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财经委关于《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2009年9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安排,2009年12月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送财经委。为跟踪督促执法检查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同时为省人大常委会3月听取和审议《报告》做好准备,2010年2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率财经委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调研执法检查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2月24至25日,财经委调研组实地察看汇君、诺亚小额贷款公司和众维、黔商市西企业投资信用担保公司及雷山县“万户小老板工程”等,并与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3月1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修改后的《报告》送财经委征求意见;3月16日,财经委召开第44次委员会会议,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反馈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后,省人民政府对此作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对所提出的五个问题和建议认真进行了整改,在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引导扶持及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从建立完善制度和出台具体措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快。
财经委认为,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这项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省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工作力度,针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提的五个问题和建议,要求各市州地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整改实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报告》还需要充实和完善内容,更好地体现执法检查后的新举措、新目标、新成效。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 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财经委建议:
(一)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中小企业是经济和社会的基础所在、活力所在和希望所在,对推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加快工业化进程、推进城镇化发展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今年3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开始施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使之深入社会,深入企业,深入人心,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将“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具体细化为促进政策,制定针对性措施,提高政府执行力,强化落实,保障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施行。
(二)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金融扶持政策,做好财政扶持工作。各级预算应当安排和增加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加大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资金的整合力度,优化使用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根据国家信贷政策,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信贷方式,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完善对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授信制度,并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按照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针对目前担保机构多但规范管理较少的情况,要制定具体细化的相应办法予以规范,促进担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及时清理过时的行政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该废止的一律废止,新出台的政策规定要尽快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公示制度、时限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畅通中小企业维权渠道,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查处机制,依法查处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加快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服务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资源社会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要求,把政府、服务机构、企业有机统一起来,搭建各类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规范和引导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相互促进、统筹发展,以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创业创新服务体系为重点,切实加快省地县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加大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信息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0年3月16日
2009年9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计划安排,2009年12月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关于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送财经委。为跟踪督促执法检查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同时为省人大常委会3月听取和审议《报告》做好准备,2010年2月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率财经委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调研执法检查报告的整改落实情况;2月24至25日,财经委调研组实地察看汇君、诺亚小额贷款公司和众维、黔商市西企业投资信用担保公司及雷山县“万户小老板工程”等,并与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3月12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将修改后的《报告》送财经委征求意见;3月16日,财经委召开第44次委员会会议,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人反馈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自《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转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后,省人民政府对此作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对所提出的五个问题和建议认真进行了整改,在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帮助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引导扶持及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从建立完善制度和出台具体措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省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快。
财经委认为,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这项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省人民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整改落实工作力度,针对执法检查报告所提的五个问题和建议,要求各市州地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整改实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报告》还需要充实和完善内容,更好地体现执法检查后的新举措、新目标、新成效。
为全面深入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 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财经委建议:
(一)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中小企业是经济和社会的基础所在、活力所在和希望所在,对推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加快工业化进程、推进城镇化发展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今年3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开始施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务必要统一思想,从战略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使之深入社会,深入企业,深入人心,同时要结合各地实际,将“一法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具体细化为促进政策,制定针对性措施,提高政府执行力,强化落实,保障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深入的贯彻施行。
(二)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国家各项金融扶持政策,做好财政扶持工作。各级预算应当安排和增加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加大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资金的整合力度,优化使用方式,提高经济效益。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根据国家信贷政策,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信贷方式,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完善对中小企业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授信制度,并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逐步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按照增量给予适度补助。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针对目前担保机构多但规范管理较少的情况,要制定具体细化的相应办法予以规范,促进担保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及时清理过时的行政规章和政策性文件,该废止的一律废止,新出台的政策规定要尽快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公示制度、时限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进一步畅通中小企业维权渠道,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查处机制,依法查处侵害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加快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服务主体多元化、运营市场化、资源社会化、分布网络化、服务便捷化要求,把政府、服务机构、企业有机统一起来,搭建各类社会化专业服务平台,规范和引导公益性服务与商业性服务相互促进、统筹发展,以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创业创新服务体系为重点,切实加快省地县三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进一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积极推进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加大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信息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