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谌珊珊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2010年11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0年11月 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的谌珊珊等18名同志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华璞院长提请:
免去:
谌珊珊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陈贵新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余萍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龙飞燕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再佳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孝春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涛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建斌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秦宝键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陈贵新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余萍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义刚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徐晓雯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可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朱文斌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建斌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秦宝键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谌珊珊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10年11月 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的谌珊珊等18名同志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华璞院长提请:
免去:
谌珊珊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陈贵新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余萍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龙飞燕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再佳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孝春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涛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建斌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秦宝键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陈贵新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余萍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义刚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徐晓雯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可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朱文斌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王建斌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秦宝键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谌珊珊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