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市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说明
(2004年3月25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韦有平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的委托,就遵义市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作如下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设立遵义市汇川区的批复》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遵义市汇川区的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的规定,按遵义市汇川区现有总人口325462人计算,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应为185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十一人至二十三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二十九人”的规定,建议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1名。
以上报告,请审议决定。
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韦有平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的委托,就遵义市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作如下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设立遵义市汇川区的批复》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遵义市汇川区的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的规定,按遵义市汇川区现有总人口325462人计算,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应为185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十一人至二十三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二十九人”的规定,建议汇川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21名。
以上报告,请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