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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审议结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2年3月28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再春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贵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了《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2年1月11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规定》起草、审议过程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并协助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提出修改建议;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修改建议对《规定》进行了完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规定》的报告后,于2月16日召开论证会,邀请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专家、省直有关部门对《规定》的合法性进行论证,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3月9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会同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规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规定》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符合贵阳市实际,建议本次会议审议后予以批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的审查要点

 

  附件:

  关于《贵阳市推进全民健身规定》的审查要点

  一、主要依据及参考

  (一)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3.《全民健身条例》(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4.《贵州省体育条例》(2017年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次修正)

  5.《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11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

  6.《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2010年8月8日起施行)

  7.《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8.《南通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二)其他资料

  1.《“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2016年10月25日)

  2.《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2021年7月18日)

  3.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2005年11月l日)

  二、审查的主要方面

  (一)关于全民健身工作职责和联席会议制度

  《规定》第二条对市、区(市、县)两级政府的领导职责、组织实施考核、建立涉及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等作了规定。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条,《全民健身条例》第五条,《贵州省体育条例》第五条;参考了《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四条。经审查,未发现合法性问题。

  (二)关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规定》第三条至第六条对全民健身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的配置要求、新建居住区、新建学校的体育设施建设等作了规定。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四条,《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六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五条,《贵州省体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参考了《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广州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一条;并结合贵阳市实际设定。经审查,未发现合法性问题。

  (三)关于全民健身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

  《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对不同区域和不同性质的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及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相关要求等作了规定。主要依据了《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参考了《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南通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经审查,未发现合法性问题。

  (四)关于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开放

  《规定》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条件、时间、管理方式、管理措施等作了规定。主要依据了《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六条;参考了《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二十条,《南通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并结合贵阳市实际设定。经审查,未发现合法性问题。

  (五)关于明确科学健身指导和服务内容

  《规定》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从鼓励和培养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增强力量对市民科学健身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推进国民体质监测,促进体卫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为市民提供健身智能服务等方面作了规定。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十一条,《全民健身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三十一条,《贵州省体育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参考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宁波市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经审查,未发现合法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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