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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开展“百乡千村”扶贫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0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 (2005年3月29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禄智明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石秀诗省长的委托,代表省人民政府报告我省开展“百乡千村”扶贫工程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4年“百乡千村”扶贫工程开展情况
2004年,我省继续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和《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大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决定》精神,集中力量帮助贫困群众重点解决好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这“三个基本”问题,将100个一类重点乡镇、1124个一类重点村(其中:一类重点乡镇的一类村240个、二类重点乡镇的一类村501个、三类重点乡镇的一类村184个、非重点乡镇的一类村199个)的农村贫困人口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开展了“百乡千村”扶贫工程,取得了较好效果。
2004年在100个一类重点乡镇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3亿元,实施扶贫项目2375个,覆盖贫困农户22.73万户、贫困人口83.42万人。新增基本农田面积6.94万亩(其中:坡改梯面积5.05万亩);修建“三小”工程6366个,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困难23.18万人;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活动用房面积10.61万平方米;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9.91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1元,比上年增长10.24%。在1124个一类重点村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38亿元,实施扶贫项目2788个,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贫困农户的收入。
为扎实推进我省“百乡千村”扶贫工程,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扶贫联系点”、“机关单位定点挂钩扶贫”等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确定了自己的扶贫联系点,尤其是省委常委联系的13个重点乡镇扶贫开发成效明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省、地、县机关单位到贫困乡村帮助抓农村党建扶贫工作的干部近万人次,基本做到每个一类重点乡镇有一名县处级干部,一类重点村有一名科级干部。制定了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管理综合考核评比办法,层层签订了责任状。
二是对贫困人口进行贫类扶持。按照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的两个《决定》精神,在实施“百乡千村”扶贫工程中实行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对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差、自我发展能力弱、经过帮扶可以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进行开发式扶贫,重点发展种养业,尤其是加大发展畜牧业的力度。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地方的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扶贫。移民搬迁资金主要用于改善迁入地基本生产条件,兼顾改善生活条件。 2004年一类重点乡镇完成易地移民扶贫搬迁1.16万人。对鳏寡孤独、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群众建立定期救助制度。按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在继续对2003年确定的13.18万特困群众进行定期救助的基础上,2004年新增对3.26万特困群众进行定期救助。
三是加大“百乡千村”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在2003年相对集中投入的基础上,继续对100个一类重点乡镇合力攻坚。2004年,在100个一类重点乡镇共投入扶贫资金2.28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3亿元,以工代赈资金0.73亿元,信贷扶贫资金0.25亿元。此外,各级各部门也加大了对一类重点乡镇的扶持力度。与此同时,根据村级扶贫规划,积极开展1124个一类要的整村推进工作。2004年,在1124个一类重点村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38亿元,占财政扶贫资金总额的22.1%。
四是努力做好社会帮扶工作。2004年,省直机关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到100个一类重点乡镇资金5265.29万元;四个对口帮扶城市落实到100个一类重点乡镇的帮扶资金498.88万元;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帮扶直接投入到100个一类重点乡镇资金181.13万元。2004年6月份,省委、省政府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在北京召开了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帮扶贵州的座谈会,有效地推动了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定点帮扶贵州的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贫困群众脱贫能力培训工作。2004年,全省加大了扶贫培训的力度,努力提高贫困群众的基本素质。100个一类重点乡镇共完成农民培训34.7万人次,其中“绿色证书”培训考核合格5912人、组织农民非农技能培训3.78万人次。
六是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对贫困农户实行农业税及附加和灾欠减免政策,全部免除100个一类重点乡镇贫困人口负担的农业税及附加3948万元。同时,减免100个一类重点乡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书本费2959.45万元、杂费804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250万元。
七是做好扶贫统计监测工作。在开展贫困状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全省一类重点乡镇扶贫统计监测工作,对贫困人口、贫困农户按照开发式、特困救助式、易地搬迁式三类进行分类统计,对扶贫资金、项目、扶贫成效实行年报制度。
总的来看,我省开展“百乡千村”扶贫工程,重点突出,效果较好,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扶贫资金的投入明显不足。在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上,平均一个村只有12.28万元,许多村不到10万元,投入最多的村也只有76.5万元。同时,其它涉农资金的投入也明显不足,特别是各县的涉农资金很难集中投入到“百乡千村”扶贫工程。
二、2005年抓好“百乡千村”扶贫工程的打算
2005年,我省开展“百乡千村”扶贫工程虽然面临不少困难,但也有许多有利条件,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扶贫开发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为抓好全省“百乡千村”扶贫开发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我们将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为主要目标,以一类重点贫困村为主战场,坚持开发式扶贫,坚持解决温饱和巩固温饱同时推进,坚持让贫困人口直接受益,按照省委确定的“三基本”思路,从6个方面继续抓好整乡推进和整村推进相结合的“百乡千村”扶贫工程 .
(一)加大“百乡千村”扶贫工程的工作力度。继续加大100个一类重点乡镇扶贫开发的力度,确保如期实现省委提出100个一类重点乡镇扶贫开发的奋斗目标;将100个一类重点乡镇的791个一类村和其它二类乡镇中的309个一类村(共1100个村)纳入2005年整村推进计划;以后逐年依次将二、三类重点乡镇和非重点乡镇的一类村纳入整村推进计划,同时统筹安排好二、三类重点村的扶贫开发工作。将整村推进作为扶贫开发的中心工作,集中力量,重点扶持。帮助重点村改变贫困面貌。
(二)进一步完善整村推进计划。采取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制订全省重点村分年度整村推进计划。按照整村推进和“三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村级扶贫规划。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整村推进计划统筹安排资金,整合扶贫资源,落实各种资金的来源、数额、投向,明确到具体部门和项目,并制订具体的整村推进实施方案。
(三)集中资金实施整村推进计划。2005年对100个一类重点乡镇继续专项安排5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每个乡镇50万元;对省委常委和副省长联系的22个一类重点乡镇,每个乡镇再安排50万元。对1100个实施整村推进计划的重点村,每个村专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直接投入到村的扶贫建设项目。切块分配到县的财政扶贫资金70%以上集中用于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等部门管理使用的财政扶贫资金,深圳、宁波、青岛、大连等四个城市的对口帮扶资金以及其它社会扶贫资金也将围绕整村推进计划安排使用。各项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向实施整村推进计划的重点村倾斜。加大信贷扶贫资金的投入。对100个一类重点乡镇、1100个一类重点村,在遵守信贷原则和贷得出、收得回、有效益的前提下,加大信贷资金的投放力度;对符合贷款条件、守信用、有生产经营能力和可行项目的贫困户,扩大小额扶贫到户贷款发放额。
(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把实施整村推进计划的村作为重点,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建设,选好村干部尤其是支部书记,切实增强贫困村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省、地、县下派干部实行驻村帮扶,确保每个实施整村推进的村有一名帮扶干部。
(五)优先安排劳动力转移培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要求,在有关县认真做好一类重点乡镇和整村推进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制订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规划。采取政府、用人单位、农民共同负担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培训资金按项目拨到财政专户,由扶贫部门发放培训券给培训对象,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券到扶贫和财政部门报帐拨款。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采取定单、定向培训的方式,做到培训与输出相结合、与就业相结合。采取财政资金补贴、小额扶贫到户贷款扶持等方式,资助特困农户外出就业。努力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跟踪服务和权益保障工作。
(六)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验收工作。按照省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加大100个一类重点乡镇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意见》要求,对一类重点乡镇三年来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02年的基础上年均增长6%、人均占有粮食达到或超过325公斤;村通公路率、村通电视率、农户通电率达到90%,人均建成0.5亩基本农田,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基本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以上;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个掌握一至二门适用技术的劳动力;乡镇有卫生院、文化站、广播电视站、精神文明活动中心,村有综合服务室。
当前我省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做好“百乡千村”扶贫工程意义重大。我们一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2004年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在省人大的监督和帮助下,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全面完成我省“百乡千村”扶贫工程任务,为加快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努力开创富民兴黔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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