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的决议
(2011年1月7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相关法规作相应修改后公布。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由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相关法规作相应修改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