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2018年2月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现就加强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作如下决定:
一、加强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面加强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省。
2.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坚持和完善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围绕省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3.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扎实开展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工作。强化大局观念,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依法加强对省“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
二、加强思想建设,切实增强履职能力
4.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理论和宪法、法律、法规,掌握人大工作必备的知识,熟悉人大工作的规则和程序,了解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5.创新学习方式。在党的基本理论学习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拓展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加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人大讲坛”等专题讲座。积极参加省委组织的专题学习。认真参加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读书交流会”等学习活动,争当勤学善谋的表率。
6.坚持学以致用。积极组织和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专题调研、代表视察等活动,深入了解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与民主法治建设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带头撰写议案、建议和调研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积极运用新兴媒体,带头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民主法治观念。
三、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7.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努力形成民主、科学、依法的决策机制。对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坚决维护、督促落实。
8.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提升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人大工作规律和工作特点的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把成功有效的做法适时制度化。推行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五步工作法”,注重制度建设质量,增强制度的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9.带头遵守制度。自觉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遵守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按照法律和制度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用制度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10.强化责任担当。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定位、特点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有效地履行法定职责,认真审议有关议案和各项报告,保证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1.持续改进作风。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真抓实干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使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改革发展要求,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等制度,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按时出席人代会、常委会等会议,带头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
12.推进工作创新。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坚持符合宪法法律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靶向,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措施,深化拓展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跟踪问效等工作机制。注重创新实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五、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3.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常委会党组关于管党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强化和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履行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常委会管党治党进一步走向严紧硬。
14.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省委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15.注重加强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机关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良好形象。
六、加强机关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16.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按照“忠于职守、敢于担当、勤于学习、善于团结、严于律己”的要求,坚持不懈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培育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机关文化,努力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机关。
17.加强机关制度建设。注重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建立完善常委会机关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为省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全方位提供服务和保障。
18.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好干部标准,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力度,优化干部专业结构,充分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政务和事务服务效能,努力造就一支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廉洁勤政的人大机关干部队伍。
七、附则
19.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要及时清理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修改或废止与本决定冲突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