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1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06至2010年,我省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五年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较为广泛普及,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适应“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从2011年至2015年在全省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认真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适应“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大对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力度,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抓好重点普法对象,推进全民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普法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能力。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通过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五、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活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基层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六、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各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好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承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和城乡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园地建设,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七、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2006至2010年,我省第五个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和完成。五年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得到较为广泛普及,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适应“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从2011年至2015年在全省公民中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为此,特作决议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认真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适应“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建设法律法规,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大对全社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力度,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四、抓好重点普法对象,推进全民普法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普法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和新经济、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依法参与基层社会管理的能力。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通过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
五、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活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基层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全过程,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六、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各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好2011-2015年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承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和城乡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园地建设,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七、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