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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0年7月26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贵州省审计厅厅长  张如飞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个中心,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深化改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干旱等自然灾害的不利影响,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多措并举,化挑战为机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应对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和政策措施,以抢机遇、抓项目、促发展、求实效为主线,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全省经济社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工作的同时,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仍存在一些违法违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逐步解决。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09年,省财政厅、全省税务机关和省发改委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加强财税和投资管理,省级财政的宏观调控和保障作用逐步加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省财政厅坚持依法理财,积极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在31个县实施了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改革试点。启动了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全省税务机关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克服了经济增速波动和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全省地税收入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省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投资,加强对中央和省级投资的管理力度,这些投资的安排有力地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但省级财政管理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仍需进一步细化。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2009年省级预算草案以及草案说明中,按预算科目的“类”级列报年初省级一般预算支出219.2亿元,未按《贵州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细化到款级或项级科目。抽查批复的24个省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80.26亿元中有50.25亿元的项目支出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2、2009年,抽查省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等15个财政资金专户上年结余24.42亿元,当年收入66.84亿元,年末余额36.03亿元。省财政应更加科学安排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今年抽查了50家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省级部门(单位)年初预算,这些部门(单位)编制了10.12亿元预算外资金收入预算(占上报省财政预算外资金收入计划15.05亿元的67.24%),但发现其中仍有4.93亿元未编入部门(单位)综合预算管理。
  4、2009年,省级部门年初预算编报了政府采购预算6.04亿元,仅占省财政执行政府采购统计数24.58亿元的24.57%,而省财政也未对省级部门编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批复,使得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
  (二)省地方税务局负责省级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1、 2009年,省地方税务局对15户企业仅按其所欠企业所得税计征税款,未按规定计征滞纳金,造成少计滞纳金561万元。
  2、 因在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对纳税企业“确有困难”没有具体的界定条件,2009年度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免征了15户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273万元,其中:6户盈利企业123万元、9户亏损企业150万元。建议省地方税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纳税企业“确有困难”的条件,避免在审批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时的随意性。
  (三)省发改委管理的投资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1、随着投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省省级预算投资审批内容等方面还待进一步完善,在审计抽查的61个项目中,有10个项目没有环境影响评价,有8个项目没有初步设计及概算,有21个项目没有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部分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时间较迟。省财政2009年2月3日下达了6.8亿元基本建设投资等预算,而其中的2.04亿元省发改委2009年11月后才下达投资计划。
  3、由于基本建设前期费用的出借、项目开工、收回分属不同单位管理,而这些单位对该项工作衔接不够,造成对借款清收难度加大,另外对借款单位归还借款无有效的制度约束,使得前期工作经费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借款回收率低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借出款项至今还未归还的有1.76亿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原省经贸委等8个省级部门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20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09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在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6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主要是未将上年结余等3.86亿元纳入部门预算编报,另外4个部门还存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724.96万元。二是有3个部门未经批准调整预算165.43万元。三是有5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243.36万元。四是有3个部门将1073.85万元门面出租收入等设置账外账;有1个部门的门面出租收入等323.81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五是有4个部门由于未实行项目滚动管理,使得8.22亿元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
  三、我省中央扩大内需的贯彻落实的审计调查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对我省中央扩大内需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共调查了1792个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1060亿元。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各地、各部门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揽子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固定资产投资较大增长,项目建设情况总体较好,涉及民生的社会事业得到了较大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取得新突破,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由于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原因,造成部分项目配套资金及项目资本金未按期足额到位,使得4个项目不能开工建设、12个项目进度受到影响,导致了这些项目效益不能及时发挥。二是有部分项目还存在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甚至贪污建设资金的问题。
审计后,有关地方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落实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将继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省审计厅开展了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救灾款物等审计。
  (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审计情况。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对18个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抽查了119个乡镇8261户的档案资料,占18个县(市、区)危改计划任务数的5453%,其中实地到农户走访调查了3164户,占18个县(市、区)危改计划任务数的2089%。从抽审的结果表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建成群众满意工程。危改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进展顺利,完成的效果比较明显,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疾苦,改善了居住条件,提高了困难群众特别是特困户的生活质量,扩大了农村的内需,农村面貌有明显改善。但由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部分地方在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5个县 159户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采取各种方式套取危改资金259.34万元(如瓮安县一农户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前已新建500平方米房屋并入住的情况下,用伪造的危改登记和审批表等资料以“低保户”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二是有 7个县(市)挤占挪用、滞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753.62万元。三是极少数集中建设的危改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个人施工(如贵定县岩下乡老街的35户集中危改建房由无施工资质的个人承建,建成的住房存在质量问题。此外,还存在工程造价高估冒算,多付工程款的情况)。四是补助程序不够公开透明,个别地方还存在优亲厚友的情况。抽查的18个县(市、区)中有8个县(市)存在程序公开透明度不够的情况,其中有个别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列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五是因相关基础设施不完善、主体工程未完工或已建成住房存在质量问题等原因,有1339户危房改造户未入住,占抽审总数的16.21%,使得这部分项目未能及时发挥投资效益。
  针对上述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纠风办就审计查出的问题召开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督查督办专题工作会议。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已积极认真督促了整改。目前,有关地方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良好,有关部门依据审计结果追究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有39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的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我省为玉树地震筹集的救灾资金、物资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情况表明,玉树地震发生后,我省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募集救灾款物,并严格按规定管理和拨付救灾资金、物资。截至2010年6月30日共筹集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折款4066.85万元,已汇民政部和直接拨付灾区3674.32万元,其余资金相关部门正按规定进行安排。
  (三)贵州省抗旱救灾资金、物资审计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2009年秋季以来抗旱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监督检查的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抗旱救灾资金物资进行跟踪审计,截至2010年5月31日,全省抗旱救灾财政性资金投入和接收捐赠资金总计14.85亿元,其中:各级政府投入财政性资金10.56亿元,募集捐赠资金收入4.29亿元。审计情况表明,旱灾发生以来,各级财政积极投入资金进行救灾,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会等也多渠道募集资金,为我省抗旱救灾夺取全面胜利打下坚实基础。目前,各级财政投入的抗旱救灾资金已按规定下达灾区,并按国家救灾工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但由于救灾款物收拨渠道多,使用管理分散,造成救灾款物统筹协调机制的力度不够,同时救灾资金调配和拨付未形成高效运转机制,使部分单位存在滞拨救灾资金的问题。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将继续对玉树抗震救灾款、物和我省抗旱救灾款、物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关注剩余款、物的管理和使用。
  五、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审计厅对国有土地出让金、长江上游水污染防治资金以及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
  (一)国有土地出让金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对9 个市(州、地)和所在市(区)等国土资源局2006年至2008年度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的征缴、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部分地方在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8个市(州、地)应收未收土地出让收入22.99亿元、占同期应收土地出让金的12%,其中主要是出让合同到期但用地单位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21.11亿元;7个市(州、地)违规减免、低价出让等方式少收土地出让收入1.01亿元;9个市(州、地)未按规定将37.92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占同期已收土地出让金的23%。二是违规使用土地出让金5.91亿元,主要用于对外投资、基建投资和弥补行政经费等。三是部分地方违反规定发放土地证,其中,4个市(州)在未收齐土地出让价款的情况下就为用地单位发放了土地证,5个市(州、地)还将出让的宗地按照缴款比例人为分割后发放土地证。此外,4个市(州、地)将应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301.6亩经营性用地或工业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四是3个市(州、地)存在土地闲置的情况,如黔西南州顶效开发区2006年至2008年出让的57宗土地截至2009年末仍有28宗未进场,形成土地闲置。
  (二)长江上游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省审计厅对六盘水市等3个市(州)及所辖的8个县(区)2006年至2008年长江上游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十一五”期间,3个市(州)政府对长江上游水污染防治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加大了对环境的监测和治理力度。但从抽审的情况看,由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管理体制不顺、政策执行和管理措施不到位、环境监测工作薄弱等原因,使得境内长江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项目资金到位率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缓慢,工程投资效益还未得到有效发挥。二是流域内有17座建成和在建的小水电站无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无环境影响评价和无水资源论证等手续。三是部分地方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不够严格,存在应收未收排污费215.66万元和挤占挪用排污费5538.64万元等问题,其中将956.77万元排污费用于建房、购车等。
  (三)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省审计厅对省农委和黔西县、遵义县、铜仁市等3个县(市)2007至2008年度农村沼气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农村沼气工程的建设,在解决农民生活用能、改善农村卫生条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项目资金到位慢,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较差,如黔西县和铜仁市拖欠项目实施单位642.58万元。二是沼气池点火率不高,服务网点薄弱,遵义县2008年完成的17521口沼气池,验收结果点火率只有75.03%,其中有5312口未配套实施“三改”,形成了露天裸池,部分变成了病池已不能使用,造成了国家投资损失;另就是农村服务网点设施不足,该县55个网点只能服务农户建池4000口左右,仅占全县建池总数的6.2%,因此加强沼气池后期管护十分重要。三是部分项目设计不合理、施工和管护不规范,有的项目还随意缩减、修改建设规模和内容。
  六、重点项目投资审计情况
  2009年,省审计厅对官渡至官渡河公路工程调整概算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楼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以上建设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多计建安投资等问题,造成多计工程投资总计1605.01万元(其中,官渡至官渡河公路工程项目1006.09万元、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楼项目598.92万元),对多计的工程投资审计已按规定全部进行了核减。
  七、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09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委托,省审计厅对黔南州州长、省商务厅原厅长等8位省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8位省管干部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加强管理,为所在地方、部门和企业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的部门未经批准,协议转让国有资产,涉及资金1881.28万元。二是有的部门、单位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或扩大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涉及此类问题的资金为1151.55万元,主要将挤占挪用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出国经费、购置车辆和弥补行政性开支等。三是收取下属单位的资金、资产占用费914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和弥补经费开支。四是贵州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损益不实的问题,如虚构销售业务造成虚增亏损4183.47万元。
  八、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部分监狱及其监办企业审计情况。
  按照省政府全面推行监狱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省审计厅对贵州省安顺监狱等5所监狱及其监办企业2006年度至2008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一是凯里监狱等3所监狱私设“小金库”、账外账7415.49万元。二是轿子山煤矿在国债项目中虚列工程支出套取国债资金118万元,轿子山监狱还挤占挪用财政拨款1358.7万元用于职工住宅小区的建设。三是4所监狱及监办企业均存在账外资产,涉及金额696.61万元。
  (二)遵义医学院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09年,省审计厅对遵义医学院200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主要存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自立项目违规收取学生二次重考费、研究生复试调剂费、学历证明书补办费和学生证补办费等101.03万元。
  对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在采纳了他们提出的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出具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应当收缴财政的违规资金依法进行了收缴;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已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截至2010年5月底,已上缴财政1.03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7.2亿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5.38亿元;共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8起,涉及金额1.59亿元。被审计单位通过审计后加强了整改。总的来看,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九、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针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强化综合财政预算管理。省财政和各主管部门要全面、严格审核各部门和所属单位上报的预算,进一步完善跟踪问责机制;省级财政要将非税收入纳入综合财政预算编制范围,与税收收入有机结合、统一协调、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使用。
  (二)加大对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清理和管理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近几年的审计,一些部门、单位存在资金结余量较大的情况,有的是年底追加拨款时间晚未支出的,有的是项目需继续滚动使用的,但也有的是项目已经完成形成净结余的。为此,财政及各部门要加强结余资金管理,根据结余资金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将结余资金管理与预算编制相结合,完善预算拨款结余资金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加强用地管理,发挥土地保障经济增长、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控作用。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金的收支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必须全额缴入国库,按照该资金规定的使用方向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严格按照已经批准的预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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