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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9年5月25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省建设厅厅长  李光荣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初,我省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雪凝灾害,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习近平副主席、曾培炎副总理都到贵州进行了视察。2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视察我省雪凝灾情时,强调要把灾后造成倒塌、损坏房屋的重建和修复工作与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起来,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根据中央领导指示精神,我省在积极开展恢复重建农村因灾毁损房屋的同时,即开始谋划农村危房改造工作。3月2日,成立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危改办),3月4日召开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前期各项工作。5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百忙中批示:“同意在贵州进行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要尽快做出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务求实效。”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我省在认真准备后,于2008年7月正式启动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试点户数10800户(简称“万户试点”),涉及9个市(州、地)、21个县(市、区、特区)、119个乡(镇)。去年4季度,中央作出扩大内需保增长重大战略决策,决定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战略决策和扩大农村危房试点决定精神,迅速进行部署,决定从2009年1月起,在各市(州、地)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对32516户农村危房进行改造(其中,地质灾害户10016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指导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2008年 “万户试点”任务顺利完成(实际完成10869户,超任务69户),“扩大试点”的32516户,截止2009年4月30日,已开工28362户,竣工23106户,分别占任务数的87.22%和71.06%。从2009年4月开始,决定在贵阳市、遵义市和黔南州实施“整县推进”,计划在12—18个月内完成13个县(市、区)全部83049户危房的改造任务;5月,开始实施第二期16532户最具危险和威胁的地质灾害危房改造工程。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欢迎和拥护,为全面启动实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奠定了坚实基础。2009年3月30日,“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我省在会上做了农村危房改造情况交流发言,引起较大关注。今年以来,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多次就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到我省调研,对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省委、省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这一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高度重视,石宗源书记、林树森省长亲自主持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作出许多重要指示。今年2月25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面启动实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动员大会,对这一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石宗源书记、林树森省长亲临会议作了重要讲话,深刻论述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重大意义,对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2008年3月,省委、省政府即成立了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任组长,副省长禄智明、辛维光、刘晓凯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同时确定辛维光副省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办公厅,从省直9个相关部门抽调了12名同志到省危改办集中办公(今年,根据国家有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职能调整,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调整设置在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州、地)及各县(市、区、特区)也都比照省里模式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市级负总体责任、县级负主要责任、乡镇级负直接责任、村级负具体责任”的责任体系,为确保落实,各试点县普遍建立了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有的地方还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的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和奖惩办法,形成了统一指挥,整体协调,高效运转的工作体系,有效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制订农村危房评定标准,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根据林树森省长的指示和省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要求,省危改办印发了省建设厅制订的《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和《贵州省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为确保调查摸底工作达到预期目的,省危改办组织了省、地、县、乡四级调查摸底业务培训,全省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89期,培训人员64056人(次)。调查摸底工作自2008年3月中旬开始,历时一个多月,基本摸清了全省农村危房情况。根据摸底调查统计,全省共有农村危房户192.48万户(含地质灾害危房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3.16%。其中,需拆除重建的一级危房户78.24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41%;需对屋面及主要承重构件进行更换的二级危房59.21万户,占全省农户数7.12%;需对部分屋面及承重构件进行更换的三级危房45.23万户,占全省农户数的5.44%;地质灾害危及点危房9.8万户,占全省农户数的1.2%。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规划方案,提出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2008—2012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重点考虑一级危房的拆除重建,兼顾二级、三级危房的改造和维修。
  (三)加强规划引导,突出地方特色。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制定了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及扩大试点方案,同时要求各地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科学规划,注重特色,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无规划,不建设”的原则,并为此作了大量的规划、指导工作。各地结合新农村村庄整治工作,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充分挖掘地方住宅文化、民族特色,并与旅游村、文化村等特色村庄建设结合起来,找到了农村危房改造与新农村村庄整治相结合的有效载体,形成新农村村庄整治和农村危房改造同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规范和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其他省(区、市)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支持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措施。先后制定下发了《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用地保障的意见》、《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危房改造“新家园”贷款指引》等文件,规范农村危房改造的管理,并从用地保障、提供贷款、组织材料供应、资金使用管理、简化办事程序等方面,对农村危房改造予以支持。
  (五)积极汇报,争取中央支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石宗源书记、林树森省长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中央领导反映,王晓东、辛维光副省长多次率省直有关部门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民政部汇报,积极争取中央对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支持。去年6月,省委、省政府经研究后,向国务院报送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帮助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资金的请示》,提出采取中央补助一点,地方政府补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据当时测算,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共需建设资金约317.64亿元。拟由各级政府补助130.16亿元,占建设资金总额的40.98%;农户自筹187.48亿元,占建设资金总额的59.02%。政府补助资金中,申请中央补助资金80亿元,地方各级财政配套解决50亿元。中央作出扩大内需,增加1000亿国债投资决定后,已安排2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我省危房改造扩大试点工作。但截止目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总的资金计划和今年的年度计划仍未下达。
  (六)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积极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去年,为及时启动万户试点工程,在中央补助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省安排1亿元作为农村危房改造启动资金,并要求地县安排必要的配套经费,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努力筹集资金,积极投工投劳,建设自己美好家园。在“万户试点中”,全省共投入资金44703万元。其中省级下拨10000万元、市级投入1220万元、各试点县投入3732万元、社会捐助(含物资折款)2270万元、群众自筹2008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算投入6627万元,其它投入774万元。在今年的扩大试点中,已投入资金114177.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00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6700万元,市级和县级投入9800万元,社会捐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折算投入67677.6万元。2009年4月,省级投入26086.33万元资金,在贵阳市、遵义市和黔南州13个县(市、区)实施“整县推进”;5月,省级又投入22465.13万元资金,实施第二期最具危险和威胁的地质灾害危房改造工程。截至目前,省级已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75251.46万元。
  (七)整合部门资源,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在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同时,各地注重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与扶贫部门的贫困户住房改造、人口计生部门的“计生两户”住房改造、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庄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农业部门的沼气池建设、畜牧部门的圈舍改造、水利部门的人畜饮水工程、林业部门的村寨绿化工程等相结合,充分整合了相关部门的资源,不仅有效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的覆盖面,而且明显地优化了危改户的居住生活环境。
  (八)加强信息统计和宣传报道,搞好督促检查及协调服务。为及时了解掌握试点工作情况,省、地、县三级及时建立了信息网络和工作汇报制度,省危改办以简报、通报、报表等多种形式及时全面传达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通畅。石宗源书记、林树森省长等省领导多次在省危改办报送的信息、简报上作出重要批示,给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极大的鼓舞和推动。省内有关新闻媒体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宣传、广泛报道,去年共播(刊)发农村危房改造消息163条,扩大了农村危房改造的社会影响力。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采取实地督查以及明查暗访的方式,多次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地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帮助各地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工作建议,并力所能及地解决各地反映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低保户、困难户自筹建房资金比较困难。我省大部分地区农村经济基础较差,交通不便且农民人均收入偏低,低保户和困难户危房所占比例大(占全省危房总数的63.3%),这部分困难程度较深的农户,自筹建房资金非常困难。此外,部分地方匹配资金的难度也比较大。二是公共基础设施需要逐步配套。对于危房改造数量较多的自然村和地质灾害整体搬迁的建房点,在统一规划、统一改造的过程中需要配套道路、给排水、供电、卫生和环境整治等基础设施。由于政府补助资金有限,部分危房改造建房点虽然按时完成了农房规划建设任务,但道路硬化、供水供电、垃圾收集等配套基础设施还不完善,不能完全满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三是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加强。长期以来,农民建房大多是采用“亲帮亲、邻帮邻”的传统落后方式,而且相互模仿、相互攀比的建房意识浓厚,农民的安全意识和依法建设意识普遍比较薄弱,农房建设缺乏规范性的管理。由于我省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农民建房管理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普遍存在,施工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较为突出。
  四、下步工作打算
  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已于今年2月全面启动。《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决定》(黔党发〔2009〕5号,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下阶段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按照石宗源书记、林树森省长在全省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把规划放在农村危房改造的首位,注重科学统筹,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具体实施中,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建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户均60平方米左右),避免造成新的贫困群体。
  二是突出重点。首先集中力量解决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危房改造,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只补助一级危房户、五保户和地质灾害危房户。并按此原则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兼顾重点对象和一般群众,使农村危房改造有计划、有步骤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资金筹措整合力度。在坚持群众自筹为主的前提 下,积极争取中央更多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各级政府配套资金,广泛发动社会捐助,金融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并积极统筹整合各种资金资源,集中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特别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通过整合各部门资源,统筹捆绑使用有关资金解决。
  四是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的新机制、新方式,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的操作流程,全过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大力推广五保户集中建房、统一供养模式,努力健全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捐助、帮扶管理办法,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和因素,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努力实施好现有13个县(区、市)整县、整村推进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帮助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结合村庄整治,积极稳妥地搞好农村危房改造整县、整村推进工作。
  五是严格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队伍建设,搞好技术服务,积极引导农民使用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建设安全适用、经济美观、节能环保、特色鲜明的住宅。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严格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认真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制度,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监督和审计,防止挤占、挪用、浪费,确保专款专用,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作用。
  六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继续完善各级农村危房改造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坚持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专职负责,部门各负其责,同时强化部门配合协作机制。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强化督促检查,通过督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促进工作。加强信息反馈,搞好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有关方面主动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国家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切实保障民生的大背景下,圆满完成我省农村危房改造这一历史性重大任务更显得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将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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