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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22年3月30日)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慕德贵

各位委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精神,审议了7件法规草案,通过了其中3件;审议批准了市(州)报批的2件法规和2个修改废止法规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2个专项报告,审议了3个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改革部署和省委关于民主法治改革任务要求,适应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对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原则、范围、程序机制和实施保障作出了明确规定,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立足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形势新要求,制定的一部重要地方性法规。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事关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例广泛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明确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原则、规划建设、运行保护及法律责任,特别是增加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权重,强化管道企业主体责任,专章规定高后果区管理,对保障我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保护管道运行安全,维护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法规制度推进我省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明确了社科普及责任和专项经费保障,细化了激励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在内容、形式、载体上都充分融入贵州元素、具有贵州特色、符合我省实际,对繁荣发展社会科学,提高公民社会科学素养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强法规宣传解读,确保有效实施。

  会议初次审议了贵州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继续审议了动物防疫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发展促进条例。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充分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方面意见建议,继续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会议听取审议了全省律师工作情况报告。当前,全省律师行业党建质量不断提升,律师队伍快速增长,执业环境显著改善,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省实践,为推进法治贵州、平安贵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持续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等意见建议。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与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把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落到位,推动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听取审议了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年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对13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全面清理审查涉及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方面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加强沟通协调、指导督促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及时、规范报送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人大司法监督。要继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切实加大审查工作力度,重点对法规的合法性、适当性和系统性等进行审查,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

  听取审议了省监察委员会、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去年,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首次听取省监委加强监察工作制度建设情况的报告,实现各级监委向本届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全覆盖。省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细化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关于全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省就业促进工作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围绕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有力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建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要继续加强跟踪监督,落实好常委会审议意见,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改进工作。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胜利闭幕,会议传达提纲已经书面印发。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政治站位,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必由之路”和“五个战略性有利条件”的重大论断,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全国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重大机遇,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四个更加”为总目标,以“四个围绕”为总要求,以“一点十面”为总抓手,创新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落实。

  今年以来,我省毕节、六盘水、黔西南、贵阳连续发生多起重大事故,安全生产问题频发,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省委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全省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大会,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对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贻琴书记、主任强调,要全面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真正让执法检查“有力度”、“长牙齿”。

  大家一定要从思想深处深刻认识到,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问题上,没有一线、二线部门之分,都处在防范化解风险的一线,没有旁观者、裁判员,都是参与者、运动员,都要时刻绷紧防风险、保稳定这根弦。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始终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安全稳定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清醒认识我省当前安全稳定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严而又严、紧而又紧、实而又实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坚决遏制新的重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省人大常委会立即部署、迅速行动,成立8个执法检查小组,近期分赴9个市州开展了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安全生产。下面,我就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全省安全稳定大局讲三点意见。

  第一,着力提升立法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及时启动安全生产条例修法工作,用法规制度强化风险防控,强化政府监督职责,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进一步织密安全生产法治“防护网”。要将立法调研与执法检查成果有效结合,认真梳理、深入研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提高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保障立法质量。要加快立法修法步伐,力争今年5月提交主任会议审议,确保立法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第二,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监督方式,加强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以法治方式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安全生产部署落地落实。要把握监督原则,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敢于动真碰硬,深入查找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典型问题,督促地方、部门和企业认真整改纠正违法行为,真正形成监督压力,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要突出监督重点,认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监督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突出问题,重点监督已发生事故地区、安全隐患集中地区、重点煤炭产区等区域,重点监督煤矿、危化、建筑施工、食品、商贸、道路和水上交通等领域,依法推动从严整治,助推安全生产形势迅速扭转。要创新监督方式。这次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邀请了省人大代表、法学专家全程参与,体现了人大监督方式的创新。要认真总结,将执法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运用到今年即将开展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养老服务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中,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改进暗访暗查方式,使人大执法检查更具力度、更有实效。

  第三,着力发挥代表作用。发展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发动基层力量,紧密依靠人民群众,不断凝聚安全生产社会合力,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守土有效。与此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从严从紧”总要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通过调研、视察等方式,推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决守住疫情不发生规模性反弹的底线,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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