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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1年5月29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贵州省政府副省长  孙国强


省人大常委会:
  去年7月初至8月初,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肖永安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9月中旬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了《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在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近一段时间特别是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各地紧紧围绕《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与不足,结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大民生工程”和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积极认真地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通过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努力增加就业岗位
  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多渠道促进就业增长。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行业产业加快发展,增强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加大各项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规范操作程序,畅通政策落实渠道;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就业增长。同时,着力做好重点人群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好就业见习、三支一扶、到村任职等计划和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基层、农村就业和创业。健全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实现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今年一季度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省就业总量实现快速扩张,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25万人的26%,比去年同期4.7万人增长38.3个百分点;其中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63万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7万人的37.57%,比去年同期2.12万人增长20.06个百分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22万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3.5万人的34.86%,比去年同期1.13万人增长7.96个百分点;转移农业劳动力就业30.6万人,完成目标任务50万人的61.2%,比去年同期增加8.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2%,各项目标任务均超额完成,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带动战略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初步显现。
  二、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
  紧扣需求培训,从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突出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作用。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去年全省统筹培训共完成153047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3万人的117%。今年,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的要求,确定全年培训的目标任务为50万人,其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担30万人。截止到一季度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职业培训2.4万人,占全年目标任务的8%。为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达到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统一安排的要求,在全省职业培训工作暨高技能人才表彰会上,王富玉副书记、孙国强副省长就抓好职业培训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要求相关部门整合培训资源,经人社、扶贫、农委三方多次沟通协调,已商定以农村实用人才实用技术培训为试点整合三部门培训资源,实行同一地区、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统一的补贴标准。今年我们将按照国家的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几类人员的培训:一是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要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二是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三是对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要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四是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五是对退役士兵要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六是鼓励高等院校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和就业能力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七是对农村使用人才要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新兴产业、行业所需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各类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
  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分解落实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年初由分管副省长与各市、州、地政府(行署)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地的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并进一步明确就业工作为考核各级的一个重要指标。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的“就业和创业工程”,召集相关责任单位的领导专题研究工作的具体落实,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并按要求加强按月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群体、重点问题的调研督促和分类指导,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去年工商部门为22191名各类人员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登记类、证照类收费44.38万元。税务部门为1788户下岗失业人员减免各种税费2305万元。在人行、财政及人社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首次过亿,累计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7 亿元,财政贴息1042万元。
  四、加强就业宣传,转变就业观念,促进自主创业
  一是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加强对就业工作的宣传,今年1月初至2月初在全省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活动中,共发放政策宣传材料5万余份,组织专场招聘会174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170人,认定零就业家庭509户,帮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489人。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对就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最近省人社厅在贵州人民广播电台参加“阳光946”专题节目,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接受专访。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汇编等政策宣传资料正在编印,即将印发各地高校。三是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部署,为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对相关部门和各类人员免费发放宣传光碟共1400套。四是为促进自主创业工作的发展,在基本完成贵阳市、遵义市2个国家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六盘水市、黔西南州2个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为加强小贷工作力度,推进各地人社部门成立小贷机构,目前七个市(州、地)和52家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都成立了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构,为下一步大力推进小贷工作创造了条件。
  五、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工程。目前有清镇市、钟山区、红花岗区、镇宁自治县、沿河县、安龙县、凯里市、贵定县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主体工程已经开始动工实施,今年一季度完成投资2267.8万元,占总投资9354万元的24.24%。二是加强基层就业工作平台建设。一季度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工作平台建设总体情况良好,各地累计投入1019万元加强平台建设,覆盖率达83.11%。全省所辖124个街道,有123个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全省所辖1445个乡镇,有1376个建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全省所辖1423个社区,有1241个配备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全省所辖17197个行政村,有8737个备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三是稳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下发《关于公布贵州省“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名单的通知》,认定贵阳市云岩区环城北路街道永乐社区等10个社区为我省首批“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并进行了表彰。截止一季度,遵义新增10个,铜仁地区新增6个,黔东南州正在逐步建设中,黔南州已将任务分解到县(市),全省充分就业社区覆盖率达到182%。
  六、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3月21日,省人社厅与省纪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的检查工作。检查工作共分自查、检查、整改和总结四个阶段进行。目前,各地正认真开展自查。
  七、进一步加强就业基础工作
  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出台了《贵州省就业统计业务考核评比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人社部《关于建立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制度的通知》,开展了就业信息监测和报送工作。积极推进就业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安排,充分利用省就业信息系统加强就业失业登记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申领、发放、更换和衔接等工作。到目前为止,通过系统已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88万本,为新一轮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奠定了基础。目前在贵阳市、遵义县、六盘水市钟山区等开展试点,通过就业信息系统公益性岗位的实名制管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银行代发,对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记录、管理、统计、查询,并将在下半年在全省全面铺开。
  八、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加快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
  一是筹备组织《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深入人心。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继续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失业、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现医疗、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总结贵阳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经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即时结算,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试点和“一卡通”;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模式。三是继续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力争全年参保率达到80%。四是结合解决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扩面征缴工作。重点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着力研究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力争在二季度出台相关政策。完成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任务,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基本解决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问题。五是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落实各项医改配套政策,今年增加的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80元的资金已经落实,全面推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降低大病、重病患者的个人负担,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5%、65%以上。六是进一步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推行单病种结算,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院的谈判机制。七是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加强社会保险内控和稽核工作。加强基金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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