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8年11月8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周
各位委员、同志们: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全体组成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预定议程。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省委四次全会精神,做好省级机构改革涉及省政府组成部门人事任免工作,加开的一次常委会会议,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志刚书记、主任亲自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组成部门机构改革有关人事安排的议案,决定任命省政府新组建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人员8名、机构保留的组成部门主要领导人员1名,圆满实现了省委人事安排意图。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重大改革,是一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对我省来说,这次机构改革是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的现实需要,是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的重大契机,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实际行动。省委、省政府严格与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中央明确的改革任务,不折不扣完成了各项规定动作。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担负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服务保障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的职责,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本次常委会会议,任命了新组建或重组、更名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标志着全省机构改革进入全面组织实施阶段,希望新任命的同志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恪尽职守、勤政为民,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时时事事处处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增强法治意识。要自觉作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表率,带头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要坚决做到带头守法、依法行政,始终对法治怀有敬畏戒惧之心,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要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主动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三要涵养为民情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与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在为民服务上,坚决做到倾心尽力、不遗余力,最大限度解决好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要忠诚干净担当。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作为“修身”之本,以守纪律、讲规矩诠释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忠诚。要严守党的廉洁纪律,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廉洁奉公、廉洁用权,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切实扛起推动本部门本单位机构改革的责任,按时完成转隶组建工作,抓好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的有机衔接,带领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时间表、路线图,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要紧扣改革任务、认真履行法定职能,及时制定修改机构改革涉及的相关地方性法规,依法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为深化机构改革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和组织保障。要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人大系统自身建设,进一步调整完善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做好同政府部门的衔接,整合职能,优化配置,为提高人大工作效率效能提供切实保障。要正确处理好机构改革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有序推进立法、监督、代表、重大事项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做到机构改革和人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本次常委会会议到此结束,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