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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关于第135号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主任会议:
  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杨先霞等5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协调解决三都水族自治县中国水族文化博物馆建设资金的建议》(第135号),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列为主任会议督办件,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世礼牵头督办。
  根据主任会议对督办代表建议的要求,在唐世礼副主任的领导下,按照《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意见》,委员会高度重视,依照代表建议办理程序,认真研究督办方式,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督办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135号建议列入主任会议督办件后,常委会和委员会领导对办公室提出具体要求。委员会办公室多次与省发改委、省民委、省文化厅办理建议的处室沟通,询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将建议办理情况向常委会和委员会领导作出汇报。
  8月21日,委员会召开督办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世礼同志、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主任委员苏太恒、副主任委员廖立宪同志出席会议,听取了省发改委、省民委、省文化厅关于135号代表建议答复情况的汇报。
  省发改委认为:保护和传承水族文化很重要,省发展改革委一直支持三都自治县水族文化博物馆的建设工作,曾于2002年安排省基本建设非经营性资金补助20万元,2004年争取国家发改委资金补助100万元,2006年安排省预算内投资补助30万元,共计150万元。“十二五”期间,国家支持的重点是地市级文化三馆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一般县级博物馆的建筑面积控制在2000平方米左右即可。三都水族博物馆建设资金筹措较为困难,是项目至今尚未开工的主要原因。建议三都自治县根据现有文物藏量并结合近期文博事业发展的需要与可能,量力而行,合理调整建设规模,并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省发展改革委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省民委将扶持民族博物馆计划列入了民族事业发展十大推进计划,在2011年安排三都水族自治县文物收集资金20万元,下一步将挤出资金,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水族博物馆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对馆藏文物的收集工作给予积极支持。省文化厅认为,水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省文化厅、省文物局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建设水族文化博物馆,根据建设博物馆的基本要求和规范,指导三都文化文物部门扎实做好筹建博物馆的各项基础工作,特别是挤出资金支持三都做好文物征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等重要基础工作。省文物局将会积极配合、协助省发改委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水族博物馆早日开工建设。建议三都自治县从实际出发,调整水族文化博物馆的建设规模,降低建设成本和今后的运行成本,确保水族文化博物馆建成后的各项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唐世礼副主任听了各相关单位汇报后指出,各单位多年来对三都自治县水族博物馆建设、文物征集、人员培训等方面都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她强调水族是我省独有的少数民族,有着丰富而独特的传统文化,其文字水书等已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三都水族文化博物馆,对于保护、传承、展示、繁荣水族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和国发2号文件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水族博物馆的重要性。三都是全国唯一的水族自治县,水族文化博物馆的建设应考虑水族的特殊性,不一定局限于普通县级博物馆的规模和标准。同时,三都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需要各级有关各部门给予支持和帮助。唐世礼副主任要求:一是请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民委、省文化厅、黔南州及三都自治县参与,对水族文化博物馆的规模、功能作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对原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规模和标准既要结合当前的实际,也要适应未来发展的趋势和需要,还要考虑国家批准的可能性。二是要充分抓住贯彻实施国发2号文件的历史机遇,努力争取国家的支持和帮助,把水族博物馆作为专题博物馆向国家发改委申报。三是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民委、省文化厅等部门要从资金、人才培训、馆藏收集等方面给予支持,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帮助三都自治县进一步做好基础性工作。
  8月27日,省发展改革委于召集省民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黔南州政府、黔南州发改委,三都自治县委、政府等有关领导同志,专题研究水族文化博物馆的相关事宜。会议达成几点共识:一是在三都水族自治县建水族文化博物馆意义重大,省发改委将对水族博物馆的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二是建设规模参照市州级博物馆的建设标准,按照不超过6000平方米建设规模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水族文物藏品的数量和种类,合理确定博物馆的功能和陈列布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及指导。同时将进一步研究资金来源,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汇报,争取有关资金支持。三是指导三都自治县做好水族文化博物馆在三水族自治县拟建设的中华水族文化城中的定位,在项目建设上要严格区分经营性和公益性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逐步完善。经营性项目要多渠道筹措,不能把公益性资金用于经营性建设,更不能把博物馆建成经营性的演艺中心。四是针对三都自治县经费困难的问题,协调解决一定的前期经费。在今年6月已经安排20万元资金的基础上,将再补助一定资金,用于开展博物馆建设前期有关工作。杨先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协调解决三都水族自治县中国水族文化博物馆建设资金的建议》(第135号)建议的督办工作圆满结束。杨先霞等代表表示满意。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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