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书面)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9〕7号)要求,形成了《贵州省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据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0年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8,621.30亿元,负债总额52,834.80亿元,净资产35,786.50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9.62%。
省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2,788.40亿元,负债总额13,405.40亿元,净资产9,383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58.83%。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据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20年末,全省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17,925.17亿元,负债总额14,397.82亿元,净资产3,527.35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3,000.51亿元。
省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额8,977.19亿元,负债总额6,272.96亿元,净资产2,704.23亿元,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2,596.7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反映,截至2020年末,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4,394.01亿元,负债总额3,584.93亿元,净资产10,809.08亿元。
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849.75亿元,负债总额409.28亿元,净资产2,440.47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0年末,全省国有土地共101.51万公顷。全省已发现矿产资源137种,优势矿产有煤、磷、铝土矿、金、锰、锑、铁、铅锌、重晶石、水泥用灰岩、饰面用灰岩。2020年,全省年水资源总量1,328.63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深入推进国企改革。研究制定《贵州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推进国企改革的目标、路径和具体措施。做好战略重组后半篇文章,加快推进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清理监管企业非主营业务。科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大数据集团所属云上贵州公司获工信部颁发的全国首批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四级(量化管理级)证书,成为全国首批获得认证的6家企业之一。
2.持续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实施贵州省国资委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两年行动计划,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规范行权履职,不断建立完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加大授权放权力度。
3.风险防范措施有力。巩固提升污染防治,制定磷石膏“以渣定产”专项考核办法,较好完成磷石膏“零”增长目标。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组织监管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建立防控指挥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工作22条措施”,组织系统企业捐款捐物。
5.科学开展业绩考核。研究制定监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建立以业绩贡献为依据的薪酬分配导向机制。重点抓好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工作,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优化工资总额与人工成本管控。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
1.积极推进管理改革工作。印发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印发贵州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印发《贵州省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方案》,整合市县融资担保资源,切实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持续加强金融企业基础管理工作。做好财务决算及季报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按照“应登尽登、全面覆盖”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工作。健全完善金融企业薪酬管理,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和任期激励收入制度。
3.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银行业股权结构。做大做强贵州省融资担保公司和贵州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提升融资担保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积极引导银行业通过增资扩股、发行二级资本债、发行优先股等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股权结构。
4.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进一步支持金融更好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投放复工复产贷款、减免租金等多种方式,有力支持市场主体正常运行。聚焦脱贫攻坚、12大特色优势产业、坝区、“组组通”、贫困地区普通公路、绿色产业等,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加强财政政策与保险资金、政策性担保联动。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处置、运营和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关键环节管理。
2.全力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完成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报告内容全面、数据较为详实,工作针对性较强,符合贵州省实际。督促指导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编报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资产。
3.聚焦资产全流程管理。强化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执行11类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统筹调剂使用机制。强化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实行重点资产处置实地核查或经专业机构、专家技术鉴定后按程序审批,督促指导资产出租和处置进场交易,提高规范化水平,资产收益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实施细则等文件,2020年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为1.48万户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合计2.78亿元,助推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管理工作,简化审批程序,强化协同配合,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采购疫情防治所需设备,建立重症病区和改造发热门诊,建立核酸检测能力实验室,新建一批哨点工程,加强冷库硬件建设等,发挥资产保障作用。
5.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制定省级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方案,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月报制度,形成定期清理机制。严格结转条件,对当年安排未使用的省级资金,原则上全部由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做好结转资金与预算编制的衔接。
6.稳步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印发清理处置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宾馆工作方案,指导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将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纳入2020年度目标考核并完成考核工作。完成部分单位改革改制方案审核批复及房地资产、闲置资产处置工作。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相继修订、出台《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贵州省国有林场条例》《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强化监督执法。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加强自然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推动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管理体系,加快制度系统集成,促进形成协同推进的格局。
2.加强重大基础性管理工作。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序推进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监测。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在全国率先统一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和登记标准。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健全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制定我省城镇建设用地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标准,健全矿业权出让收益制度,完善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建立省级水权交易平台。推进“放管服”改革,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矿业权“审批制”改为“登记制”。
3.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改进和强化市(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耕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评价。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取得重大成果,有力推动全省基础能源、清洁高效电力、基础材料等工业产业发展。落实水环境保护督察,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
4.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和用途管制制度。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统筹划定落实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河湖水域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
5.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推动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形成全省生态系统连通性、完整性更加优化的生态保护格局。实施乌蒙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土地整治等工程,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矿山整治修复等,生态保护修复成效明显。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开展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推动湿地资源整合优化,林草湿生态功能稳步提升。持续保卫蓝天碧水净土,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稳定,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6.强化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力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处置闲置土地。持续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能力,建成817个绿色矿山,矿产资源开发的6项技术列入全国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目录。严格水资源节约利用,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推进地下水开采总量与水位双控,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各方面。巩固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提升国资国企改革综合成效。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契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贵州特色和亮点。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完善混改后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激发企业活力潜力。
(三)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依法依规管好用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支持金融企业深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金融企业整体改制上市。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统筹规划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适应我省经济发展需要。督促金融企业落实防控金融风险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严守财务会计规则和金融监管要求,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引导金融企业履行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我省“三大战略”行动,着力找准助推全省“四化”建设的发力点、金融高质量服务与贵州高质量发展的融合点,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体现金融担当。
(四)持续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更好服务高效履职和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学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贯彻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要求,严格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切实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入账率,强化与行业统计指标的对应和统一,厘清财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优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五)统筹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不断推动全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按照国家部署开展新一轮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加大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力度。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集约制度。坚持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质量整体改善。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落实产权主体,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基础。进一步发挥国有资产报告厅际协调机制作用,积极研究优化报告体例框架,充实国有资产报告内容,提高报告数据质量,不断增强报告可读性和可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