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0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谌珊珊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陈贵新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余萍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龙飞燕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再佳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孝春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涛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建斌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秦宝键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陈少鑫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涛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符东红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一庭庭长;
杨孝春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二庭庭长;
周再佳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贵新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余萍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张义刚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徐晓雯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可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朱文斌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建斌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秦宝键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谌珊珊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免去:
谌珊珊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陈贵新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余萍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龙飞燕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再佳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孝春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涛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建斌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秦宝键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陈少鑫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涛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符东红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一庭庭长;
杨孝春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第二庭庭长;
周再佳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贵新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余萍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张义刚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徐晓雯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可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朱文斌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建斌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秦宝键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谌珊珊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