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庭长、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的审议报告
(2004年3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04年2月23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6名庭长、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省人民检察院3名检察员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张林春院长提请:
任命刘凤坤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免去其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任达坤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谢建群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祖群、彭祖钦、胡吉臣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拟同意陈俊平检察长提请:
任命钱晓阳、杨晓霜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张龙城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04年2月23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林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省高级人民法院、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6名庭长、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俊平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省人民检察院3名检察员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张林春院长提请:
任命刘凤坤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免去其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任达坤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谢建群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祖群、彭祖钦、胡吉臣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拟同意陈俊平检察长提请:
任命钱晓阳、杨晓霜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张龙城的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