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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职名单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08年3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建新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豫贵为贵州省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 命:
    陆 川(彝族)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卯向方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张 敏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魏 劲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谌珊珊(女,白族)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张 雄为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  去:
    周宗华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刘 博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袁良奎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庞 昭(彝族)的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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