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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昌旭同志职务终止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人大常委会: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已决定接受陈昌旭同志辞去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陈昌旭同志担任的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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