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星期一)
上午9时 第一次全体会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1号楼2层圆厅会议室
主 持 人:孙永春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
内 容:
1.表决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
2.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共贵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
3.书面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精神;
4.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路良作关于《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贵州省动物防疫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5.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麻晓芳作关于《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6.听取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卫华作关于《〈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等六个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7.听取省审计厅厅长卢伟作关于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8.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岷作关于检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体会议结束后 分组审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3号楼各分组会议室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
内 容: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下午3时 分组审议
地 点:省人大机关3号楼各分组会议室
参加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
内 容:
1.《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
2.《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