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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省检察院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听取和审议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由院领导带队,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听取并记录了审议、讨论情况。186名代表们围绕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深入推进平安贵州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等八个方面,提出348件(次)意见和建议。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围绕代表提出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开展了针对性整改落实。并进行“一对一”走访联络代表的活动,对整改落实情况逐人逐条向代表进行了反馈。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均表示满意。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认真做好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必须遵守的宪法原则。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分工,注重主动沟通联系,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监督。

  一是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省检察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省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审议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讨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通知》,对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建立台帐,逐项梳理分析,逐级分解落实。明确由省检察院傅信平检察长对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负总责,相关分管副检察长具体负责对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的统筹和各环节的审核把关,重点意见和建议列入督办事项,切实加强领导。各项具体意见和建议由各级检察院对口部门承办,省检察院各内设部门牵头负责,确保每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省检察院对每条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都进行全程跟踪,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分流、统一反馈,要求做到“三个百分之百”(100%整改、100%答复,100%满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温杰同志对办理意见表示:“非常满意!衷心祝愿全省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主动联系、加强沟通。省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并研究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汇报,要求把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作为办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争取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全省检察机关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坚持在每一项意见和建议办理中都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切实做到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在解决问题、取得实效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意见和建议办理水平。如在办理省人大代表、铜仁市碧江区委副书记、区长黄洪州同志提出的“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防止专业人才流失;要解决好目前公益诉讼范围窄的问题,拓宽公益诉讼覆盖面”的建议时,铜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充分调研,认真研究,主动联系汇报办理情况,做好解释工作。黄洪州代表表示“我所提意见建议,检察院非常重视,作了书面回复,并请专人给我说明,我很满意!祝福检察事业蒸蒸日上!”

  三是建立制度、落实到位。省检察院建立了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考核评价机制,从“办结率”“面商率”“满意率”等方面,加强了对办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和质量管理,使办理工作由被动办理向主动办理转变。省检察院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办理要求,确保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省检察院组织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情况进行逐条梳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对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必落实,对尚未完成或代表不满意的进行重点督办。9月份,对整改落实情况逐人逐条向代表进行了反馈。并在《人民检察·贵州版》开设了代表联络专栏,报道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情况,对有关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深度报道。

  二、问题导向,加强调研,确保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取得实效

  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目的是为了解决问题。全省检察机关把坚持问题导向贯穿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全过程,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关键,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盼的问题得到解决,确保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工作中,对每一项意见和建议都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代表意图和要求,找准问题症结,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办理方向,增强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如在办理省人大代表、贵州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易红磊同志提出的“贵州发展应和法治发展同步,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越来越大,对于不平衡不充分环节,要研究多行动”的建议时,贵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充分调研,认真研究,针对性制定了“落实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工作公平公正;强化职责担当,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围绕中心大局,积极服务经济健康发展;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加强法律监督;着力阳光检务,扎实推进检务公开”五条措施。并以此为基础向易红磊代表作了专门汇报,易红磊代表表示“满意!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立即善于调研,且针对性的制定了五条措施,对下一步的工作明确了规划。”

  二是归类分析总结。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期间,省检察院领导带队,由处级以上干部组成的31个旁听组,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原原本本的记录。会后,对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并建立台账,为办理工作打牢基础。同时,针对组织对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内容分类整理深入分析,努力从所提意见和建议中发现和归纳出带有宏观性、普遍性和前瞻性的问题及对策,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如针对一些代表提出“监察法出台后,要加强与监察委的配合,相互支持,把贵州的反腐败斗争做得更好、做得更实”,在全省检察机关成立职务犯罪检察处(部)和办案组,与省监委出台《贵州省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实现监委调查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截止10月,办理监察机构移送案件255件257人,提起公诉159件160人,法院判决60件61人。

  三是切实解决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对代表意见和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应当解决且能够解决的,认真研究贯彻的具体措施,拿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限时解决;对目前暂时无法解决的,认真分析论证,拟定工作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在办理省人大代表、安顺市财政局长吴松同志提出了“加强司法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布局,逐步推进。对一线干警引入心理咨询,增加更多的人文关怀。”的建议。安顺市检察院主动上门向代表汇报办理情况。吴松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通过对建议事宜回复,有几点感受:一是检察系统在共建和推动司法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建立刑事、民事、行政三措并举的生态司法修复体系取得成效明显;二是感受到了新时期检察队伍的高素质;三是感受到了检察队伍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四是感谢相关同志辛苦的工作!”

  三、结合实际,延伸拓展,让代表意见和建议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集中反映了民意,代表着民心,是服务保障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推动贵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全省检察机关在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中,不就事论事,而是将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纳入检察工作全局来谋划和考虑,把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作为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载体,推动全省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一是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针对一些代表提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发挥主力作用,将扫黑除恶与打击腐败结合起来,起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宁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目标”。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台《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截止10月,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34件1279人,起诉80件502人。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67件1275人,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完善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900余条。严格落实罪刑法定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做到不枉不纵,依法不捕202人。建立重大黑恶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49件涉黑案件挂牌督办,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积极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针对一些代表提出“要坚持开展两长座谈会”。经省委同意,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批准逮捕侵犯企业或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犯罪835件1459人,提起公诉790件1422人。对侵犯企业或企业家合法权益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件61人;对企业或企业家涉嫌犯罪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2件12人。全省各级院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报告工作428次,领导批示肯定341次。截止10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召开“两长座谈会”133余场。4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省院《关于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的报告》上批示:“很好。望在实践中抓好落实。总结典型案例加强指导,促进面上的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大数据应用专项工作。针对一些代表提出“要加强大数据在司法办案中的运用,建立公检法信息平台,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省检察院制定了《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化大数据应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实施意见》,组织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争取最高检支持,开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工作网版部署试点应用和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工作。优化大数据辅助办案系统工具化建设,从“可用”变到“好用”。1至10月,运用系统办理案件5930件,采用简案快办模式办理的案件,办案时间平均缩短约5天,办案效率提升约114%。组织开展涉密电子公文系统应用,自主研发非涉密移动办公系统,实现机关公文办理、行政事务管理全程网上进行。加强院企合作,完成智慧检务创新联合实验室筹建。积极参与“两高一部”以案件为中心的检务协同应用示范工作。

  四、多措并举,主动联系,深入开展与代表的互动联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把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不断改进与人大代表联络的方式,积极搭建监督平台,拓展监督渠道,积极畅通检察工作信息传递渠道,努力为人大代表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联络服务,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络。坚持执行《贵州省检察机关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八条规定》,将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列入各级检察院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在全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一对一”走访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将每一名省人大代表的走访联络工作责任到人,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走访代表,虚心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搭建起了与代表委员“面对面”“点对点”的交流平台,形成了联络服务省市县三级联动,领导带头、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展人大代表“个性化”主题联络活动,年初主动征求每位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活动的意向,再根据每位代表的监督意愿安排相应的监督活动,建立起人大代表“个性化联络档案”,增强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邀请及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共计2200人(次)。

  二是增进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为方便代表充分了解检察工作,省检察院向每位省人大代表赠阅了《检察日报》《人民检察》《方圆》《人民检察·贵州版》等报刊杂志。采取编发《检察要况》《检察要况·专刊》《检察要况·特刊》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向人大代表汇报我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检察改革等重要工作情况,以便代表更深入、全面地了解我省检察工作情况。在《人民检察·贵州版》上开设“人大代表个性联络动态”和“人大代表风采录”专栏,及时反映代表监督检察工作动态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宣传介绍检察工作的同时,也切实增进了检察机关与代表的相互了解与交流。

  三是接受监督更加主动自觉。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全省检察机关共向各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或专题汇报工作90次,听取和审议检察专项工作36次。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省检察机关先后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机关“检察开放日”等各类活动43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检察工作35次。2018年8月,最高检邀请了湖北团、宁夏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了全省检察机关生态保障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9月,省人大内司委吴跃主任委员一行对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10月,邀请省人大代表视察六盘水检察机关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和铜仁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11月省检察院将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机关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通过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更好地推动全省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特征,是确保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原则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下步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为目标,进一步抓好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与代表联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搭建自觉接受监督的平台,以最大的热忱、最开放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代表的监督,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为贵州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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