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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1年11月23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永英

省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法典的制定实施,亲自推动部署民法典施行。2021年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特别强调推进民法典全面施行。省委高度重视民法典贯彻实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谌贻琴同志要求“要按照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更加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我省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民法典深入贯彻实施,切实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此次民法典执法检查。

  民法典于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实施才半年多即开展执法检查,这在我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尚属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首家开展民法典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开展自查,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的基础上,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同志担任组长,副主任何力、李飞跃,党组成员于杰,副主任桑维亮、王忠、杨永英,秘书长李三旗任副组长,检查组分8个小组赴9个市州,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重点围绕民法典学习宣传、法规清理、行政执法、司法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民法典贯彻实施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法典贯彻实施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部署。自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民法典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法典实施工作,把民法典实施纳入《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八五”普法规划,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内容。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方案》《贵州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方案》,对民法典实施作出安排部署。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制定工作方案,划定时间表、路线图,着力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落细落实。

  (二)深入开展学习,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一是紧盯“关键少数”。全省依托“学习强国”“中国普法”“黔微普法”等平台,组织101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民法典在线学法和考试。组建由法学专家、资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民法典宣讲团,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宣讲3000余场次。邀请法学专家在“新时代学习大讲堂”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紧盯“重点群体”。各地通过举办“民法典伴我行”青少年知识竞赛、法治讲座等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教育主阵地作用,采取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聘请法治副校长等方式,引导推动青少年学习民法典。三是紧盯“绝大多数”。线上线下扎实开展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工作,线上对全省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队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法律明白人”共计18万人进行培训,组织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明白人”定向指导,提升基层民法典普法工作者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推动民法典入脑入心。各地各部门按照《贵州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省司法厅联合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开设“民法典解读”“民法典普法公益课堂”等专栏。贵阳市开行民法典宣传地铁专列,在贵阳地铁1号线车身和车厢内设置民法典宣传标语、海报,打造“一线多点”的城市轨道交通宣传阵地;遵义市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际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六盘水市在瑶池公园5公里健身步道建成以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法治文化长廊;安顺市制作播出《安顺律师说法》《检察官说案》等特色专栏;毕节市设立“民法典主题公园”,用展板讲述民法故事;铜仁市在《铜仁日报》开设“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专栏;黔东南州创作《小家大法典》方言普法短剧和普法哥民法典释法专辑,以苗汉“双语”演绎法条和案例,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治熏陶;黔南州、黔西南州充分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等时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四)完善配套法规,保持民法典法制统一。为更好配合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加快推进《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配套法规制度立法进程。对照民法典的精神、原则和规定,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民法典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效与民法典保持统一。全省废止和修订民法典实施涉及地方性法规20件(废止2件,修改18件)、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废止6件,修订10件)。加强与民法典实施相关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依法受理群众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

  (五)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提示》,对民法典涉及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内容进行梳理,加强行政执法指导提出工作建议,供全省行政执法部门参考。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如:全省婚姻登记机构严格执行“离婚冷静期”制度,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有36321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18642对夫妻经冷静期充分考虑后自愿放弃离婚登记,离婚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29459对,降幅44.8%;贵阳市公安局制作应知应会手册,厘清行政执法权范围和边界;遵义市自然资源管理局贯彻落实民法典第219条规定,严格办理不动产登记查询;安顺市持续优化“减证便民”行动,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137项;黔东南州印发《黔东南州2021年营商环境大提升工作方案》,明确采取217项工作措施,优化对土地流转、居住权登记等权力运行的流程;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持续优化登记环节,增设企业专区,将企业间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压至3个环节,时限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

  (六)秉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全省各级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规定,将权利保护理念融入民事审判工作,加强涉及财产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六盘水市与毕节市、安顺市、黔西南州及云南省曲靖市会签《关于建立北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流域一体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以司法手段守护“大生态”战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在食药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的保护。全省检察机关以宣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紧盯民事法律监督中的短板弱项,梳理难点问题,从源头监督、精准监督、深层监督方面下功夫。省检察院收集、筛选、整理发布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案件背后蕴藏的民法典新理念、新导向,为全省检察机关准确适用民法典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遵义市、毕节市、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深入分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背后潜藏的社会管理漏洞,有针对性的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从检查来看,贯彻实施民法典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着力解决。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未真正理解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的重要意义,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树立不牢,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对于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界限不清,出现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现象。一些部门没有对民法典的学习进行统筹安排,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学习方式较为简单,工作中“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民法典蕴含的重要意义、丰富内涵学得不深、悟得不透,工作部署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个别领导干部没有真正认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对民法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认知程度不高,学习运用民法典的能力和自觉性还有待提高。

  (二)配套法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民法典实施以后,有的地区和部门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没有及时对标对表上级部门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开展好地方法规清理工作,对民法典覆盖的规范性文件清理不够全面。不少单位反映,民法典有的内容还只是原则性规定,真正“落地”还有赖于配套制度的完善。如基层反映,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收养评估办法(试行)》,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实践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亟需明确的问题,但省民政厅的详细指导意见至今未出台,在收养评估实际操作上存在困难。又如,与民法典物权编相配套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相对滞后,要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三)学习培训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民法典是一部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法律,内容庞大、篇章较多,且为“法言法语”,但当前学习内容主要停留在修改的重点、亮点方面,没有把民法典全部编章内容统一起来进行学习培训。有的宣讲对民法典条文研究不深不透,理解停留于表面,没有做到有的放矢,不能满足执法和司法工作需求。学习培训大多还停留在组织听课、专题讲座等形式,没有通过方式新颖、喜闻乐见的活动开展学习,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不强,致使一些同志兴趣不高、参与度不够。学习培训互动性需要加强,精准度、实用性还有待提高。

  (四)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宣传资源不够均衡。一是城乡差距较大,特别是边远农村地区普法资源匮乏。从检查情况来看,城市的普及程度高一些,农村还显得比较薄弱;干部职工对民法典及其基本知识知晓率高一些,社区居民和农民还比较薄弱。二是未能做到分类施策。针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民群众等不同群体没有做到有针对性、有区别、有侧重地开展宣传教育,未能切实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三是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主要以学校为主,以家庭为对象进行宣传不够,没有充分发挥普法宣传教育中家庭的重要作用。四是宣传内容过于简单,只注重形式而忽视效果,导致广大群众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较好地引导群众认识、遵守、运用民法典。五是普法方式还不够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和形式的吸引力、感染力不强,法治宣传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等精品少。

  (五)执法司法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民法典涉及生活方方面面,对执法司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出更高要求。一些行政执法人员还不能完全掌握民法典的新规定新要求,导致有的在执法过程中方式方法不规范;有的在减轻行政处罚时,不列明减轻理由,或者仅仅陈述减轻处罚的理由,缺少佐证资料,造成减轻处罚证据不足;有的案件细节把握不够,存在证据材料收集不及时、不全面现象。审判实践中,关于民法典溯及既往的问题,特别是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但持续到施行后的案件,法律适用上由于法官认知的不同,从而导致同案不同判情况发生。检察机关在民商法专业方面的人才不足,把握法律政策、办理新型案件、释法说理等能力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根据检查情况,执法检查组对进一步加强民法典贯彻实施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法典颁布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关于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到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是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民事关系和谐,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贵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纳入本部门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持续加强对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省得到全面准确贯彻实施,为实现我省“十四五”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民法典相关配套法规制度。围绕民法典各项新规定新精神新要求,继续做好相关“立、改、废、释、纂”工作,及时研究、推动完善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已经制定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根据民法典的要求及法律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予以修改完善,推动民法典实施真正“落地”,不断完善发展我省民事权利保障制度体系。立法和司法机关要持续跟踪关注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释法工作,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根据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政策理论研究、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着力破解实践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为规范实施民法典提供有效衔接。

  (三)进一步抓好民法典学习培训。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之以恒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纳入党委(党组)会议部署,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要创新学习培训形式,采用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讲授与原文研读相结合、线下学习与线上学习相结合、条文解析与案例剖析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扩大培训覆盖面和深度。要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辅导民法典的相关内容以及与已经废止的单行民事法律之间的区别,着力提升其运用民法典解决问题和纠纷的专业能力、业务水平。要强化对执法司法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尤其要加大对法官、检察官、警察、人民陪审员、律师、仲裁员、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民事法律直接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相关人员与时俱进完成专业知识的更新迭代,为依法审判、检察、调解、仲裁等做好准备。

  (四)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期间普法的重点内容,列入“八五”普法规划,与“法律八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民法典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全面构建社会、学校、家庭普法宣传教育一体化格局,加强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当下全媒体时代各种视频直播、短视频、图片集等视频图文一体化宣传方式,创作推广微视频、微电影等生动形象的民法典宣传“微产品”,运用“小明的一生”民法故事展板等灵活多样的手段,讲好民法故事,传播民法知识,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是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严格遵守和落实民法典规定的权利能力、监护、婚姻家庭、继承、物权、合同和侵权责任等各项制度,切实维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要结合民法典的实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落实“六稳”“六保”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最大限度地保障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民生福祉。二是公正司法。全省各级法院要依法履行民事审判职责,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上级法院要加强对下级法院涉及财产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民事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多元解纷机制等改革,方便群众诉讼,促进纠纷及时便捷有效解决;健全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长效机制,严格适用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的措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行。全省各级检察院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民事检察质效,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继续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精准度,构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并举的多元化民事诉讼监督格局;健全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机制,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司法政策,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公开公平参与竞争、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坚决依法纠正侵犯群众利益的民事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志们,今年是民法典颁布实施第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民法典在我省贯彻实施,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进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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