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文化保护条例》的决议
(2008年5月30日通过)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文化保护条例》,由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批准《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书文化保护条例》,由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