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2 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2 年7 月28 日在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林宏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 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及2022 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审查,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 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1 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十三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按照省人大预算决议要求,在各级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下,顺利完成全年收支预期目标,全省和省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财政总收入3415.19 亿元,比2020 年(下同)增收333.16亿元、增长10.8%。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9.39 亿元,增收182.59 亿元、增长10.2%。其中,税收收入1177.15 亿元,增收91.11 亿元、增长8.4%;非税收入792.24 亿元,增收91.48 亿元、增长13.1%,非税收入占比40.2%。加上中央补助3176.02 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1048.6 亿元、以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7335.4 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90.01 亿元,减支149.49 亿元、下降2.6%,主要是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脱贫攻坚综合财力补短板资金、“9+3”贫困县脱贫攻坚补助资金等减少。全省民生类重点支出3909.58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9%。加上上解中央支出32.31 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含再融资债券还本)956.72 亿元、以及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7335.4 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0.87 亿元,为预算的129.9%、增收150.12 亿元、增长31.9%,主要是国有股权转让一次性税收和省属国有企业缴纳历年利润等,其中,税收收入276.61 亿元,为预算的119.4%、增收51.62 亿元、增长22.9%;非税收入344.26亿元,增收98.5 亿元、增长40.1%,非税收入占比55.4%。加上中央补助3176.02 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含再融资债券)1048.6 亿元、以及上年滚存结余收入和调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5324.1 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4.4亿元(其中权责发生制列支24.78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1.9%、减支29.95 亿元、下降2.6%,主要是2020 年一次性投入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和极贫乡(镇)子基金减少。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2648.09 亿元、债券转贷市县支出906.43 亿元、上解中央支出32.3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含再融资债券还本)130.84 亿元、以及结转下年安排支出和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5324.1 亿元。收支平衡。
省对下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648.09 亿元,减少248.05 亿元、下降8.6%,主要是2021 年中央取消特殊转移支付。其中,税收返还130.78 亿元,与2020 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2155.42 亿元,减少145.91 亿元、下降6.3%;专项转移支付361.9 亿元,减少102.13 亿元、下降22%,主要是根据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调整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2021 年年初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82.47 亿元,年度中未动用。省级预备费15 亿元未动用,年底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上一般公共预算超收143.1 亿元,以及结余资金、调入资金等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2.08 亿元,年末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552.65 亿元。2022 年年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7.43亿元,余额345.22 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支出44.02 亿元,其中,省本级使用23.93 亿元,补助市县20.09 亿元。
汇总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2021 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含上年结转结余)“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18 亿元,减支0.18 亿元、下降13.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1 亿元,减支0.13 亿元、下降9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 亿元,减支0.08 亿元、下降7.3%;公务接待费0.16亿元,增支0.03 亿元、增长2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80.7 亿元,增收333.47 亿元、增长16.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中央补助25.19 亿元、上年结转297.24 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含再融资债券)1230.74 亿元等,收入总计3972.35 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79.4 亿元,减支153.79 亿元、下降5.4%,主要是2021 年取消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及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减少。加上调出资金332.76 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含再融资债券)709.85 亿元等,支出总计3725.11 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7.24 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0.23 亿元,为预算的93.1%、增收48.43 亿元、增长36.7%,主要是车辆通行费收入增加。加上中央补助25.19 亿元、上年结转122.25 亿元、调入资金19.3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含再融资债券)1230.74 亿元等,收入总计1594.32 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7.53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7.9%,增支15.52 亿元、增长6.7%。主要是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63.42 亿元、调出资金1.58 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91 亿元、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含再融资债券)1141.85 亿元等,支出总计1477.41 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6.91 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7.4 亿元,减收143.29 亿元、下降42.1%。加上中央补助-2.79 亿元、上年结转13.74 亿元等,收入总计208.35 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32 亿元,减支125.21 亿元、下降55.5%。加上调出资金91.54 亿元,支出总计191.86 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6.49 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0.03 亿元,为预算的110%、减收130.36 亿元、下降54.2%。加上中央补助-2.79 亿元、上年结余11 亿元等,收入总计118.23 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5 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3.9%、减支90.9 亿元、下降64.3%。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13.16 亿元、调出资金43.47 亿元,支出总计107.12 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11 亿元。全省和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减少,主要是2020 年省属国有企业转让股权150 亿元为一次性收入,2021 年无此因素,收支相应减少。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94.53 亿元, 为预算的105.6%、增收287.54 亿元、增长22%。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09.49 亿元,为预算的99.4%、增支89.95 亿元、增长7.4%。当年基金收支结余285.04 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37.58 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84.69 亿元, 为预算的110.7%、增收199.51 亿元、增长41.1%。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29.39 亿元,为预算的97.8%、增支24.62 亿元、增长4.9%。全省和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幅较大,主要是2020 年执行社保费减免缓政策,基金收入基数较低。
需要说明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等收支数据为上报财政部决算数,与向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略有变化,主要是个别市县在决算调整期据实进行调整。省对下2021 年决算批复办理完毕后,若有变化另行报告。
(五)地方政府债务收支情况
2021 年,财政部下达我省政府债务限额12365.35 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200.71 亿元。全省和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分别为11872.29 亿元、1868.98 亿元,均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79.26 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90.44 亿元、专项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债券266.39 亿元、再融资债券1318.95亿元、外债转贷3.48 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水利、农业、公共卫生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城市停车场等领域。全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1397.62 亿元、付息403.33亿元。
二、2021 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1 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全力抓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创新投入方式支持“四化”建设和实施大生态战略。出资200 亿元发起设立“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累计投资项目176 个。出台108条保障措施,构建起财政政策+财政资金合力支持“四化”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投入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资金1046 亿元,棚户区改造、城镇建设、产业园区、物流、水利、农业、公共卫生、教育、养老等领域的近千个项目得到有效保障。三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投入生态环保领域专项资金138.4 亿元,推动武陵山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污染防治和退耕还林工程。投入42.6 亿元支持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农村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等节能环保项目。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4.61 亿元,确保财政投入总体稳定,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支持开展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加大对20 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支持力度,在66 个脱贫县延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
(二)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进一步夯实。一是强化疫情防控和自然灾害救助。投入33.67亿元支持各地完善应急物资保障和发热门诊规范化设置、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及时高效处置遵义等局部地区疫情,以及实行全民免费接种。第一时间下达救灾资金5亿元,救助受灾群众,加快灾后重建,确保安全度汛。二是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全省教育支出1129.35亿元、增长5.2%,连续9年“只增不减”,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20.2%,是全省第一大支出。省级投入专项资金283.98亿元,进一步加大对教育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省属高校布局调整。三是加大卫生健康投入。下达卫生健康领域资金294.32亿元,用于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政策,支持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79元。四是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6.6亿元,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支出,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655元/月和4569元/年。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15.53亿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4.5%左右,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三)全力防范化解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一是科学制定全省年度化债任务,通过依法依规安排预算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核销核减、出让政府股权以及经营性国有资产权益等措施,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切实加强化债合规性审核,日调度、周通报化债情况,积极有序推进化债工作。二是着力优化债务结构,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债务展期、降息、重组,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节约利息支出、拉长债务期限,有效化解刚兑债务偿还压力。三是持续完善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出台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健全政府债券本息偿付约束机制。研究制定国有平台公司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地方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
(四)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基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一是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725亿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等财力性补助768亿元,有效缓解市县“三保”压力。二是加强“三保”运行监控。建成“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预警监测”和“工资发放预警监测”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精准调拨市县“三保”资金,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资金需求。三是建立“三保”激励奖补机制。对自身努力程度高、风险管控好的县区给予41.5亿元奖补资金,激励市县做好全年“三保”工作。督促市县落实“三保”保障主体责任,确保“三保”保障优先顺序,督促市县将“三保”资金及时足额保障到位。
(五)全力强化财政管理,各项改革取得新成绩。一是有序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精神+贵州元素”的基本思路,提出6个方面26条具体改革措施,进一步明确我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路径和方向。二是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进一步健全预算审核和安排“一个聚焦、两个严格、五个挂钩”机制(即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过紧日子、严格把关项目质量,与项目储备、预算执行、审计意见、绩效评价和预算评审挂钩)。三是完成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社会保险费,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等10项非税收入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搭建“贵州非税快捷付”支付平台,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招生考试院等业务系统与非税票据一体化系统完成对接,实现业务办理、缴费、开票“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均上线非税缴款功能模块,实现非税缴款“掌上办、指尖办”。
2021年全省财政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但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投资拉动作用放缓,以及房地产市场疲软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部分市县仍存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大、应对风险挑战能力弱等问题,审计也指出在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足。2022年,我们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并通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同时,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改革研究加以解决。
三、2022 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认真落实省委“六个确保”要求,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重大机遇,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努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全力保重点民生和重大任务,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序。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财政总收入1538.16亿元,减收361.15亿元、下降19%,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以下简称“同口径增长”)1.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8.58亿元,为预算的43%,减收132.18亿元、下降12.9%、同口径增长6.4%。其中,税收收入482.41亿元,减收141.39亿元、下降22.7%,同口径增长8.9%;非税收入406.17亿元,增收9.21亿元、增长2.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8.7亿元,为预算的54.8%,增支359.67亿元、增长13.9%。全省民生类重点支出1896.2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4.3%。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79亿元,为预算的46.3%,减收32.41亿元、下降9.7%、同口径增长9.2%。其中,税收收入140.39亿元,减收12.68亿元、下降8.3%,同口径增长32%;非税收入161.4亿元,减收19.73亿元、下降10.9%,主要是上年同期省属国有企业上缴非即期特别利润。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4.71亿元,为预算的66.1%,增支175.39亿元、增长25.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95.86亿元,为预算的22.3%,减收192.36亿元、下降28%,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较多。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6.47亿元,为预算的39.7%,增支137.75亿元、增长20.6%,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较多。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4亿元,为预算的15.5%,减收44.58亿元、下降59.7%,主要是车辆通行费不再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34亿元,为预算的25%,增支0.91亿元、增长1.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亿元,为预算的7.5%,减收29.66亿元、下降71.7%,主要是上年同期市县处置国有企业股权等一次性收入较多。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76亿元,为预算的61.5%,减支4.04亿元、下降6%。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4亿元,主要是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需待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审定后,经省属企业申报、社会中介机构核查等程序收取,预计7—8月入库。为切实加快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放进度、支持国有企业转型升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先行拨付45.54亿元,为预算的71.6%。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21.38亿元,为预算的56%,增收139.51亿元,增长17.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53.99亿元,为预算的47%,增支25.65亿元,增长4.1%。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6.11亿元,为预算的62.8%,增收74.56亿元,增长21.2%。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88.67亿元,为预算的51%,增支20.82亿元,增长7.8%。
四、上半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半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按照“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年有关要求,竭尽全力增收节支、多措并举统筹资源、全力以赴保障民生、千方百计防范风险,统筹抓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坚决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建立财政、税务、人行等部门协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一是加快退税进度。自4 月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以来,累计退税434 亿元、惠及企业2.23 万户,其中小微企业退税249 亿元、惠及相关企业2.11 万户,真金白银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二是缓解基层退税压力。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对于市县因新增出台的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其他减税降费、大中型企业就地退税15%部分的减收,省级全额予以弥补;对于新增出台的大中型企业35%部分的减收,按各市县的财政困难程度补助到75%以上,减轻市县的退税压力,已补助市县284 亿元。三是强化库款保障。按照“单独测算、按周预拨、滚动清算”的原则,开通资金调拨“绿色通道”,及时保障市县退税资金需求,为支持市县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提供充足弹药,根据中央库款调度、实际退税和退税计划情况,已调拨市县支持企业留抵退税补助资金145.23 亿元。
(二)坚决扛起稳定经济的重大责任。围绕国务院和省政府出台的一揽子稳增长政策措施,第一时间召开全省财政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工作视频会议,全力推动各项财政政策措施落实落地。一是聚焦投资消费,稳住经济基本盘。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和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争取到专项债券441 亿元已全部发行完毕,支持项目643 个。争取到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等相关领域资金559.96 亿元,省级投入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预算内投资、骨干水源建设资金等相关领域资金202.35 亿元,为全省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交通、水利等领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新增安排300 亿元注入“四化”及生态环保基金、设立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已投资项目137 个、放款金额203.4 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7.8%。统筹安排“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配套资金3.9 亿元,促进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等领域消费恢复。二是强化财金联动,稳住市场主体。用好用足融资担保等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截至5 月底,全省银担业务在保余额136.35 亿元,累计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5.2 万户。下达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43 亿元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全省新增贷款金额5.45 亿元,增长30.4%,向个人创业者发放贷款2829 笔。三是加强政策扶持,稳住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大就业资金支持力度,下达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25.18 亿元,其中省级资金1.55 亿元,较上年翻两番。资金用于补助各地市场主体新吸纳农民工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留用见习期满人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提高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等“五大方面”稳岗促就业,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失业。
(三)坚决稳住基本民生和脱贫攻坚成果。一是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新增安排9 亿元,对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城乡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补贴等6 项保障标准偏低的基本民生项目进行提标,全省民生保障标准较低的状况明显改善,民生福祉进一步增进。二是全方位构筑防灾减灾救灾防线。积极筹措防灾减灾救灾资金21.69 亿元,支持全省洪涝灾害受灾地区抢险救援救灾救助、山洪灾害防治、水库工程维修养护和除险加固、以及灾后恢复重建。安排安全生产资金2.55 亿元,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排除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三是强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2019 年以来,通过“一卡通”发放的补贴项目从32 项增加到47 项、发放补贴资金800亿元以上,锁定“一卡通”账户1192.58 万个。四是推动农民增收攻坚行动。已下达各类专项资金348.79 亿元,用于落实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公益性岗位补助、保障农村教师和村医待遇、跨省一次性务工补贴等政策,积极促进农民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创新实施“乡村振兴产业贷”,助力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稳定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坚决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底线。一是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协调金融机构依法缓释债务风险,实施债务展期或重组130 笔,债务平均延长期限4.98 年,债务平均利率由6.73%降至6.28%。二是稳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转型试点。制定印发国有投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发展试点方案,在20 个市县开展平台公司转型试点工作。各地平台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分类推动公司整合重组、妥善处置债务和资产、有序发展实体经营业务,有序推进转型试点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各级各部门综合运用安排预算、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压缩开支等系列举措,积极推动存量债务化解。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和防范债务风险的各项规定,坚决遏制违规新增债务。
(五)坚决维护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对冲收支压力。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重大机遇,紧盯政策、项目、资金“三个关键”,找准结合点、选好突破口,争资争项工作成效显著。截至6月30日,争取到中央各项补助3546.51亿元,增加563.6亿元、增长18.9%。特别是财力性转移支付总量达1697亿元,增幅达33.6%,为历年来最高。二是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共计2662.23亿元,增长19.2%,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019.22亿元、增长49.5%。累计调度市县资金1667.39亿元、增长19.3%,其中工资调度827.93亿元、直达资金822.59亿元,有力保障了市县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及机构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三是全面构建预算执行监测体系。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原则,完善省对市县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制定“三保”保障清单,强化市县“三保”预算审查,对退税减税降费规模大、“三保”保障困难的重点县区逐一摸底,打造基层平稳运行的“监测仪”和“放大镜”。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从严治理违法违规行为。从上半年预算执行和监测情况看,市县“三保”总体保障有力、运行平稳有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上半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受经济下行、疫情不确定性、大规模退税减税等因素持续影响,下半年全省财政运行面临的形势尤为严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稳住经济大盘、“三保”保障、防范化解风险等决策部署的任务尤为艰巨,各级财政收支面临前所未有压力,财政运行的形势不容乐观。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紧扣全年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千方百计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收入征管,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收入征管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税收征管,积极应对减税退税降费对收入减收影响。督促指导市县加大力度组织土地出让收入,努力完成年初预期目标。强化支出管理,除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安排支出,确需安排的通过加大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保障。对上半年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50%的资金,按规定比例进行扣减,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民生、重大项目、产业发展等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建立市县财政平稳运行机制,指导市县做好年度预算平衡,强化“三保”运行监测,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二)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持续为稳住全省经济大盘提供保障。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退税进度,不以影响财政收入为由不落实、少落实、慢落实,确保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型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愿退尽退”。加强库款保障,绝不出现因资金问题影响退税。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行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大对各部门及市县的督促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推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评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涉及财政资金的重大投资项目纳入财政投资评审,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抓好存量债务化解,进一步做实做细化债方案,确保化债措施可操作、可落地。通过资产证券化、推动资产改造转型等方式,加快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利用资产收益或回收资金化解存量债务。抓细新增债券管理使用,完善专项债券分配机制,严格正向激励、反向约束,债券分配向债务风险低、偿债能力强、项目储备足的地区倾斜。建立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对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较慢的地区和部门开展实地核查,督促各地各部门用好已下达的专项债券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按程序对8 月底前不能形成有效支出的专项债券资金进行调整。抓实债务风险防范,综合考虑今年到期债务本息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四)坚持财经纪律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持续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高标准、严要求清理整治一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坚决遏制财经纪律松弛,努力实现财经秩序明显好转。持续深化财税改革,研究制定我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实施方案和各类配套政策,分类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制定出台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制度办法,不断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用“制度+技术”的手段提升监管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按照省委“六个确保”具体要求,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定不移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不断巩固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努力实现全年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