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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以来暨2017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现将省十二届人大以来暨2017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依据和意义

  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宪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立法法第五章“适用与备案审查”、监督法第五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以及我省的立法条例和监督条例均对备案审查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并明确将省人民政府和市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市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决议纳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

  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是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保证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是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的重要着力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实施和监督,强调加强备案审查工作。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将备案审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每个年度的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都要提交次年3月召开的常委会进行审议。五年来,省人民政府、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市州人民政府,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依照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政府规章、决定、决议制定和报送备案工作,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下,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工委)与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中心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据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一)备案工作情况

  备案是审查的前提。根据我省立法条例和监督条例的规定,省人民政府的规章、决定、命令以及市州人民政府的规章、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应当于公布后30日内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定机关依法、及时将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送备案,直接关系后续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也是制定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体现。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应当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报备机关从选择性报备、延迟报备、遗漏报备、报备材料不全等逐步过渡到格式规范、材料齐全、报备及时、应报尽报。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省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90件,省、市州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85件,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290件(附表一)。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省人民政府、市州人大常委会和市州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0件(附表二)。其中:省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共47件(规章10件,规范性文件37件);贵阳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6件,遵义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1件,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报送备案的规章1件;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6件,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6件,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7件,安顺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6件,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6件,铜仁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6件,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6件,黔南州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决议、决定6件,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送备案的决议、决定6件。

  (二)审查工作情况

  备案审查中,法工委主要采取依申请进行审查、依职权进行审查等方式开展审查工作。

  1.依申请进行审查情况。依申请进行审查,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依法书面提出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对政府规章、决定命令或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进行的审查,也称为被动审查。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合法性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法工委积极适应新常态,对公民和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应。如:2016年6月,有公民个人对省政府出台的《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提出审查建议,法工委及时启动审查程序,与建议人、文件制定机关以及相关利益群体沟通,组织多次论证,向省政府法制办提出了修改建议。省政府法制办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将该规章纳入修改计划并暂停执行与规章配套的相关文件。新修改的规章已于2017年重新出台;2017年10月,有公民个人对《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合法性提出审查建议,认为实施意见对办理居住证设立了前置条件,属于违法。法工委及时启动审查程序,与文件制定机关、建议人多次沟通,并组织了相关部门进行论证。经审查,认为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没有违反上位法,登记事项的规定属于政府履行社会管理的职能,不属于设置前置条件,法工委及时向提建议人进行了沟通和反馈。

  2.依职权进行审查情况。依职权进行审查,是指依据法律赋予的备案审查职权,主动对省人大常委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审查,也称为主动审查。2013年以来,法工委积极探索建立主动审查机制,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将可能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可能涉及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涉及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行政行为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纳入主动审查的范围。五年来,法工委积极与有关专门委员会配合,共对175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主动审查。重点对是否违反相关上位法规定,是否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限制其权利,是否存在行政机关自我授权、规避责任,以及是否涉嫌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等情形进行审查,强化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从源头上防止权力滥用。总体上看,纳入主动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基本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文件制定机关基本没有超越法定权限、违法增设权力或违法设定义务,规范的内容基本符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省人大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战略部署,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主任会议修改完善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修改《贵州省地方立法条例》,对规章的备案审查程序进行了完善。目前,法工委正研究起草《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拟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范围、审查标准、审查程序、审查结果的运用、责任追究等,同时对审查建议的接收登记与移交、审查研究、处理与反馈等作出具体规定。条例已列入2018年立法计划草案。

  (二)着力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

  以信息化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是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全国人大积极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建立覆盖全国、互联互通、功能完备、操作便捷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以全国人大整体布局为契机,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打造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平台。一是积极派员参加全国人大分别在长春、南京、济宁、北京、广东、天津组织开展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培训和考察。二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法规清理,将我省1989年以来现行有效的法规380件按照统一的格式标准全部上传至全国人大法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三是开展省级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托全国人大云平台,推动建立与全国人大信息系统衔接的全省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2018年1月10日已上线运行,实现了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

  (三)指导和支持市州人大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设区的市和自治州有立法权后,我省制定政府规章的立法主体从2个增加到10个,省人大常委会接收报备的主体从此前的11个增加到1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面临新的形式和要求,提高备案审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刻不容缓。为适应新形式,法工委进一步加大了对9个市州从事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一是每年派员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办的备案审查工作研讨会;二是到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专题讲座;三是积极支持相关市州召开全市(州)备案审查工作会议,派员参加并进行工作指导。通过以上举措,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州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为有效开展好备案审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以来,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推进,成效明显。但是,从全省情况看,备案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贵州建设的需要,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行政行为,约束行政权力发挥重要作用。少数报备单位还没有认识到备案审查制度的重大意义和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畏难、推诿等一定程度存在,主动报备意识不强。

  (二)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关于制度建设。尽管立法法、监督法和我省立法条例和监督条例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有规范,但比较笼统。实践中,对规范性文件范围认定、主动审查程序流程、审查结果运用等缺乏明确、可操作性强的规范;与党委法制工作机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之间的沟通衔接机制尚未形成,信息和资源没有共享。

  二是关于能力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尤其是赋予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立法权后,备案审查工作更加繁重、难度也明显增大。从全省情况看,各市州备案审查机构设置不健全,审查力量薄弱,个别市州人大常委会虽然设立了备案审查机构,但只有1名兼职的工作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虽设有备案审查处,但只有3名工作人员,而每年接收备案文件则达100件以上,难以做到“有件必查”,无法适应现在以及今后一定时期的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式、新任务和新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也无专门从事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在备案审查工作中的作用也没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没有体现。

  (三)审查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

  主要体现在纠错时间长,效率低。一份规范性文件从审查到最终发现问题后纠错,前后经历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沟通难度大。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新的历史时期,需要对备案审查工作有新的认识。备案审查无论对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还是监督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从立法工作看,它是实现法律体系内在和谐统一的重要保证,是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法工作的延伸;从监督工作看,它是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抓手,是监督制度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也指出: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予以纠正。总之,宪法法律有规定,中央有要求,现实有需要,社会有关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十分重要和紧迫。我们必须树立不依法履职就是失职的观念,将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一是继续推进起草《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的论证及相关工作,及时将实践中总结的好的工作经验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二是加强与省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州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之间的沟通衔接,推动建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三是探索建立定期核查通报机制,督促制定机关依法制定、及时报备规范性文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备案审查全覆盖。四是完善研究论证制度,通过调查、听取意见、论证方式等,确保问题提得准、意见立得住。

  (三)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

  一是充实人员,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建议进一步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充实备案审查工作力量。省级人大常委会建议比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机构的设置,专门建立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独立于法工委之外,配齐必要的备案审查人员;市州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配备1-2名备案审查人员,确保工作有效开展。二是顺势而为,主动创新,推动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硬件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省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法规数据库,确保法规数据规范、准确,并提供便捷的下载功能;力争建立覆盖全省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公众审查建议网上受理和反馈、规范性文件网上公示和查询。三是内部发力,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针对备案审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法工委备案审查相关工作人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加强对市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继续通过日常的工作沟通、专题的业务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有效借助智力支持,发挥专家学者咨询作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备案审查工作,通过委托审查文件、邀请参与论证、组织公开点评等方式,增强审查意见的权威性,弥补审查力量的不足。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这对新形势下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工委会将会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我省的备案审查工作,保证宪法法律在我省得到全面有效的实施。

  附: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一览表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表一:

  省十二届人大以来报送备案的

  规范性文件汇总

  报备文件

  年度省政府规范性

  文件(件)省市州政府

  规章(件)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

  决议决定(件)2013年2127432014年1013622015年714622016年513682017年471855

  表二:

  2017年度省人民政府报送的

  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报备机关报备名称报备时间1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省政府规章程序规定2017-1-202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南自治州加快旅游发展的意见2017-1-253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产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的意见》和《贵州省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1-264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2017-2-145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业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2017-2-196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2017-2-247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3-218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安机关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7-3-249省人民政府贵州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2017-3-2710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4-1311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新增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2017-5-1712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2017-5-413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2017-5-1714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2017-6-1315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6-2816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2017-6-3017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7-418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7-7-1619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017-7-2820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17-8-1221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017-8-1422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8-2123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机制助力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等三个方案的通知2017-8-2524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9-525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9-626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17-9-1027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9-1428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9-2829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9-2930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10-1331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10-1932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0-2633省人民政府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2017-10-2734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10-2735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工程施工企业在劳务用工中使用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2017-11-1736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1-2437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2017-11-2638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1-2739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动的实施意见2017-12-540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的意见2017-12-1341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12-1542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规则的通知2017-12-1543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加强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7-12-1944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的通知2017-12-1945省人民政府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办法2017-12-2146省人民政府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2017-12-2147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保留为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2017-12-23

  2017年度市州人民政府报送的规章目录

  序号报备机关报备名称报备时间1贵阳市人民政府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清镇市及其有关乡镇下放委托实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1-202贵阳市人民政府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各区下放、委托实施第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在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委托实施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附件1表中相关内容的决定2017-3-63贵阳市人民政府贵阳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2017-4-244贵阳市人民政府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开阳县及其有关乡镇下放、委托实施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17-5-195贵阳市人民政府贵阳市政府数据资源管理2017-11-236贵阳市人民政府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办法2017-11-287遵义市人民政府遵义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17-9-218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六盘水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程序规定2017-3-21

  2017年度市州人大及其常委会

  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报备机关报备名称报备时间1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12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7-3-13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阳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2017-3-14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15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16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17遵义市人大常委会遵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78遵义市人大常委会遵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遵义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7-3-79遵义市人大常委会遵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遵义市2016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级预算的决议2017-3-710遵义市人大常委会遵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711遵义市人大常委会遵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712遵义市人大常委会遵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713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2-2414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六盘水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7-2-2415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六盘水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2017-2-2416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2-2417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2-2418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六盘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2-2419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六盘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2017-7-620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1221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安顺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的决议2017-1-1222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安顺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2017-1-1223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1224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1225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安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1226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2-527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毕节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7-12-528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毕节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2017-12-529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2-530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2-531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2-532铜仁市人大常委会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1833铜仁市人大常委会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铜仁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7-1-1834铜仁市人大常委会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铜仁市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2017-1-1835铜仁市人大常委会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铜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1836铜仁市人大常委会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1837铜仁市人大常委会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1-1838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1639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黔东南州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7-3-1640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2016年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2017-3-1641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黔东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1642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1643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1644黔南州人大常委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245黔南州人大常委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黔南州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7-3-246黔南州人大常委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黔南州2016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的决议2017-3-247黔南州人大常委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248黔南州人大常委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249黔南州人大常委会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3-250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2-2051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黔西南州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2017-2-2052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黔西南州2016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全州和州本级预算的决议2017-2-2053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州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2-2054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2-2055黔西南州人大常委会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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