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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根据会议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作了进一步修改,共修改九处。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根据2011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核定我省去年经济快报数据,将第2页第2行至第3行“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550亿元,比上年增长12%以上,五年年均增长12%以上”修改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594亿元,比上年增长12.8%,五年年均增长12.6%”。
  二、在第10页第16行“提高航道等级和通航能力。”之后增加“基本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交通物流问题。”。
  三、在第11页第16行“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强企业。”之后增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四、在第16页第6行“城镇化率达到32.5%;”之后增加“非公有制经济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7%;”。
  五、将第21页第13行至第14行“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引导和鼓励具有稳定收入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村转移人口优先在城市落户。”修改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和鼓励在城镇有相对固定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研究制定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在就业、住房、医疗、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土地等方面的过渡性配套政策。”。
  六、在第23页第16行至第17行“报关”之后增加“、报检”。
  七、在第24页第15行“加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之后增加“,进一步规范高中学校办学行为”。
  八、将第27页第15行至第16行“分阶段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修改为“深入推进‘平安贵州’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综治工作中心(站、点)建设,建成全省城市报警系统。建立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和机制,在县(市、区)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
  九、在第27页第17行“2个救助管理站。”之后增加“新建或改造2个民政精神病院、1个安康医院。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推广居住证制度。”。
  未纳入《报告》的建议和意见主要有三类:
  一是涉及地方的部分建设项目。我们将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尽可能纳入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设规划。
  二是省委、省政府已有相关文件和具体部署的工作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一些涉及面较广的重大政策建议。对于决策权在省的一些具体问题,我们将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对于决策权在中央的一些重大问题,我们将利用各种机会向中央反映,积极争取中央支持。
  此外,还有一些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报告》中已有体现,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
  妥否,请审定。

                                    贵州省人民政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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