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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1年3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贵州省地震局局长  王尚彦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贵州省地震基本形势
  贵州位于我国南北地震带(汶川地震和玉树地震发生在该地震带)南段的东侧,地震活动的频度和强度总体处于全国中等水平。全省国土面积的60%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Ⅵ度以上,有29个县(市、区、特区)为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年,贵阳市被国务院列为全国1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2010年,威宁县中西部被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我省具有发生6级以上地震的地震地质构造背景。有记录以来,我省境内发生过3次6级左右地震,它们是:1819年发生在贵定县的6.0级地震,1875年发生在罗甸县的6.5级地震,1948年发生在威宁县的5.8级地震(震中烈度达到8度强)。
  5.12汶川特大地震以来,我省共记录发生地震1118次,其中M3.0级以上地震22次。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8362万元。2009年1月17日和3月22日威宁县发生两次4.0级以上地震,受灾人口达282750人次,损坏房屋8649间,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9311人次。
  贵州特殊地质地震背景容易引起“小震致灾、小震大灾”现象。2010年1月17日关岭、贞丰和镇宁交界处的34级地震,诱发岩崩(山体滚石)次生灾害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就是典型的实例。
  我省还经常发生矿山、水库诱发地震和岩溶地震,随着经济发展和工程建设活动的增加,此类地震将更加频繁和活跃。
  二、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基本情况
  省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高度重视,克志省长、国强副省长等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召开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等,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防震减灾事业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主要进展
  1、指挥协调体制逐步形成。2009年,省政府成立了抗震救灾指挥部,并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相关市(州、地)政府(行署)相继成立了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建立了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挥、协调防震减灾工作体制基本建立。
  2、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加强。我省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贵州实际,制定发布了《贵州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第53号令)。2009年开始防震减灾地方立法工作,将《贵州省防震减灾条例(草案)》列入了省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3、地震监测速报能力逐步提升。全省以贵阳国家基准地震台为中心,3个国家级地震监测台为骨干,10个省级地震监测台为补充的数字化地震监测框架网络初步形成,地震监测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监测能力由原来的最低只能监测到35级以上地震提高到西部地区最低能监测到1.5级以上地震,东部地区最低能监测到2.0级以上地震。为提高地震速报业务水平,我省开展了地震速报业务技术培训及演练,已经具备了地震发生后20分钟内分析出地震三要素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速报的能力。在2009年首届全国地震速报竞赛中,省地震局代表贵州参赛,获得成都赛区第一名,全国决赛第三名的好成绩,得到中国地震局高度赞扬。
  4、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有所提高。2010年批准成立了由地震、卫生、公安消防总队联合组建的规模145人的地震紧急救援队,能够在需要时第一时间参加地震紧急救援。2009年修订发布了《贵州省地震应急预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市(州、地)、县也相继发布了地震应急预案,“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成。按照这些地震应急预案,初步建成了贵州省地震应急决策系统。
  通过几年的实践,形成了快速有效的地震信息发布机制。影响较大的地震发生后,政府职能部门立即通过官方网站迅速发布震情和灾情,省内各电视台滚动播出地震信息字幕,各新闻媒体根据职能部门资料进行了宣传报道。这是地震发生后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5.12汶川8.0级特大地震发生后,省政府立即组织地震等相关部门,积极应对汶川地震产生的影响,发布地震相关信息、宣传防震避震知识,维护社会稳定。省公安消防总队迅速派出应急救援队赶赴地震灾区参加救援。“4.14”青海玉树7.1级地震发生后,我省地震部门又迅速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工作队,星夜兼程奔赴玉树地震灾区,参加青海玉树地震应急救援行动,出色地完成了现场指挥部交办的任务,得到了青海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中国地震局专家的好评。
  5、建筑抗震得到重视。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进一步规范。政府高度重视地震的工程性防御工作,采取措施重点抓建筑抗震设防。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由地震部门依法确定抗震设防要求。为了保证超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我省成立了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家库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专家库,开展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规定超限高层和市政公用工程没有专项审查和论证的,不得进入施工图审查阶段,重点加强对超限高层抗震设防的监管。同时,对医院、学校等人群密集场所,抗震设防等级严格执行高于当地基本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建设。
  积极开展农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为改变我省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防震抗震能力十分薄弱的现状,2007年开始,我省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启动了首批10个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点建设。编制了《贵州省农村住宅图集》(地区分册)集36套,分别印制300套分发各地实施,供我省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使用。在首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中,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80万元,市县累计匹配资金80万元,通过银行贷款、农民自筹资金 357万元。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为开展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探索了宝贵的经验。
  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我省从2009年起开始,首先在威宁、望谟、罗甸、盘县等四个按七度抗震设防的县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计划在三年内完成加固和重建,使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对全省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行必要的加固或重建。计划在10年内统筹利用各种资金,使所有校舍达到新的抗震设防重点类标准。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除获得中央部分专项资金外,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3.08亿元,市县累计匹配资金2.24亿元。目前,我省已开工学校357所,开工项目1516个,开工面积124.21万平方米,竣工项目368个,竣工30.87万平方米。
  6、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使防震意识逐渐增强。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五进”工作。2009年,我省率先发布了《贵州省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计划用4年时间在全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目前,我省已经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全省中小学教学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学生避震逃生应急演练,并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省委党校领导干部主体班培训计划。2010年举办了全省防震减灾知识培训班。全省各级地震部门筹划举办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系列活动500余次,制作、编印和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众人数2000多万人次,使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有所提高。
  (二)突出问题
  近年来,我省防震减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全国相比,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总体处于末位状态,防震减灾工作现状与群众对地震安全的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防震减灾管理体制机制亟待理顺。现在省地震局上划中国地震局主管的事项尚未完成,中央经费、项目、人才等还不能直接支持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省、市(州、地)和县(市)防震减灾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尚不完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是地震监测能力较低。目前全省只有14个地震监测台站,地震前兆台站只在贵阳国家基准台中,有地磁、地电、地温几个观测方式,地震监测台站密度非常低,监测精度不够。
  三是建筑抗震设防有效监督不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尚未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许多重要、重大建设工程等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没有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对建筑是否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监督检查还不到位。
  四是对贵州地震的忧患意识不够。汶川地震后,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但“贵州是稳定地区,不在地震带上,不会发生大地震”的意识普遍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妨碍和束缚了我省防震减灾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的主要措施
  客观分析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现状和面临的地震形势,针对我省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3月12日晚,克志省长根据战书书记的意见,对我省防震减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预警预防,近一步制定或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充分应对准备,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月14日,国强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地震工作会议,落实战书书记、克志省长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了下一步我省防震减灾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紧密结合贵州实际,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提高对地震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为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主要措施共六条:
  (一)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体制和机制
  积极推进贵州省地震局上划中国地震局主管工作,理顺省级防震减灾工作部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我省市(州、地)防震减灾工作部门,根据需要建立完善县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部门或机构,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部门或机构的职能职责,保证必要的人员编制和工作条件,确保各级地震工作部门具备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本级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要相适应的投入机制,使防震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推进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建立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制定和完善执法机制,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报能力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在项目方面的支持,省财政安排一定的经费匹配,省科技项目给予适当支持,加密地震监测台网、新建地震前兆台网,切实提高我省地震监测能力。“十二五”期间,完成贵州省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作,新建9个以上地震监测台站,新建3个地震前兆综合台站和15个地震前兆观测点,进一步完善专业地震监测台网,基本建立以“三网一员”(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为基础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立比较科学完善的地震趋势会商机制,完善地震预测预报制度。
  (三)大力推进城乡建筑抗震设防能力建设
  切实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坚持把抗震设防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全过程,确保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将抗震设防要求作为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或项目申请报告、工程设计和施工许可的必备内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严格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加强对农村建房抗震设防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水库移民搬迁等工程,积极引导农村居民建设安全住房,促进全省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的逐步提高。继续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大力推进中小学校舍地震安全工程,组织对地震容易诱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排查,采用有效措施,加大防治力度,最大限度减轻因地震诱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着力抓好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逐步推进各市(州、地)和有条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设备购置及队伍建设、培训与演练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建立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城区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学校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逐步建立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系统,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完善跨部门、跨地区和跨行业的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
  (五)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日常化。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和进企业的“五进”活动,将防震避震知识宣传到基层、到群众。切实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各类学校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和防灾减灾日等活动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地震安全社区、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切实提高公众对地震谣传的基本鉴别能力、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省防震减灾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委宣传部和省科技厅支持下,2011年上半年编制完成防震避震科普读物和影视光碟。
  (六)强化科技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科学编制好、实施好《贵州省“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建立稳定的多层次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地震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攻关项目的支持力度,为防震减灾事业提供科技基础支撑。大力支持防震减灾关键技术以及新型抗震、隔震、减震等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长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及各位委员高度重视和支持我省防震减灾工作的发展。去年9月18日,罗甸 4.4级地震发生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栗战书和省长赵克志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对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今年2月底3月初,华祥副主任带领的人大调研组,对贵阳市、安顺市和黔南州做了现场调研,视察了省地震局和贵阳国家基准地震台,对我省的防震减灾工作给予高度关注。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又专门听取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汇报,了解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情况,必将有力地推动全省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
  报告完毕,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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