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关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                  (2008年5月28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人民政府


省人大常委会:
  2007年9月22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卫生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推进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意见充分肯定了全省新农合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做好新农合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研究部署,责成省卫生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2007年12月19日,按照林树森省长的指示,刘鸿庥副省长主持召开了省新农合领导小组15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2007年度全省新农合工作总结会,确定了整改落实意见,并对整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省卫生厅也就如何贯彻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把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六条意见列为2008年全省新农合检查评估的重要督导内容。目前,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在逐步落实和解决。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新农合的宣传力度
  深入开展宣传发动,积极协调中央、省、地、县各级新闻媒体做好合作医疗宣传报导工作。同时,采取地方戏曲、诗歌比赛等群众喜闻乐见和受益群众现身说法的宣传方式,利用农村赶场日等时机,通过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宣传相结合,群众的知晓率和参合率明显提高。全省新农合参合农民由2003年的113万人上升到2007年的2608.93万人,参合率由49%上升到84.91%,提前3年实现全省覆盖的目标。2008年我省参合农民2831.81万人,参合率达92.1%。2008年是新农合巩固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务院决定,中央、地方政府各增加20元补助,同时农民个人缴费数额从10元提高到达20元,使新农合筹资标准从50元/人增加到100元/人。结合我省2008年筹资工作已经结束的实际,根据国家关于农民个人缴费增加的部分可分两年到位的精神,我省决定2008年农民继续按照10元的标准缴费,2009年再按20元/人的标准缴费。2008年宣传工作的重点就是围绕中央关于增加筹资标准精神,引导广大农民认识、理解、接受、支持新农合,为2009年的筹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政府加大新农合资金的投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008年,国务院要求地方财政增加的每人20元补助资金,省政府决定由省级财政全部承担,不增加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负担。2008年省级财政共承担资金9.18亿元,筹资标准增加到90元/人。据统计,2007年我省新农合资金使用率达到65%,其中2007年以前启动的34个县均达到80%以上,资金沉淀较大现象主要发生在2007年新启动的54个县,原因是新启动县立足平稳启动,制定方案时重点考虑确保资金安全。2008年,结合筹措资金增加的新形势,省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就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合理使用基金提出了要求。5月底将组织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推动各县(市、区)科学、规范制定和调整实施方案,力争年度统筹基金使用率达到85%左右,实际住院补助比例达到35%以上。
  三、加强经办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及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抓好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继续督促各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3号)精神,落实好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进一步规范全省新农合管理和经办机构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强化分级负责管理责任制。同时,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当前机构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支持。
  二是落实好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新农合管理能力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和监督、考核办法,4月底完成了各县(市、区、特区)及乡镇经办机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的配发。按照2008年地方新农合管理能力培训计划,从6月起,逐期完成新农合领导干部、管理干部和经办机构人员培训。
  三是加强新农合工作调研交流学习。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合作医疗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突出问题开展调研及分类指导。经常开展新农合工作和基金运行情况分析研讨,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促进了各级管理人员理论政策、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是进一步加强新农合信息化管理。2008年重点完成省级信息平台建设,抓好信息软件开发、应用试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特区)信息网络建设指导,逐步规范统一新农合管理软件系统,完善升级管理系统功能,力争年内初步建立起“省级数据平台、多级业务网络”的信息管理体系,推动新农合管理系统与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系统相衔接,努力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监审和及时报付。
  四、加强资金运行的监管
  一是规范新农合审核报付程序。已对各地严格新农合费用结算报销制度提出了工作要求,规范新农合工作流程,完善医疗费用补助核算、审核、兑付和结算程序。
  二是规范基金封闭运行管理。强化基金专户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各地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管理,落实了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基金财政专户、支出户定期对账管理工作,完善了基金拨付办法和程序。
  三是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制。发挥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作用,协请各级审计部门加强新农合基金年度审计,2008年将完成全省三分之一县新农合基金审计。督促、指导各地落实“三级”公示和举报制度。继续坚持经常化和重点督查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有关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强化基金运行管理现场指导。建立以市(州、地)为主的督查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州、地)监督管理职能。
  四是健全基金运行情况监测制度。继续坚持新农合基金运行情况季报制度,加强基金运行情况分析,及时评估基金运行的效益和安全性,在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的同时,降低了基金的使用风险。
  五、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药费用的合理使用
  一是继续抓好新农合基础管理工作。省将组织专家对全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用药情况进行调研,制定《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诊疗项目》,适时调整《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切实抓好《贵州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的实施,努力降低参合农民住院就医自费比例,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力争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比例控制在5%以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15%以内,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25%以内。
  二是加强农村医疗机构管理,研究探索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收费、服务质量、服务行为的监管机制,规范卫生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实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合同管理,定期检查评估,将检查评估结果与定点资格动态管理挂钩。积极探索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发布制度,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参合农民自付医药费用比例等信息定期进行公布,对超过平均医药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告诫,督促整改。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
  六、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
  卫生人才匮乏是影响我省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随着新农合制度的全面推进,各级政府为加强人才的培养切实加大了资金投入,给予了经费保障,如:2007年全省共投入卫生管理人员、乡村医疗骨干等人员培训经费1566万元,其中省级499万元,培训人员24000余名。2008年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中央资金投入达1179万元,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人员培训投入366余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利用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开展远程教育,让村医有机会接受多层次培训,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的投入。2007年,按照中心乡镇卫生院20万元,一般乡镇卫生院8万元的标准,为585所乡(镇)卫生院配备了医疗设备,共计投入6450万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社会各界支持,加大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争取到村卫生室建设国债资金项目177个;利用社会援助180万元,完成45所村卫生室建设。2008年,省政府决定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年内新建成4000所村卫生室。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完善我省农村卫生三级网络,提高农村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改善农村群众的就医环境,为推动新农合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我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起步不久,在推进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以解决。我们将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工作战略目标,奋发努力,切实搞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村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贵州作出新贡献。



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