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贵州审计报告公布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显示,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及事项86起,涉及金额5.3亿元。
9个省级部门将项目经费用于基本支出
《报告》显示,2012年度省财政厅向省人大报告的403.7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中,有116.64亿元由省财政厅代编,其中33.3亿元政策性和方向性项目支出预留在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其余83.34亿元未细化落实到具体部门和项目。
省审计厅对15个省级部门201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省国土资源厅等3个部门编制的年初项目支出预算中,未将需二次分配的25.94亿元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同时,一些部门违反规定扩大支出范围或改变资金用途,涉及资金2979.62万元。其中,9个部门将2879.97万元项目经费用于基本支出,如省旅游局将542.37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基本支出。5个部门违规发放人员补助99.65万元,如省能源局违规发放职工电煤奖、过节费等48.98万元。
省环境监测站等8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未经批准扩大支出范围等,涉及资金1443.12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544.68万元,违规发放人员补助568.44万元,无预算列支其他支出330万元。如省环境监测站挪用环境监测监察项目资金用于发放人员补助388.12万元。另外,省煤炭经营指导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无依据、超标准或自设项目收费1806.29万元。
部分地区社保政策与法律不符
审计中,发现我省社会保障工作中,贵阳市、安顺市和松桃县制定的社会保障政策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如贵阳市未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等5项社会保险基金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单位缴费基数,部分企业少征了社会保险费。
部分地方采取虚报低保人数或采用虚假发票等方式,套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等资金2528.48万元。其中,黔西南州、遵义市等5个市(州)套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资金2277.86万元,如黔西南州虚报大学生参保人数,多获取中央和省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78.44万元。
在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审计发现,贵阳市本级和紫云县等17个县(区)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1.29亿元。主要是:958.87万元用于接待、发放补贴、购买车辆等,1092.13万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等,6153.41万元出借用于公司注册、项目资本金及出借给个人等。如道真县挪用饮水安全等项目专款199.17万元,其中,106.67万元用于发放人员补贴,其余用于县水利局办公经费、接待费用等支出。与此同时,有关市、县有4.41亿元水利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或违反规定招标。如威宁县水利局2011年47个饮水安全集中式供水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而进行招标,中标金额与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金额一致,但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量明显小于批复的工程量,涉及金额1.56亿元;贵阳市1.34亿元工程建设及服务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
《报告》显示,对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
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已上缴财政10.66亿元,核减工程投资25.93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9.77亿元;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28.41亿元;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及事项86起,涉及金额5.3亿元。
(作者: 王奇 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