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贵州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推动我省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