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俊平同志申请辞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2年1月5 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俊平同志因达到任职年限申请辞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俊平同志因达到任职年限申请辞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