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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1年11月23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胜华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会议安排,受李炳军省长委托,现将全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省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按照“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将高质量发展贯穿工作始终,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大战略行动之一,围绕“四新”抓“四化”,扎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奋力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

  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坚持以乡村振兴统揽新发展阶段“三农”各项工作

  (一)坚持高位推动。省政府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第一时间召开省政府党组(扩大)会、常务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无缝接驳,高位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发展。省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多次深入基层调研乡村振兴工作,亲自谋划部署“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扎实推进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三个体系”建设。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全省农业现代化推进大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电视电话会议等全省性会议,系统谋划部署乡村振兴“五大行动”,并设立五个工作专班,由省领导牵头强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的聚焦和动员部署。

  (二)加强顶层设计。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结合制定“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加强政策顶层设计,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先后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分类分级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建设方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加快建立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

  (三)坚持分类推进。将全省除云岩区、南明区以外的县分为乡村振兴引领示范县(36个)、重点推进县(30个)、夯实基础县(20个)三种类型,省市县乡村分级统筹推进。创新开展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试点,确定首批省级试点村50个、市级试点村301个,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经验。

  (四)强化组织保障。推动省、市、县三级全部成立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机构全部完成挂牌。制定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乡村振兴省领导联系点制度,42名省领导联系帮扶全省51个县。强化资金保障,保持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力度不减。2021年中央和省分别安排财政衔接资金137.29亿元、101.09亿元,较上年分别增长7.74%、4.05%;安排项目11988个,已开工项目11772个、开工率98.2%。

  二、多措并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持续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完善优化控辍保学机制,确保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实行“三重”待遇保障,实现动态应保尽保。截至10月底,脱贫人口就诊1520.81万人次,三重医保报销60.59亿元。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农村危房安全动态管理机制,截止10月底,动态新增危房565户,完成改造258户。开展农村供水保障风险隐患排查,持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探索农村饮水安全持续保障长效机制,选取碧江、息烽等9个县(区)开展运行管理机制改革试点。

  (二)健全防贫监测帮扶机制。依托“贵州乡村振兴云”率先开发防贫监测信息平台和“贵州防贫申报”小程序,实现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互为补充、相互协同。截至10月底,全省共识别监测对象10.69万户42.32万人,已消除返贫致贫风险10.57万户41.89万人,占比98.92%。第三季度全国巩固脱贫成果和防返贫监测数据质量疑似问题数据在全国最少。

  (三)促进脱贫群众稳岗就业。加大脱贫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定期对返乡和留岗状态进行监测分析,截至目前,全省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335.6万人,较去年增加5%。办好帮扶车间,加强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和使用,组织脱贫劳动力及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34.06万人次,有效促进脱贫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加强就业援助,延续支持政策,促进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四)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按照“分区分类、精准施策”原则,持续深化“五个体系”建设。统筹财政专项资金50.5亿元、金融信贷资金86.91亿元用于安置点基础设施补短板和产业发展。围绕“四化”实施,推动安置区产业多元化发展,进一步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新增住房需求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破解搬迁人口自然增长导致住房不足的难题,加快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满足搬迁群众就医、就学等公共服务需求的同时,推动养老服务、儿童托管、文娱服务等功能实现全覆盖。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住房不动产证登记办理46.2万套,搬迁群众合法利益得到根本性保障。

  (五)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深化粤黔协作,签订2021年及“十四五”协作协议,推动高层互访。截至10月底,获得广东省财政援助资金33.43亿元,启动实施项目1105个,援建帮扶车间373个。实施“一县一园”计划,共建产业园78个,入驻企业139个。强化消费协作,帮助销售我省农特产品91.97亿元,居全国第二。精准对接劳务协作,有力促进10.25万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巩固拓展定点帮扶成果,推动40家中央单位投入帮扶资金6.97亿元,实施项目364个,帮助销售我省农特产品4.44亿元。

  (六)全力抓好问题排查整改。结合各渠道、各层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聚焦群众收入、“3+1”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重点,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大排查,用好“双责任”“双台账”“双销号”“双问责”工作机制,高质量推动问题整改和脱贫成果巩固。今年以来,全省录入乡村振兴云问题整改系统的问题共2851个,已完成整改2847个。

  三、聚焦“五大振兴”目标,全力以赴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

  (一)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继续实行12位省领导领衔推进制度,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制定《关于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水利、农产品加工业提质增效等10个专项行动。创新设立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目前已放款项目77个,投放基金40.03亿元。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推动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融合发展,7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4个镇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数量并列全国第一,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到49个,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镇达到323个。

  (二)强化各类人才支撑,激发乡村发展新活力。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32175名,组建10035支队伍开展新阶段驻村帮扶工作。加大优秀干部培育力度,选派55名省直单位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继续选派“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等到基层一线,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探索实行乡村振兴指导员、科技特派员、金融助理员“三员”选派机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三)突出抓好文化引领,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全省88个县(市、区)新时代文明中心建设实现全覆盖。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制定《关于切实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早婚早育、薄养厚葬、相互攀比、不讲卫生等陈规陋习。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组织“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三下乡”等惠民演出活动400余场,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四)抓牢人居环境整治,塑造美丽乡村新面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启动农村户厕问题摸排工作,共摸排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建设的户厕185.38万户、问题厕所27.46万个;完成新(改)建户用卫生厕所20.6万户、村级公共卫生厕所4369座。分类分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行政村2669个,覆盖率20.2%,受益人口约323.69万人。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省所有行政村实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完成18.28万名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达600平方公里。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加强村民自治能力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丰富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大力推行“乡村振兴指导员”“群众会+”“寨管家”等乡村治理新模式。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聚焦基层重点对象,实施村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效能提升行动,共建成县级综治中心96个、乡级综治中心1510个、村级综治中心17679个。

  总体来看,今年全省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平稳、开局顺利,规模性返贫风险总体可控。但当前还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我省脱贫人口基数大、底子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二是乡村产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市场化程度较低。三是农村人居环境“三乱”整治有差距。四是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相互攀比等陈规陋习未有效遏制。五是农村基层组织战斗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围绕“五大振兴”总目标,全力实施乡村振兴“五大行动”,奋力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一是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加强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巩固产业扶贫成果,加强对脱贫劳动力务工情况的动态摸排和精准帮扶,持续做好扶贫项目资产清理,深化粤黔协作。二是全力发展乡村产业。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林下经济,坚持市场化导向,强化农民主体作用,深入实施乡村产业龙头企业做强工程,积极推广“反租倒包”“租改股”“抓两头带中间”“六共机制”等利益联结模式,加快推动农业提质增效、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三是全力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体提升我省农村的村容村貌。四是全力建设乡风文明。继续开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项行动,下大力气根除农村陈规陋习。持续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深入推动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创造性改造和创新性发展。五是全力加强乡村治理。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不断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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