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贵州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对重点建议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贵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第118号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主任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黔南州代表团黄永健、邓小丽、韦荣宗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群众集资不要搞一刀切的建议”(第118号)作为2012年度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率省人大财经委、省财政厅组成的调研组,于4月底至5月初赴黔东南州、遵义市、毕节市,先后对岑巩、台江、剑河、桐梓、金沙等县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调研,一方面是督促省政府办公厅对该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及时办理答复;另一方面是以此为契机,深入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研究当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推进该项工作向前发展。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给农村带来的新变化
1、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以来,受益村寨通组路、串户路得到硬化,篮球场、垃圾池、路灯、健身器材等村内户外公益事业设施逐步完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观。这改变的不仅是环境,还改变着人们的精神面貌和思想观念,而且随着公益事业设施的完善、农危房改造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这种潜移默化的改变或许就是城乡同步的一种形式。
2、群众参与积极性空前高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强调群众共识,落实在一个“议”字上,而且优先建设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充分调动了百姓参与的积极性。由于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政府只提供硬化道路所需的水泥和砂石等物资,岑巩县思旸镇岑丰村,有6户农户为了享受串户路的奖补政策,每户自愿出资3千多元,请挖掘机修通了通往自家门前的串户路的毛路。台江县台拱镇水井村,为修建通组公路,村民们以组为单位轮流投工投劳加紧建设。虽然人均出工超过20个工时,但村主任介绍,大家积极性都很高,没有一个人有怨言。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也放弃在外打工挣钱的机会,回乡参与劳动。
3、基层组织凝聚力不断加强。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中,村支两委发挥了核心带动作用,与村民的沟通多了,村民对干部的意见少了,极大地树立了他们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了村支两委的公信度和凝聚力。调研中发现,凡是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群众普遍对村支两委都比较满意。村支两委在选举中得票率都很高,所到之处群众无不颂扬党的政策好。随着一件件农民群众期盼的公益事业项目的完成,各地干部和群众之间增进了理解与支持,凝聚了民心,村级党组织建设也得到了加强,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4、民主管理意识逐步增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从项目申报、施工和管护均由村民决策、全程参与,按民主程序办事,村民自己的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建、大家管”。每个村在讨论建设公益事业时都必须召开群众大会,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后,由群众签字盖章确认,这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利,又切实增强了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广大群众在参与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看到了成效,得到了实惠,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从以前的“要我干”,变成了现在的“我要干”。
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各项支农资金渠道分散,使用效率不高。从资金来源看,国家高度重视,总体上涉农资金投入在逐年递增,但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欠账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然而各项支农资金投入分散,各自为政,综合效益差,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亟待研究。调研中了解到,由于资金有限,通组路建设标准普遍偏低。岑巩县思旸镇岑丰村,进组公路宽度仅有3米;剑河县革东镇大皆道村通村公路宽度仅3.5米;桐梓县娄山关镇杉坪村通组公路最宽处也只有4.2米;金沙县的通组路虽然稍宽一些,由于经济发展较快,明显宽度不够。多数路段只能单车通行,错车困难,而且道路设计坡度大、转弯半径小等问题也限制了道路通行能力。目前,除整村推进的村以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主要解决交通问题,群众需要解决的发展生产、饮用水源、改变村貌、民族文化等设施投入依然不足。
2、贫困县匹配资金压力大,申报项目心有余而力不足。根据规定,县级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80%配套,其中财政预算不能小于配套资金的50%。由于我省多数县财力偏紧,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更是捉襟见肘,配套资金的矛盾更为突出。如台江县2011年财政收入不足2亿元,而支出就达到7亿多元。除去一般性支出和专项资金,财政十分紧张,已无力配套项目资金,从而陷入想要项目而又无法配套的尴尬境地。
3、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项目投工投劳较困难。为确保群众不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而增加负担,我省规定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不得向群众摊派集资,项目建设所需物资由国家全额补助,群众投工投劳。但在实际工作中,目前农村青壮年多数外出务工,留守家中的绝大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组织投工投劳较为困难。部分外出群众愿意以资抵劳,有的村寨又认为,出钱请外来的劳动力只为挣钱,干活不认真,还是要求本村群众自己投劳。
三、因地制宜,不断探索,进一步完善奖补政策
目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我省已深入人心,农民群众深切期盼,需要不断向前推进。
1、继续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我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长期滞后,目前还有60%以上的自然村寨不通公路或公路未硬化,据初步测算,仅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就需340多亿元,资金需求量非常大,群众期望很强烈。因此,今后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增加财政奖补投入。
2、不断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要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为平台,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与各项支农资金整合起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统一安排,统筹管理,实现公共资源有效整合,加快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如在道路建设中,可以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和通村公路、产业公路、旅游路等相关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在实行整村推进的地方还应把旅游开发、产业发展、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和文体设施等配套考虑。这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能提高公路等公益设施的建设标准,促进经济提速、产业发展。
3、全面配套,整村推进。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扶贫开发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力求“建一村,成一村,富一村”。要因地制宜,整体规划、整体设计、整体建设、全面配套,以“四在农家”创建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每个县可选择几个群众自愿、积极性较高的村,确定几项符合当地实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作为整村推进试点,先行先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梯度推进,逐步拓展农民群众受益面,推动村容改变、生产发展。
4、充分尊重百姓意愿。实施一事一议项目要始终坚持“议”字当头,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群众商议方式解决投工投劳、以资抵劳、占地拆迁等问题。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村劳动力短缺等问题,有关部门要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项目的有关制度。
5、减轻县级财政资金配套负担。按照国发2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中央降低我省一事一议资金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在此前提下,相应降低贫困县县级配套比例。
2012年11月15日
主任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黔南州代表团黄永健、邓小丽、韦荣宗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群众集资不要搞一刀切的建议”(第118号)作为2012年度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率省人大财经委、省财政厅组成的调研组,于4月底至5月初赴黔东南州、遵义市、毕节市,先后对岑巩、台江、剑河、桐梓、金沙等县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通过调研,一方面是督促省政府办公厅对该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及时办理答复;另一方面是以此为契机,深入了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研究当前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推进该项工作向前发展。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给农村带来的新变化
1、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以来,受益村寨通组路、串户路得到硬化,篮球场、垃圾池、路灯、健身器材等村内户外公益事业设施逐步完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改观。这改变的不仅是环境,还改变着人们的精神面貌和思想观念,而且随着公益事业设施的完善、农危房改造的加快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这种潜移默化的改变或许就是城乡同步的一种形式。
2、群众参与积极性空前高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强调群众共识,落实在一个“议”字上,而且优先建设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充分调动了百姓参与的积极性。由于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政府只提供硬化道路所需的水泥和砂石等物资,岑巩县思旸镇岑丰村,有6户农户为了享受串户路的奖补政策,每户自愿出资3千多元,请挖掘机修通了通往自家门前的串户路的毛路。台江县台拱镇水井村,为修建通组公路,村民们以组为单位轮流投工投劳加紧建设。虽然人均出工超过20个工时,但村主任介绍,大家积极性都很高,没有一个人有怨言。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也放弃在外打工挣钱的机会,回乡参与劳动。
3、基层组织凝聚力不断加强。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中,村支两委发挥了核心带动作用,与村民的沟通多了,村民对干部的意见少了,极大地树立了他们在群众中的威信,增强了村支两委的公信度和凝聚力。调研中发现,凡是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群众普遍对村支两委都比较满意。村支两委在选举中得票率都很高,所到之处群众无不颂扬党的政策好。随着一件件农民群众期盼的公益事业项目的完成,各地干部和群众之间增进了理解与支持,凝聚了民心,村级党组织建设也得到了加强,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
4、民主管理意识逐步增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从项目申报、施工和管护均由村民决策、全程参与,按民主程序办事,村民自己的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建、大家管”。每个村在讨论建设公益事业时都必须召开群众大会,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后,由群众签字盖章确认,这既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利,又切实增强了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管理意识。广大群众在参与公益事业建设过程中看到了成效,得到了实惠,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从以前的“要我干”,变成了现在的“我要干”。
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各项支农资金渠道分散,使用效率不高。从资金来源看,国家高度重视,总体上涉农资金投入在逐年递增,但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欠账和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然而各项支农资金投入分散,各自为政,综合效益差,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亟待研究。调研中了解到,由于资金有限,通组路建设标准普遍偏低。岑巩县思旸镇岑丰村,进组公路宽度仅有3米;剑河县革东镇大皆道村通村公路宽度仅3.5米;桐梓县娄山关镇杉坪村通组公路最宽处也只有4.2米;金沙县的通组路虽然稍宽一些,由于经济发展较快,明显宽度不够。多数路段只能单车通行,错车困难,而且道路设计坡度大、转弯半径小等问题也限制了道路通行能力。目前,除整村推进的村以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主要解决交通问题,群众需要解决的发展生产、饮用水源、改变村貌、民族文化等设施投入依然不足。
2、贫困县匹配资金压力大,申报项目心有余而力不足。根据规定,县级按照省级奖补资金的80%配套,其中财政预算不能小于配套资金的50%。由于我省多数县财力偏紧,特别是国家级贫困县更是捉襟见肘,配套资金的矛盾更为突出。如台江县2011年财政收入不足2亿元,而支出就达到7亿多元。除去一般性支出和专项资金,财政十分紧张,已无力配套项目资金,从而陷入想要项目而又无法配套的尴尬境地。
3、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项目投工投劳较困难。为确保群众不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而增加负担,我省规定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不得向群众摊派集资,项目建设所需物资由国家全额补助,群众投工投劳。但在实际工作中,目前农村青壮年多数外出务工,留守家中的绝大多数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组织投工投劳较为困难。部分外出群众愿意以资抵劳,有的村寨又认为,出钱请外来的劳动力只为挣钱,干活不认真,还是要求本村群众自己投劳。
三、因地制宜,不断探索,进一步完善奖补政策
目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在我省已深入人心,农民群众深切期盼,需要不断向前推进。
1、继续增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投入。我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长期滞后,目前还有60%以上的自然村寨不通公路或公路未硬化,据初步测算,仅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就需340多亿元,资金需求量非常大,群众期望很强烈。因此,今后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增加财政奖补投入。
2、不断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要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为平台,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与各项支农资金整合起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统一安排,统筹管理,实现公共资源有效整合,加快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如在道路建设中,可以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和通村公路、产业公路、旅游路等相关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在实行整村推进的地方还应把旅游开发、产业发展、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和文体设施等配套考虑。这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能提高公路等公益设施的建设标准,促进经济提速、产业发展。
3、全面配套,整村推进。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扶贫开发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实施整村推进,力求“建一村,成一村,富一村”。要因地制宜,整体规划、整体设计、整体建设、全面配套,以“四在农家”创建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每个县可选择几个群众自愿、积极性较高的村,确定几项符合当地实际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制定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作为整村推进试点,先行先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示范带动作用,梯度推进,逐步拓展农民群众受益面,推动村容改变、生产发展。
4、充分尊重百姓意愿。实施一事一议项目要始终坚持“议”字当头,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群众商议方式解决投工投劳、以资抵劳、占地拆迁等问题。针对目前存在的农村劳动力短缺等问题,有关部门要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项目的有关制度。
5、减轻县级财政资金配套负担。按照国发2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中央降低我省一事一议资金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在此前提下,相应降低贫困县县级配套比例。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