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撤换南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关晓明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4年05月1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4年3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撤换关晓明的南明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