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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幕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3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5月3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贵阳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超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群山、傅传耀、谢庆生、袁周,秘书长刘一民出席会议。副省长刘远坤,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华璞,省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贵阳市房屋登记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议;表决通过了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立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议案》和《关于制定〈遵义市集中式引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任免案。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要求全省人大系统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赵克志书记和陈敏尔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狠抓作风转变,锤炼队伍素质,通过开展人大各项工作,推动《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的落实。要着力加强人才和科技方面的立法,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施工业强省和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建设人才创业首选地,推动转型发展新跨越,同步建成小康提供法制保障。要立良法,立管用的法,立能操作的法,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老百姓期盼的法规草案尽快提上常委会议日程。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省。

  龙超云指出,要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履职机制;强化大局意识,做好常委会工作。本次常委会通过《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两件法规,旨在进一步规范常委会议事程序,提高议事效率,是历届常委会履职经验的积累和总结,是做好人大工作必备的、基本的制度保证。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受省人大代表重托,代表贵州人民行使职权,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应当依法履职行使好权力,为贵州跨越发展、同步小康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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