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2年7月25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贵州省审计厅厅长 张如飞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这个中心,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对我省2011年度省级财政管理、部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以及7位省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等进行了审计,在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和反映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1年,面对特大干旱、凝冻、洪涝等自然灾害和要素供给偏紧、通胀压力加大等因素的不利影响,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统筹抓好扩投资、调结构、增活力、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发展提速、转型加快、效益较好、民生改善、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加以解决。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1年度,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地税局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省财政厅坚持依法理财,努力开辟财源,认真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省级财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能力进一步增强。省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投资,抓紧抓实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千方百计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省地税局依法征税、治税,实现了全省地税收入较快增长,为地方经济加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支撑。但省级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省级部门预算支出规模不实。2011年度部分省级部门在上报省财政厅的部门预算中未包含对市、县的补助支出,省财政厅批复这些部门的预算也未包含对市、县的补助支出,而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省财政厅与这些部门联合行文将预算中项目支出的部分资金下划到有关市、县。
2、部分省级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抽查2011年度省财政批复的23个省级部门117.99亿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中,有 75.44亿元的项目支出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从2010年起,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省属国有企业,但2011年度仍有69户省属国有企业未向省财政申报201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占应申报户数的55.2%。另外,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省属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将26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缴入国库。
4、政府性基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2011年度省财政上报省人大的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未包含39.47亿元上年结余。二是2011年度省财政批复的28.1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有22.51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省发改委管理的省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省发改委投资计划管理有待规范。2011年度省发改委下达的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有31个项目未明确建设规模、25个项目未明确投资来源或者投资来源小于其总投资、74个项目未明确项目总投资金额。
(三)省地税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1、存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不及时的情况。抽查省地税局2011年对21户企业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发现,有17户企业的审核工作完成时间是2012年3月底前,还有1户截至2012年5月17日尚未完成。
2、存在应缴未缴国有资产收益的情况。2011年省地税局(系统)未将983.22万元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缴入国库。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省经信委等5个省级部门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17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在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2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项目库,有1个部门年初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8.32亿元未能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二是有2个部门滞留专项资金3115万元,有1个部门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56.89万元。三是有2个部门存在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或未实行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1999.85 万元。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
2011年,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我省88个县(市、区、特区)2008年至2010年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实地抽查了11726个项目,占同期扶贫项目总数的33.75%;涉及资金34.02亿元,占同期扶贫资金总投入的52.43%。审计结果表明,扶贫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我省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民增收,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我省部分县市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采取虚假合同、虚假农户名册、虚报培训人数和天数、多报工程量、层层转包扶贫资金项目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2174.54万元。二是挤占挪用扶贫资金3605.9万元,主要用于借款、办公费、招待费等支出。有8个县私存私放扶贫资金2820.79万元,其中个别地方还存在涉嫌贪污、私分扶贫资金。三是县级财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滞留扶贫资金15.32亿元,其中超过半年的有7.25亿元。四是有54个县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上存在擅自调整1.73亿元项目计划,部分县有3256.97万元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五是超范围、超比例发放扶贫贷款贴息等766.87万元。六是43个县的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存在种羊死亡率高、存栏率低等问题。
省审计厅向省人民政府呈报了扶贫资金审计情况的综合报告,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综合报告作了重要批示。按照栗战书书记“对扶贫资金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整改、处理”和赵克志省长“要按审计报告提出的五条建议认真整改,防止或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的要求,省审计厅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书记和赵克志省长关于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指示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2012年1月4日省监察厅和省审计厅联合召开全省扶贫资金监管专题工作会议,对扶贫资金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地、各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2年3月8日,各地已归还挪用的扶贫专项资金3432.81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补助资金4.53亿元,追回虚报资金2139.64万元,其余事项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二)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办会经费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审计厅对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12个部门筹集、管理和使用的捐赠资金、市场开发收入、办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及组织过程中,委员会有效地控制了资金支出规模, 基本实现了“节俭办会”。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部分单位采购的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管理。二是部分单位费用支出依据不完整。运动会结束后,委员会已责成有关部门对采购的资产进行了清理和处置。
(三)中国(贵州)国际酒博会暨2011中国贵阳投洽会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工作安排,省审计厅对中国(贵州)国际酒博会暨2011中国贵阳投洽会(以下简称“2011年酒博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2011年酒博会收入785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00万元,募集资金、物资等收入4353.79万元),支出7748.7万元,结余105.0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 2011年酒博会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国家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但也还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费用列支依据不充分、审批手续不全、部分事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
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我省截至2011年10月31日的11.82亿元救灾资金、物资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救灾资金和物资基本做到了筹集合法有序,拨付、使用和发放情况总体较好。但一些地方或单位还存在下拨或发放应急救灾款物不及时、工程进展缓慢,以及挤占挪用救灾资金、救灾款物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四、省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和部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近年来,中央、省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投资力度,特别是2011年我省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重点项目,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前所未有,对我省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社会事业进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省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2012年,省审计厅对百余家省级部门(单位)2009年至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其中,对省交通厅等40余家部门(单位)和15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调查。三年来省本级共实施建设项目801个,总投资达3648亿元,截至2011年末,累计完成投资1814亿元,占总投资的49.72%。调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由于项目设计概算粗糙,工程漏项、缺项较多,有的项目为获顺利批复存在人为压低投资概算等造成项目超概,有29个项目超概10%以上,超概投资66.14亿元。二是有35个项目招投标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合同金额3.86亿元。三是由于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自筹资金不到位等原因,有13个项目未实施,涉及资金1.44亿元。四是部分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2192.17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职工福利、购车等支出。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省审计厅将继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二)部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为保证政府投资的安全有效和建设项目的顺利完工,按照省领导的要求,省审计厅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以及竣工决算审计上,为国家节约了财政资金。全省投资审计项目核减投资16.8亿元,其中省审计厅完成了三穗至凯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等17个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审计核减投资4.39亿元,个别项目的核减率高达23.67%。对多计的工程投资,审计已按规定全部进行了核减。同时注重创新审计方法,加大跟踪审计力度,根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整改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有效地为国家节约了投资,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高。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1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委托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审计厅对7位省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对毕节行署专员等2位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省质监局局长等3位省级部门主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表明,5位省管干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职,真抓实干,为所在地区和部门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下列问题:一是铜仁、毕节两市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滞留、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1.43亿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经费、基本建设等支出。二是毕节市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2.63亿元。三是省民委、省质监局两个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067.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建设和行政事业费补助等支出。
对贵州成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表明,上述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履行职责,组织生产、维护稳定,为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经营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贵州成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生产经营周转贷款5000万元借给所属房开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有3000万元至今尚未收回。二是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和未经依法评估,自行转让国有资产。
六、三所高校财务收支审计
2011年度,省审计厅对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学院、贵阳中医学院三所高校2008年至2010年财务收支、收费及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三所高校财务运行状况总体平稳,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收入模式,为改善办学条件和扩大招生规模提供了财力保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在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所高校的二级学院跨学年预收学费1.39亿元;二是有2所高校收取的部分房屋租金、外语等级考试费等4139.71万元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2所高校挤占挪用教学科研等办学经费等1745.4万元,主要用于高校经济适用房建设及投资经营性资产等支出。四是3所高校有1987.86万元物资采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五是科研成果转化率、科研项目结题率低,3所高校取得专利和技术成果转让33项,仅占取得科研成果总数1434项的2.3%;截至2010年末,3所高校科研项目资金余额8769.97万元,未发挥应有效益。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三所高校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
对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在采纳了他们提出的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应当收缴财政的违规资金依法进行了收缴;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已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已上缴财政2.5亿元,核减工程投资4.39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62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3.59亿元;共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3起,涉及金额24.41亿元。总的来看,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针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切实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执行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扶贫等重点民生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责任,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制度,财政、审计、监察和主管部门要加大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实现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全过程跟踪监督;建立完善绩效评估制度,促进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贵州省审计厅厅长 张如飞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工作紧紧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这个中心,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对我省2011年度省级财政管理、部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以及7位省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等进行了审计,在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注重分析和反映体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在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1年,面对特大干旱、凝冻、洪涝等自然灾害和要素供给偏紧、通胀压力加大等因素的不利影响,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重点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战略,统筹抓好扩投资、调结构、增活力、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发展提速、转型加快、效益较好、民生改善、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2011年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去年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已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审议。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加以解决。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1年度,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地税局等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省财政厅坚持依法理财,努力开辟财源,认真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省级财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能力进一步增强。省发改委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投资,抓紧抓实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千方百计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省地税局依法征税、治税,实现了全省地税收入较快增长,为地方经济加速发展提供了可靠的财力支撑。但省级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省级部门预算支出规模不实。2011年度部分省级部门在上报省财政厅的部门预算中未包含对市、县的补助支出,省财政厅批复这些部门的预算也未包含对市、县的补助支出,而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省财政厅与这些部门联合行文将预算中项目支出的部分资金下划到有关市、县。
2、部分省级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抽查2011年度省财政批复的23个省级部门117.99亿元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中,有 75.44亿元的项目支出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从2010年起,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省属国有企业,但2011年度仍有69户省属国有企业未向省财政申报201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占应申报户数的55.2%。另外,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4户省属国有企业未按规定将265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缴入国库。
4、政府性基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2011年度省财政上报省人大的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未包含39.47亿元上年结余。二是2011年度省财政批复的28.1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有22.51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省发改委管理的省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省发改委投资计划管理有待规范。2011年度省发改委下达的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中有31个项目未明确建设规模、25个项目未明确投资来源或者投资来源小于其总投资、74个项目未明确项目总投资金额。
(三)省地税局负责的省级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1、存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不及时的情况。抽查省地税局2011年对21户企业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工作发现,有17户企业的审核工作完成时间是2012年3月底前,还有1户截至2012年5月17日尚未完成。
2、存在应缴未缴国有资产收益的情况。2011年省地税局(系统)未将983.22万元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缴入国库。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省经信委等5个省级部门201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17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这些部门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但在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2个部门未按规定建立项目库,有1个部门年初编制的项目支出预算8.32亿元未能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二是有2个部门滞留专项资金3115万元,有1个部门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挤占挪用专项资金656.89万元。三是有2个部门存在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或未实行公开招投标,涉及金额1999.85 万元。
三、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审计
2011年,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我省88个县(市、区、特区)2008年至2010年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实地抽查了11726个项目,占同期扶贫项目总数的33.75%;涉及资金34.02亿元,占同期扶贫资金总投入的52.43%。审计结果表明,扶贫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我省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民增收,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但我省部分县市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采取虚假合同、虚假农户名册、虚报培训人数和天数、多报工程量、层层转包扶贫资金项目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2174.54万元。二是挤占挪用扶贫资金3605.9万元,主要用于借款、办公费、招待费等支出。有8个县私存私放扶贫资金2820.79万元,其中个别地方还存在涉嫌贪污、私分扶贫资金。三是县级财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滞留扶贫资金15.32亿元,其中超过半年的有7.25亿元。四是有54个县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上存在擅自调整1.73亿元项目计划,部分县有3256.97万元资金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五是超范围、超比例发放扶贫贷款贴息等766.87万元。六是43个县的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存在种羊死亡率高、存栏率低等问题。
省审计厅向省人民政府呈报了扶贫资金审计情况的综合报告,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综合报告作了重要批示。按照栗战书书记“对扶贫资金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整改、处理”和赵克志省长“要按审计报告提出的五条建议认真整改,防止或减少此类问题的发生”的要求,省审计厅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书记和赵克志省长关于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指示的通知》,要求各市(州)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扶贫资金规范管理。2012年1月4日省监察厅和省审计厅联合召开全省扶贫资金监管专题工作会议,对扶贫资金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各地、各部门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2012年3月8日,各地已归还挪用的扶贫专项资金3432.81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补助资金4.53亿元,追回虚报资金2139.64万元,其余事项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二)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办会经费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审计厅对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12个部门筹集、管理和使用的捐赠资金、市场开发收入、办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及组织过程中,委员会有效地控制了资金支出规模, 基本实现了“节俭办会”。但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部分单位采购的资产未按规定进行管理。二是部分单位费用支出依据不完整。运动会结束后,委员会已责成有关部门对采购的资产进行了清理和处置。
(三)中国(贵州)国际酒博会暨2011中国贵阳投洽会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工作安排,省审计厅对中国(贵州)国际酒博会暨2011中国贵阳投洽会(以下简称“2011年酒博会”)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2011年酒博会收入785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00万元,募集资金、物资等收入4353.79万元),支出7748.7万元,结余105.09万元。审计结果表明, 2011年酒博会财务收支基本遵守了国家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但也还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费用列支依据不充分、审批手续不全、部分事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四)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
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我省截至2011年10月31日的11.82亿元救灾资金、物资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救灾资金和物资基本做到了筹集合法有序,拨付、使用和发放情况总体较好。但一些地方或单位还存在下拨或发放应急救灾款物不及时、工程进展缓慢,以及挤占挪用救灾资金、救灾款物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四、省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和部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近年来,中央、省级财政逐年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投资力度,特别是2011年我省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重点项目,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前所未有,对我省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社会事业进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在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省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调查情况
2012年,省审计厅对百余家省级部门(单位)2009年至201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调查,其中,对省交通厅等40余家部门(单位)和153个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调查。三年来省本级共实施建设项目801个,总投资达3648亿元,截至2011年末,累计完成投资1814亿元,占总投资的49.72%。调查发现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由于项目设计概算粗糙,工程漏项、缺项较多,有的项目为获顺利批复存在人为压低投资概算等造成项目超概,有29个项目超概10%以上,超概投资66.14亿元。二是有35个项目招投标制度落实不到位,涉及合同金额3.86亿元。三是由于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足、自筹资金不到位等原因,有13个项目未实施,涉及资金1.44亿元。四是部分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2192.17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职工福利、购车等支出。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省审计厅将继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二)部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为保证政府投资的安全有效和建设项目的顺利完工,按照省领导的要求,省审计厅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以及竣工决算审计上,为国家节约了财政资金。全省投资审计项目核减投资16.8亿元,其中省审计厅完成了三穗至凯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等17个竣工决(结)算审计项目,审计核减投资4.39亿元,个别项目的核减率高达23.67%。对多计的工程投资,审计已按规定全部进行了核减。同时注重创新审计方法,加大跟踪审计力度,根据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整改建议,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有效地为国家节约了投资,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高。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1年,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委托建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审计厅对7位省管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对毕节行署专员等2位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省质监局局长等3位省级部门主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表明,5位省管干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职,真抓实干,为所在地区和部门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下列问题:一是铜仁、毕节两市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滞留、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1.43亿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经费、基本建设等支出。二是毕节市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2.63亿元。三是省民委、省质监局两个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067.0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建设和行政事业费补助等支出。
对贵州成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表明,上述企业领导人员在任职期间,能较好地履行职责,组织生产、维护稳定,为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经营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贵州成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生产经营周转贷款5000万元借给所属房开公司用于房地产开发,有3000万元至今尚未收回。二是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和未经依法评估,自行转让国有资产。
六、三所高校财务收支审计
2011年度,省审计厅对贵州师范大学、贵州财经学院、贵阳中医学院三所高校2008年至2010年财务收支、收费及投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三所高校财务运行状况总体平稳,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收入模式,为改善办学条件和扩大招生规模提供了财力保障,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在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2所高校的二级学院跨学年预收学费1.39亿元;二是有2所高校收取的部分房屋租金、外语等级考试费等4139.71万元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2所高校挤占挪用教学科研等办学经费等1745.4万元,主要用于高校经济适用房建设及投资经营性资产等支出。四是3所高校有1987.86万元物资采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五是科研成果转化率、科研项目结题率低,3所高校取得专利和技术成果转让33项,仅占取得科研成果总数1434项的2.3%;截至2010年末,3所高校科研项目资金余额8769.97万元,未发挥应有效益。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三所高校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积极进行整改。
对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在采纳了他们提出的合理意见的基础上,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应当收缴财政的违规资金依法进行了收缴;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已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已上缴财政2.5亿元,核减工程投资4.39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62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3.59亿元;共向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3起,涉及金额24.41亿元。总的来看,201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省人民政府将在今年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七、加强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
针对本次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着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程度,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切实将年初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执行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
(二)进一步加强扶贫等重点民生资金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健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财政支出管理责任,确保专项资金有效使用;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制度,财政、审计、监察和主管部门要加大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力度,实现对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全过程跟踪监督;建立完善绩效评估制度,促进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