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2003年11月20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司徒桂美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及执法检查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8月至9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为作好这次执法检查,6月至7月,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大按照通知精神,普遍进行了自查和抽查。8月8日,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教育厅、财政厅的汇报,龚贤永副主任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在此基础上,从8月16日起,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步智信、杨序顺、刘思培、司徒桂美、杨光林、黄康生分别率领执法检查组,对9个市、州、地及30个县、市(区、特区)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共听取当地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48次,重点检查了136所中小学校和其它单位。检查组每到一地,都采取“看、查、问、听、议”点面结合的方式。看,即深入学校看校园建设情况,看学校的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等硬件设施情况;查,即查阅学校的有关资料,查阅当地政府对义务教育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及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问,即询问校长、老师、学生、家长和基层干部的有关情况,看望基层人大代表并向他们了解情况;听,即召开各种层次的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议,即在听取汇报后,提出检查的意见、建议,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
从检查总的情况来看,自“一法一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执法,有力地推动了“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各地“两基”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我们相信,只要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好“一法一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两基”攻坚的决定,在全省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艰苦奋斗和积极参与下,省委、省政府决定的确保全省2005年基本实现“两基”的预期目标是可以达到的。但也要看到,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差异,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不可忽视。“两基”验收已经达标的县、市(区、特区)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尚未验收的地方,特别是边远、贫困乡镇和农村学校,要达到“两基”验收标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现将我省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的情况及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一法一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两基”攻坚的决定》要求,把“两基”攻坚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地方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奠基工程,作为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德政和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将“一法一办法”列入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利用墙报、标语牌等方式,大力宣传“一法一办法”,把“两基”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各地均成立了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基”攻坚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合力攻坚。三是普遍推行“双线”目标管理,即一线由各级政府直至村委会、村民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负责包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扫盲对象入班学习和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教育经费的筹措与投入、学校建设等工作;另一线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至学校、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负责包保抓好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文盲、半文盲的扫盲教学任务以及“两基”档案资料建设、管理等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职责任务,做到教师工资统一收归县管,保证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五是加强政府统筹功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校园规划设计、土地征用、资金筹措、税费减免、学校安全等方面通力合作,保证“两基”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六是建立健全联系、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经费审计、表彰奖励、政府向人大报告教育工作等各种制度,采取各种措施,规范义务教育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国家确立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九五”期间,我省各级财政共投入义教配套资金6亿多元,“十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普九”专项资金在2001年1.49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亿元,5年内省级财政将安排资金8.45亿元。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也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保证“普九”的顺利实施。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地方财政用于义务教育的拨款基本上做到了“三个增长”;征收的各项教育费附加基本全额拨付教育使用;农村费改税后用于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资金,多数县能达到50%。为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需求较大的问题,各级政府还采取以下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二是定额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职工教育费附加等;三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四是争取希望工程及其他捐赠项目资金,统筹吸纳社会捐资助学;五是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缺口;六是建立特困生救助资金。各地教育经费的管理基本做到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中小学经费使用实行校务公开。有关部门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切实杜绝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本实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并出台规范收费的相关文件,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由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近年来,我省因地制宜调整了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加快危房改造,办学条件普遍得到改善。许多地方中小学生均校舍面积、生均图书达到了省定的“两基”标准,中小学校的校园环境、教育分类达标数、实验仪器和体育器材等,正向国家规定的一、二、三类标准积极迈进。
(三)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积极开展保学控辍。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的努力,普及义务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到2002年底,我省大多数地方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98%以上,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阶段的比例达88%以上,初中阶段的毛入学率达到87%以上,均比2000年有所提高;小学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普通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4%以内,比2000年有所下降。截止2002年底,“两基”验收合格县已达到42个,占全省总县数的48.28%,“普九”人口覆盖率已达到47.7%。今年,还将有15个县、市(区、特区)进行“两基“验收。为了巩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制定了有关办法,把保学控辍纳为重要目标,采取制度控辍、帮扶控辍、教改控辍、管理控辍,层层加以落实。对家庭确有困难,无法支付书杂费的贫困学生,采取“缓、减、免”措施;对三类残疾儿童采取随班就读和进特殊教育学校相结合的形式,促进残疾适龄儿童入学。除此之外,还重视女童和少数民族儿童的入学问题,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流动人口子女依法就近入学。
(四)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制约我省实施“两基”攻坚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将师范院校类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二是从非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考择优录用教师;三是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抽派适合教学工作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到缺编学校支教。同时,通过参加中师函授、卫电师专、高教自考自助班、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班、脱产进修、在职进修、校长岗位培训等形式,培养培训教师。目前,全省小学、初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
近几年来,全省中小学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也有较大提高,一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二是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广大教师中开展评优竞赛活动。三是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教育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四是认真推进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各项教研活动。如实行远程教育,开展教学观摩、优质课评比、送课下乡等,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五)积极探索“三教统筹”和走“农科教结合”的路子,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为了顺利推进“两基”攻坚,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许多地方在探索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和走“农科教结合”的路子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如有的对初中辍学的17周岁人员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非正规教育,对在校初二学生进行分流试点,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有的在小学五、六年级就开始渗透职业教育,中学初一年级开设计算机课程。有的在保证执行“普九”计划的前提下,引进“绿色证书”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以农民科技学校为依托,发挥中专毕业生回乡务农的辐射作用,培养了一大批年轻的科技带头人,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打下了较好的智力基础。由于职业教育抓得早,许多学生在初二年级就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这不仅提高了初中学生的巩固率,而且有的学生回乡后还带领群众逐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一些地方对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实施“两基”攻坚的法制观念不强。一些地方对“两基”的重中之重和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及“两基”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当地存在的义务教育的困难和问题缺乏有效措施。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地方领导及学校依法治教的观念不强,责任不明,对“一法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甚了解;有的在通过国家“两基”验收以后,存在松劲的思想,影响了“两基”工作的巩固提高。
(二)基础教育经费紧缺,学校建设仍滞后。“一法一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尽管各级人民政府努力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但是距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实际需要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经费不足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从检查的情况看,部分地区生均公用经费与省定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个别地方生均公用经费几乎为零。税费改革后,部分地区农村费改税后用于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资金未达到50%,一些地区虽达到50%,但未能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由于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导致部分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危房改造任务重,普遍存在缺教室、缺图书、缺教学仪器、缺实验室、缺运动场地等问题。
(三)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照《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省尚缺小学教师约3万人,初中教师约3.4万人。目前,还有不少代课教师。现有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城乡分布失衡,学段和学科结构不合理。部分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教育观念陈旧,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不能适应实施素质教育以及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四)民办教育的发展和管理不够。从检查的情况看,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对民办教育缺乏规划,民办学校聘请的教师在职称、住房、养老、医保等方面享受不到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待遇。民办学校数量少、规模小、办学条件差,经费、师资缺乏,有的甚至难以为继。
(五)择校和收费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高额收取择校费。个别学校擅自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
三、意见和建议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一法一办法”重要性的认识。贯彻“一法一办法”,加强基础教育,实施“两基”攻坚,是当前我们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实施“两基”攻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两基”顺利推进,为提高民族素质,振兴地方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把“两基”攻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和完善“两基”目标责任制,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政府统筹功能,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基础教育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到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走“农科教结合”的路子,培养成千上万的有文化、懂技术的乡土人才,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根据全省教育发展规划,要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要深化教育改革,建立起教师继续教育的机制,抓紧研究解决部分地区教师不足、城乡分布失衡、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五)振奋精神、全力以赴抓好“两基”工作,不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对“两基”已经验收达标的县(市、区、特区)在三年巩固提高阶段,要保持政策的稳定和资金投入。对今年进行“两基”验收的县(市、区、特区)要狠抓落实,争取达标。对2004年到2005年验收的县(市、区、特区)要“突出一个早,算清五笔帐”:这个早,就是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早投入,使“一法一办法”家喻户晓、学校建设尽快破土动工、硬件设施抓紧到位、保学控辍完成在前;五笔帐,即是人口帐、办学条件和所需经费帐、师资帐、文盲帐、贫困学生帮扶帐。
(六)切实加强依法治教、推动我省“两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人大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强对“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依法行政。要逐一检查落实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两基”工作。建议在适当时候对贵州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修订并尽快出台我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需要省人民政府重视、解决的几个问题
(1)“两基”攻坚经费缺口较大的问题。各地都反映要在2005年基本实现“两基”目标,资金缺口较大。我省“两基”攻坚基本上是在举债的情况下进行的,省人民政府要认真算好人口帐、资金帐、师资帐以及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问题如实向中央反映,争取中央给予更多的倾斜和扶持。
(2)税费改革后,转移支付投入农村义务教育资金数额不足的问题。比如,黔东南自治州各县市实拨到转移支付资金5479.63万元,仅占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34.8%,尚欠2421.62万元。希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抓紧解决转移支付资金的欠拨问题。
(3)关于教育辅导工作站的问题。部分市、州、地、县对2002年省下发的《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中关于“乡(镇)人民政府不再设立教育辅导工作站,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提出了意见,认为撤销教育辅导工作站,不利于乡镇教育工作的开展,强烈要求保留教育辅导工作站。为此,建议由省人民政府研究解决。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司徒桂美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及执法检查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8月至9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为作好这次执法检查,6月至7月,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大按照通知精神,普遍进行了自查和抽查。8月8日,检查组全体会议听取了省教育厅、财政厅的汇报,龚贤永副主任在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在此基础上,从8月16日起,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龚贤永、步智信、杨序顺、刘思培、司徒桂美、杨光林、黄康生分别率领执法检查组,对9个市、州、地及30个县、市(区、特区)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共听取当地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48次,重点检查了136所中小学校和其它单位。检查组每到一地,都采取“看、查、问、听、议”点面结合的方式。看,即深入学校看校园建设情况,看学校的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实验室、微机室等硬件设施情况;查,即查阅学校的有关资料,查阅当地政府对义务教育主要指标的完成情况及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问,即询问校长、老师、学生、家长和基层干部的有关情况,看望基层人大代表并向他们了解情况;听,即召开各种层次的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当地干部群众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议,即在听取汇报后,提出检查的意见、建议,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
从检查总的情况来看,自“一法一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人大加强监督,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执法,有力地推动了“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各地“两基”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我们相信,只要各级人民政府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好“一法一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两基”攻坚的决定,在全省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艰苦奋斗和积极参与下,省委、省政府决定的确保全省2005年基本实现“两基”的预期目标是可以达到的。但也要看到,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差异,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不可忽视。“两基”验收已经达标的县、市(区、特区)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尚未验收的地方,特别是边远、贫困乡镇和农村学校,要达到“两基”验收标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现将我省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的情况及执法检查组的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一法一办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两基”攻坚的决定》要求,把“两基”攻坚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地方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奠基工程,作为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德政和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将“一法一办法”列入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利用墙报、标语牌等方式,大力宣传“一法一办法”,把“两基”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二是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各地均成立了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及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基”攻坚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合力攻坚。三是普遍推行“双线”目标管理,即一线由各级政府直至村委会、村民小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负责包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扫盲对象入班学习和学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教育经费的筹措与投入、学校建设等工作;另一线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至学校、教师层层签订责任状,负责包保抓好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文盲、半文盲的扫盲教学任务以及“两基”档案资料建设、管理等工作。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职责任务,做到教师工资统一收归县管,保证教师工资足额按时发放。五是加强政府统筹功能,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校园规划设计、土地征用、资金筹措、税费减免、学校安全等方面通力合作,保证“两基”攻坚工作顺利推进。六是建立健全联系、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经费审计、表彰奖励、政府向人大报告教育工作等各种制度,采取各种措施,规范义务教育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各级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国家确立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经费的体制。“九五”期间,我省各级财政共投入义教配套资金6亿多元,“十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普九”专项资金在2001年1.49亿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亿元,5年内省级财政将安排资金8.45亿元。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也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落实配套资金,保证“普九”的顺利实施。从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地方财政用于义务教育的拨款基本上做到了“三个增长”;征收的各项教育费附加基本全额拨付教育使用;农村费改税后用于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资金,多数县能达到50%。为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需求较大的问题,各级政府还采取以下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一是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二是定额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职工教育费附加等;三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四是争取希望工程及其他捐赠项目资金,统筹吸纳社会捐资助学;五是向银行贷款解决资金缺口;六是建立特困生救助资金。各地教育经费的管理基本做到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中小学经费使用实行校务公开。有关部门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专项审计,切实杜绝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的现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本实行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并出台规范收费的相关文件,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由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近年来,我省因地制宜调整了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加快危房改造,办学条件普遍得到改善。许多地方中小学生均校舍面积、生均图书达到了省定的“两基”标准,中小学校的校园环境、教育分类达标数、实验仪器和体育器材等,正向国家规定的一、二、三类标准积极迈进。
(三)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积极开展保学控辍。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的努力,普及义务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到2002年底,我省大多数地方适龄儿童入学率均达98%以上,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阶段的比例达88%以上,初中阶段的毛入学率达到87%以上,均比2000年有所提高;小学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普通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控制在4%以内,比2000年有所下降。截止2002年底,“两基”验收合格县已达到42个,占全省总县数的48.28%,“普九”人口覆盖率已达到47.7%。今年,还将有15个县、市(区、特区)进行“两基“验收。为了巩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有效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率,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各地情况制定了有关办法,把保学控辍纳为重要目标,采取制度控辍、帮扶控辍、教改控辍、管理控辍,层层加以落实。对家庭确有困难,无法支付书杂费的贫困学生,采取“缓、减、免”措施;对三类残疾儿童采取随班就读和进特殊教育学校相结合的形式,促进残疾适龄儿童入学。除此之外,还重视女童和少数民族儿童的入学问题,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流动人口子女依法就近入学。
(四)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是制约我省实施“两基”攻坚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此,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措施,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将师范院校类大中专毕业生基本全部安排到中小学任教;二是从非师范类毕业生中招考择优录用教师;三是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抽派适合教学工作的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到缺编学校支教。同时,通过参加中师函授、卫电师专、高教自考自助班、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班、脱产进修、在职进修、校长岗位培训等形式,培养培训教师。目前,全省小学、初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0%、85%以上。
近几年来,全省中小学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也有较大提高,一是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了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二是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广大教师中开展评优竞赛活动。三是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教育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四是认真推进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各项教研活动。如实行远程教育,开展教学观摩、优质课评比、送课下乡等,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五)积极探索“三教统筹”和走“农科教结合”的路子,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为了顺利推进“两基”攻坚,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许多地方在探索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和走“农科教结合”的路子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如有的对初中辍学的17周岁人员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非正规教育,对在校初二学生进行分流试点,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有的在小学五、六年级就开始渗透职业教育,中学初一年级开设计算机课程。有的在保证执行“普九”计划的前提下,引进“绿色证书”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以农民科技学校为依托,发挥中专毕业生回乡务农的辐射作用,培养了一大批年轻的科技带头人,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打下了较好的智力基础。由于职业教育抓得早,许多学生在初二年级就掌握了1—2门实用技术,这不仅提高了初中学生的巩固率,而且有的学生回乡后还带领群众逐步走上脱贫致富之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一些地方对贯彻执行“一法一办法”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实施“两基”攻坚的法制观念不强。一些地方对“两基”的重中之重和基础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及“两基”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对当地存在的义务教育的困难和问题缺乏有效措施。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地方领导及学校依法治教的观念不强,责任不明,对“一法一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甚了解;有的在通过国家“两基”验收以后,存在松劲的思想,影响了“两基”工作的巩固提高。
(二)基础教育经费紧缺,学校建设仍滞后。“一法一办法”颁布施行以来,尽管各级人民政府努力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但是距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实际需要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经费不足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从检查的情况看,部分地区生均公用经费与省定标准还有较大差距,个别地方生均公用经费几乎为零。税费改革后,部分地区农村费改税后用于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资金未达到50%,一些地区虽达到50%,但未能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由于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导致部分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危房改造任务重,普遍存在缺教室、缺图书、缺教学仪器、缺实验室、缺运动场地等问题。
(三)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按照《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全省尚缺小学教师约3万人,初中教师约3.4万人。目前,还有不少代课教师。现有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城乡分布失衡,学段和学科结构不合理。部分教师专业化水平不高,教育观念陈旧,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不能适应实施素质教育以及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四)民办教育的发展和管理不够。从检查的情况看,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对民办教育缺乏规划,民办学校聘请的教师在职称、住房、养老、医保等方面享受不到与公办学校教师的待遇。民办学校数量少、规模小、办学条件差,经费、师资缺乏,有的甚至难以为继。
(五)择校和收费还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学校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高额收取择校费。个别学校擅自提高“一费制”收费标准。
三、意见和建议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对“一法一办法”重要性的认识。贯彻“一法一办法”,加强基础教育,实施“两基”攻坚,是当前我们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民族素质,增强综合国力,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围绕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这个富民兴黔的第一要务,从本地区实际出发,充分认识实施“两基”攻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确保“两基”顺利推进,为提高民族素质,振兴地方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继续把“两基”攻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和完善“两基”目标责任制,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资金投入到位、具体措施落实到位。
(三)强化政府统筹功能,进一步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基础教育难点在农村,重点也在农村。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到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走“农科教结合”的路子,培养成千上万的有文化、懂技术的乡土人才,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根据全省教育发展规划,要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要深化教育改革,建立起教师继续教育的机制,抓紧研究解决部分地区教师不足、城乡分布失衡、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五)振奋精神、全力以赴抓好“两基”工作,不断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对“两基”已经验收达标的县(市、区、特区)在三年巩固提高阶段,要保持政策的稳定和资金投入。对今年进行“两基”验收的县(市、区、特区)要狠抓落实,争取达标。对2004年到2005年验收的县(市、区、特区)要“突出一个早,算清五笔帐”:这个早,就是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早投入,使“一法一办法”家喻户晓、学校建设尽快破土动工、硬件设施抓紧到位、保学控辍完成在前;五笔帐,即是人口帐、办学条件和所需经费帐、师资帐、文盲帐、贫困学生帮扶帐。
(六)切实加强依法治教、推动我省“两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人大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继续加强对“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促进依法行政。要逐一检查落实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推动本行政区域内的“两基”工作。建议在适当时候对贵州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进行修订并尽快出台我省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四、需要省人民政府重视、解决的几个问题
(1)“两基”攻坚经费缺口较大的问题。各地都反映要在2005年基本实现“两基”目标,资金缺口较大。我省“两基”攻坚基本上是在举债的情况下进行的,省人民政府要认真算好人口帐、资金帐、师资帐以及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的问题如实向中央反映,争取中央给予更多的倾斜和扶持。
(2)税费改革后,转移支付投入农村义务教育资金数额不足的问题。比如,黔东南自治州各县市实拨到转移支付资金5479.63万元,仅占转移支付资金总额的34.8%,尚欠2421.62万元。希望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抓紧解决转移支付资金的欠拨问题。
(3)关于教育辅导工作站的问题。部分市、州、地、县对2002年省下发的《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中关于“乡(镇)人民政府不再设立教育辅导工作站,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提出了意见,认为撤销教育辅导工作站,不利于乡镇教育工作的开展,强烈要求保留教育辅导工作站。为此,建议由省人民政府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