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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第314号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主任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将罗亮权、廖少华、杨正明、黄秋斌、王先琼代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强西部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民族文化安全工作》(第314号),作为2012年度省人大主任会议代表跟踪督办建议交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相关代表共同督促承办。为做好督办工作,我委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督办小组,发函征求了省文化厅、省民委、省财政厅等单位的意见。办理单位提出办理报告后,我委将督促办理情况与罗亮权、廖少华、杨正明、黄秋斌、王先琼代表进行了交流与沟通,代表对答复意见表示满意。
综合承办单位意见:贵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西部内陆山区省份,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是全省人民的一笔宝贵财富,在深入、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下,确保其安全和完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对我省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目前省级财政每年用于全省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方面的专项资金已达1500万元以上。且每年都得到中央财政的支持。每年项目资金安排都充分体现了对黔东南州的照顾和倾斜。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一是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逐年递增,到2015年将达5000万元,其中用于支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资金也将不断增大。二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落实,制定了“十二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加强传承人的保护、濒危项目的保护等。三是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争取中央更多的支持与帮助。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共同做好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工作。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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