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2020年1月19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省十三届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燕
大会主席团:
按照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到1月17日17时,大会秘书处议案选举组共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2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建议将《关于加快修订〈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将《关于制定〈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的议案》交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后,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