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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2013年1月17日)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一民

省人大常委会: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以下简称报告)作说明。

  一、报告的起草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既要总结和回顾本届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的主要工作,又要对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建议。报告的起草,受到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并始终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领导下进行。

  2012年10月,常委会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听取起草小组关于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同意报告总体思路和框架结构建议,提出了要突出“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这条主线、突出贵州特色、突出时代特征、突出工作主题的要求。11月中旬,报告初稿形成以后,印送主任会议成员、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和机关各处室以及常委会部分咨询专家征求意见。同时印发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请他们组织讨论,提出意见建议。12月3日到5日,起草小组的同志到贵阳市、黔西南州、兴仁县,与市、州、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和部分省人大代表座谈,当面听取意见和建议。大家总体上对报告初稿是肯定的,认为报告具有时代精神,突出了贵州特色,从报告中感受到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大量工作。12月6日到9日,起草小组对征集到的100多条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集中研究。本着能吸收尽量吸收、能采纳尽量采纳的原则,吸纳了不少建议。2013年1月9日,主任会议对报告进行了集中讨论修改,并报省委审查同意,形成了现在的报告稿。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内容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五年主要工作回顾。第二部分:五年主要体会;第三部分:对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

  关于五年主要工作回顾。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贵州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攻坚克难中奋起直追、在提速转型中开启新征程的五年。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做出了积极贡献。报告用较多篇幅,分别从积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立法、监督、代表、自身建设等五个方面,对本届常委会工作进行了实事求是总结,重点反映工作中的亮点。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概括地总结了省人大常委会召集召开各次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所做的工作。在立法工作方面,全面反映了各个领域立法进展和成绩,重点总结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做法。在监督工作方面,总结了常委会围绕全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方式,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在代表工作方面,重点体现采取措施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同时反映了人事任免、指导三级人大换届选举等工作。自身建设方面,主要反映了思想、制度、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对市州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对外交流也作了反映。

  关于五年主要工作体会。报告用六个“始终坚持”作了概括,写得比较简略,没有展开表述。在总结成就和体会之后,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总结。

  关于对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推动贵州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省地方人大全部工作的中心,全部工作的大局,为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保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连续性,报告给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提了四点建议。这些建议是根据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贵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结合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地方人大工作实际提出来的,涉及立法、监督、代表和自身建设等方面。虽然着墨不多,但在内容上紧扣贵州发展的时代主题,篇幅安排和写法上有一定创新。

  报告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以上说明,连同报告稿,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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