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贵州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1年1月26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贵州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1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3082.2亿元,比上年增长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6.78亿元,增长1.1%。加上中央转移支付等,收入合计7034.9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23.27亿元,下降3.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合计7034.93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0.73亿元,为预算的102.7%,增长4.7%。加上中央转移支付等,收入合计5216.48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4.12亿元,下降18.2%。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等,支出合计5216.48亿元。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0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省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组织财政收入,大力争取中央支持,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税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地方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些市县财政困难,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还存在薄弱环节等,需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5%预期目标为1814亿元,加上中央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等,收入合计524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等,支出合计5246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增长1.5%预期目标为477.79亿元,加上中央提前告知的转移支付等,收入合计3479.8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1.49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4%,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等,支出合计为3479.85亿元。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1年收入预期目标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安排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符合预算法律法规要求。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批准《贵州省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贵州省2021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三、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多措并举促进财政收入量增质优。精准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惠企纾困政策。建立完善地方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后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依法依规盘活各类财政资源和处置国有资产,挖掘潜力增加收入。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和投资导向,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向上争资争项工作。加强对支柱税源和地方财政收入的监控,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优化结构确保财政支出统筹兼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三大战略行动和“四化”发展、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领域支出。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做好各项民生工作。优化省对下转移支付结构,依法预下达转移支付。积极推进项目库建设,规范项目资金申报分配,加快投资计划下达,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深化改革推动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积极稳妥推进省以下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适时调整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因素及权重,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建立完善常态化的财政直达资金机制,加强对下指导监督,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投资基金规模和财政专项资金规模,健全管理制度,防范重大投资决策风险,提高使用效益。在全省范围拓展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合理配置财政资源。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四)强化监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依法依规化解存量债务,加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导市县开展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依法向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