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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修改《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个别条款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8年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将《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第三条第一项中的“常务委员会委员52名”修改为“常务委员会委员51名”。

  本决定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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