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13号)
《贵州省华侨捐赠公益事业条例》已于2016年7月29日经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9日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