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星期三)
上午9时 分组审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3号楼各分组会议室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
内 容:
1.《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立法条例》;
3.《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绿化管理条例》。
下午3时 分组审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3号楼各分组会议室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
内 容:
1.任免案;
2.《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
3.2016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下午5时 主任会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3号楼9层901会议室
主 持 人:孙永春
参加人员:主任会议出、列席人员
内 容:听取有关法规案、任免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有关决议草案;决定将相关事项提请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