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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李丽娜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9年1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9年1月14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韩德洋提请李丽娜等12名同志的任免职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韩德洋院长提请:

  任命:

  李丽娜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张永成、舒宇亮、陈茂华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杨进平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钟利、舒竑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贾鸿雁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圣瑞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敏、柏松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钟利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石佳宏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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