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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关于提请任免靳皓等同志职务的审议报告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8年11月26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部分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决定》,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于2008年11月11日召开会议,对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的靳皓等8名同志进行了审议:
  拟同意孙华璞院长提请:
  任命靳皓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唐朝礼、秦振安、毛海洪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金竹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来昌、姚勤飞、梁玉红的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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