要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制度化建设,从根本上保证各项资金的正确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次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省审计厅在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对查出的问题已依法进行了处理。(1)对违反财政财务法规的,已下达审计处理决定。截至2006年4月底,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1.62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1067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1.67亿元;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已移交有关部门和单位查处(共向司法机关移送各类案件5起,涉案金额2147.5万元)。(2)对制度规定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有关部门根据省审计厅的建议,并结合自身实际,正在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省财政厅正按审计决定的要求将应作收入的作预算收入,同时将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制定更科学的预算编制办法,使预算编制工作更规范。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非常重视存在问题的整改,局党组专门召开全系统和省局的整改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门的整改方案,并专门到基层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促进整改落实,纠正和取缔了违规设立的“小金库”;针对违规收费的问题,在全省推行“阳光收费”的做法。贵阳市委、市政府以及供水总公司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市国资委等主管部门和供水总公司根据市领导的批示,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根源,制定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制度,从今年1月起全部收回属于主业的业务,成立和变更了一些监督机构,违规设置“小金库”余额已按规定上缴。
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省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二、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建立有效的出资者财务监督与约束机制。从审计情况看,由于政府作为出资者对国有企业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不健全,政府作为出资者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影响,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出资者将资本经营权授予代理人,是以保留选择经营者、收益分配、重大决策三项权利为条件的,这些权利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机制才能得以保障和实现。省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管理国有资产,有必要参与所管理企业的重大财务决策。要制定省国资委审批决定所监管重大投资、筹资方案、资本转让、资产重组及重大资产处置事项、收益分配办法等重大财务决策的办法,及其具体标准、范围和程序。同时,要调整企业内部权力结构,实施权力制衡。要建立相应的个人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一些行为无责或有责难究的问题。
(二)严肃财经法纪,遏制“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的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但近年来,审计发现一些单位和部门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已成较为普遍的问题,屡禁不止。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仅造成国家和单位收入的流失,而且由于失去监管,很容易诱发和滋生各种腐败,应引起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遏制“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的产生。要严肃查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和健全科学的预算管理和考核办法。近年来对一些省级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审计情况表明,由于预算不够明确,未予细化,致使具有预算再分配权的一些部门和部分省以下垂管单位在经费安排和使用上缺乏实施预算约束的主动性,随意调节和使用财政性资金,也不利于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为此,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建立和健全对省级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的科学预算管理和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