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星期四)
上午9时 分组审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3号楼各分组会议室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
内 容:
1.有关法规案修改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有关决议草案等;
2.《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3.《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
上午11时 第三次全体会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1号楼2层圆厅会议室
主 持 人:孙永春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旁听人员
内 容:
1.表决《贵州省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条例(草案)》;
2.表决《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草案)》;
3.表决《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4.表决《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草案)》;
5.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安顺市虹山湖公园环境保护条例》的决议草案;
6.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铜仁市锦江流域保护条例》的决议草案;
7.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的决议草案;
8.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的决议草案;
9.表决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安排报告的决议(草案);
10.表决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贵州省2016年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11.表决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12.表决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