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第75号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
主任会议: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第64次主任会议的要求,决定由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牵头督办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殷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小区设置养老服务站的建议》的建议(75号)。为切实做好督办工作,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根据工作实际,于6月上旬组建了督办小组,制定督办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同时,督办小组积极与殷华代表和建议承办单位(省民政厅、省老龄委)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度。6月25日,督办小组有关人员邀请殷华代表就建议涉及的相关内容赴省民政厅、省老龄委了解75号代表建议办理的情况,召开“第75号建议督办座谈会”。并到贵阳市南明区水口寺社区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居民小区设置养老服务站的开展情况。督办小组有关成员在查阅资料,听取有关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的情况汇报后,与殷华代表“面对面”交流,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的意见。殷华代表对各承办部门的答复表示满意,对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认真督办建议,多次加强与代表联系的工作作风给予好评。同时希望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居民小区设置养老服务站的工作力度。
在建议督办过程中,各建议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建议的办理,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能,对建议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办理建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快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09年9月转发了省老龄办等11个部门《关于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意见》(黔府办发〔2009〕96号),2011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1〕99号),今年3月省老龄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黔老龄办〔2012〕10号),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精神和要求,居家养老服务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政府主导,统筹协调推进落实。2006年以来,各级政府先后成立了由老龄办牵头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机构,负责推进制定实施方案、研究政策措施、整合筹措资金等各项工作落实;2011年,进一步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从2009年起,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内容,由省老龄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深入各地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坚持每年对全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试点先行,探索积累有效经验。2007年,省民政厅选择了积极性高、工作基础好的贵阳市云岩区陕西路社区、南明区蟠桃宫社区、小河区黄河社区等6个社区作为首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单位开展试点。2008年,结合工作实际,将试点范围扩大到9个市(州)23个社区。通过试点,创新提出“进出”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社区服务站“走进去”提供上门服务;对生活可以自理的老年人,“请出来”到社区服务站享受服务)、“比邻”服务(党员志愿者、楼组长、热心邻居与老年人结成对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和健康关照)、信息化服务(运用GPS定位系统、移动通信、信息集成数据库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与110、120、119等应急中心和家政、卫生、文化等服务机构建立协作网络,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模式,为全省面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
三是制定政策,规范有序开展工作。省民政厅在认真开展试点、深入进行调研、充分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提出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保障措施,从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等方面提供有力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大力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深入开展。经过不懈努力,截至2012年6月,全省共有1521个城市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占全省城市社区总数的89.2%,各地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950个,开发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1900个,服务人员达到8450名,80多万老年人享受到居家养老服务,其中9289名老年人享受到政府购买的服务。
四是加大投入,提供必要经费保障。2007年至今,各级各部门共投入资金6439万元专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其中省级1012万元、市(州)1822万元、县(市、区、特区)3605万元,同时全省已有44个县(市、区、特区)建立了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以上的生活补助,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我省还将探索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通过落实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加大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投入、鼓励引导慈善机构和地方企业捐助或参与建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省将紧紧抓住民政部进一步支持我省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机遇,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确保到2012年底,全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城市社区达到1620个,占全省城市社区总数的95%,基本实现城市街道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确保“十二五”期间全省建立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90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00个,并采取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提供场所等扶持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加快建设包括老龄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站点,依托乡村敬老院、便民利民服务中心(站、点)等开展服务,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重点优抚老人和高龄失能老人政府保障全覆盖。
督办小组对殷华代表能提出高质量建议表示感谢,对建议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办理建议表示感谢。殷华代表对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转作风、下基层、访代表”,认真督促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作风给予好评。对建议承办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及时答复表示满意。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