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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守则   (2013年5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24年11月15日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会议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使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实践经验,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遵守本守则。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   第三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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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任会议工作规则   (1989年1月7日贵州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通过 1989年2月1日起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主任会议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主任会议处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一)召开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的联席会议,协调常务委员会与“一府两院”的工作部署,拟订常务委员会的年度议题计划;   (二)讨论、部署召开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组织起草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拟订大会会议议程、日程和各项名单草案;   (三)决定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订会议的议程、日程草案和决定、决议草案;批准旁听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单位、人员名单;   (四)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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